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梁宇恒
职务:
副院长 (原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涉嫌活摘器官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教育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医疗卫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被双规
责任单位:
辽宁省医学院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原副院长梁宇恒:(2014年12月19日,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犯罪事实:
梁宇恒,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主任医师。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辅导员;学院办公室秘书、综合档案室主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医学系副主任;附属第一医院长、医学系主任兼护理系主任;医院管理处处长;附属第三医院院长。辽宁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常委。2013年10月25日,据辽宁省纪委网站消息,辽宁省纪委对辽宁医学院副院长梁宇恒、副院长罗俊生、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院长王志铭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决定给予梁宇恒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2月19日梁宇恒因受贿罪被判处11年6个月。
任职期间,梁宇恒参与迫害法轮功,涉嫌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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