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张宝珍
职务:
人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政法委系统
责任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 责任单位: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即湖北省610洗脑班) 09年,江夏区庙山汤逊湖洗脑班迁至现址: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邮编:430064
电话:值班室027-87924870 13971687602
汤逊湖“洗脑班”人员张宝珍(余其生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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