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李万芳
职务:
国保大队教导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教导员李万芳: 0419-5156458、13941954110、宅0419-535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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