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沈玉和
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责任单位:
江苏省阜宁县公安局 地址:(县公安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大街 沿岗路 邮编︰224400
电话:(县公安局)0515-87212876
警察沈玉和(沈于河 国保大队长):18260328660 13390726798 宅0515-8722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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