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于洋 (3)
职务:
副所长(教导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鹤岗公安局光明派出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副所长于洋(教导员):0468-6106798、13986471175、1864681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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