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黄盛葵、刘建平、刘翠容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12月23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 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 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4年7月5日及6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法轮功学员黄盛葵、刘建平(女)、刘翠容(女)在自己家中被威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兵等非法抓捕,家 中价值数万元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之后,黄盛葵、刘建平、刘翠容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威远县和内江市看守所。2014年12月3日上 午9点,威远市法院对黄盛葵、刘建平、刘翠容非法庭审。在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面对公诉人的蓄意构陷和非法指控,3名法轮功学员当庭予以揭露和驳斥,并指 出制作法轮功真相光盘、向世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合理合法的正义之举,根本不是犯罪。辩护人也为3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对此无 言以对,只以“有罪与否需市里领导决定,他们无权决定”等言辞予以搪塞。庭审不了了之。2015年4月26日,黄盛葵、刘建平、刘翠容再次收到威远县检察 院的非法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与起诉的所谓罪名仍与上次相同。2015年8月3日上午10时多,被非法拘押13个月之久的黄盛葵、刘建平和刘翠容,被威远 县法院第4次非法庭审、非法宣判,其中刘建平被非法判刑8年,黄盛葵、刘翠容分别被判5年。3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上诉到四川内江市中级法院。复审后,其3 人上诉状被内江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维持原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威远县政法委书记、县“610办公室”主任李玉文;威远县“610”办公室主任曹涛,副主任张波;威远县公安局局长胡小虎,副局长章可(分管国安业务),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清才,副大队长张兵;威远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明亮;威远县法院院长黄成兵,刑一庭庭长廖小东;内江市中级法院院长熊晓平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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