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朱晓光
职务:
院长 (原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司法 - 行政系统
责任单位: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区法院院长朱晓光:(原任 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辽宁沈阳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86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共。现任沈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1370400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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