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宁夏银川市永宁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赵玉虎、蒋红英、王香玉、赵素梅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6年11月1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赵玉虎,50岁,原系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工程师,大学文化,此前曾被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2年、判刑7年;法轮功学员蒋红英,女,70多岁,系宁夏水科所退休职工,此前曾被非法劳教迫害2次共4年,判刑4年;法轮功学员王香玉,女,70岁左右;法轮功学员赵素梅,女,50岁。2014年12月22日,赵玉虎、蒋红英、赵素梅、王香玉在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给民众发放《吉祥宝宝》台历等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永宁县胜利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随后赵玉虎被劫持到永宁县看守所关押,蒋红英、王香玉、赵素梅3人被劫持到宁夏银川市看守所关押。2015年1月23日,赵玉虎、蒋红英、王香玉、赵素梅被永宁县检察院非法批捕。2015年7月2日,永宁县法院对4人第一次非法开庭。开庭中公诉人围绕着中共对法轮功强加的罪名及法轮功资料出处进行欲加之罪,北京律师及当地的6位律师在法庭作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宪法中没有说法轮功是不合法的。之后,公诉人向法院提出该案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证据,要求休庭。2015年9月28日上午,永宁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赵玉虎、蒋红英、王香玉、赵素梅。律师又出庭作了无罪辩护。2016年4月13日,赵玉虎、赵素梅、蒋红英、王香玉被永宁县法院非法判刑,判决结果:赵玉虎2年半,罚金3,000元;蒋红英2年3个月,罚金3,000元;王玉香1年9个月,缓刑2年,罚金2,000元;赵素梅1年半,缓刑2年,罚金2,000元。2016年7月15日,银川市中级法院对赵玉虎、蒋红英、王香玉、赵素梅4人的上诉做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陈栋桥;银川市永宁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宝文,政法委副书记马晓梅,永宁县“610办公室”主任杨静;永宁县公安局局长郑振杰,国保大队长保锦宁,教导员曹建利,警察骆浩峰;永宁县检察院检察长乔玉成,副检察长王淑艳,公诉科科长孙建平;永宁县法院院长马立新,副院长郭冬林;永宁县胜利乡派出所所长白晓峰,副所长翁明,教导员崔宝;永宁县看守所所长夏伟,教导员汪建宁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