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金光
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警察刘金光:0536-8878511、0536-887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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