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菊红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6月5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贵州省贵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菊红,女,46岁,家住贵州省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张菊红修炼法轮功前被多种疾病折磨得身心憔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得到康复。张菊红就以自己亲身经历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却多次遭到非法抓捕和迫害。2016年7月24日,张菊红在贵阳市开阳县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开阳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到开阳派出所。当天下午,开阳县派出所警察伙同三江派出所警察十几个人,劫持着张菊红到她家的店铺门前欲非法搜查,遭到张菊红家人的抵制。张菊红被警察劫持到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迫害80多天。2016年10月14日,三江派出所警察电话通知张菊红家人说:张菊红已被送到贵阳市第一看守所,并说拘留无期限,叫家人去派出所签字。张菊红80多岁的父母和亲属去三江派出所要求释放女儿,要求见张菊红都被拒绝。10月18日,张菊红母亲再次去三江派出所要求释放女儿,三江派出所警察拿出《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拘留通知书》要求张菊红母亲签字,张菊红母亲认为自己的女儿没有犯法,无辜被抓,《拘留通知书》上没有具体经办人的名字,也没有公章,看守所地址都是空白,故张菊红母亲没有签字。2016年10月28日,三江派出所罗吉松电话通知说已下“批捕令”叫张菊红家人去拿,家人拒绝前往。2016年11月,构陷张菊红的案件被送到花溪区检察院。2017年1月10日,张菊红家人到贵阳市花溪区法院找到负责张菊红案子的法官徐婉琳,询问张菊红的近况。徐婉琳称,要见人必须请律师,否则3个月之内就要宣判,并且不会通知家人。于是张菊红家人在2017年3月10日找了一位律师。律师告诉张菊红家人法官已不是徐婉琳,而是法官张立,张菊红的罪名是诉江。在此之前,2015年7月,三江派出所警察万晓东找上门来,问张菊红:“你诉江了吗?”张菊红答“诉了”,万晓东就走了。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贵州省贵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许俊松;贵阳市花溪区政法委书记马彪,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刘显福;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局长胡文院,花溪分局国保大队长张军;贵阳市花溪区三江派出所所长向顺华,副所长薄军罗吉松孙煜,教导员姚贵芬,警察万晓东;花溪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钧王筑生(原任),人员赵庭松;贵阳市花溪区法院院长吴莎,庭长徐婉琳,法官张立;开阳县公安局情报中心主任谭邦健(分管国保大队);贵州市烂泥沟“洗脑班”马吉强;贵阳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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