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李民 (2)
职务:
国保大队教导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 地址 :(县公安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北直路 邮编 : 151800
电话 :(县公安局)总机0451-57522850 57521069
国保大队教导员李民:1393637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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