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马国芳
职务:
副所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派出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副所长马国芳: 0375-2350007、139375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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