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汕头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10月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汕头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6年3月25日晚上9点左右,广东省汕头市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在理发店内为顾客做发型,突然有警车车队停在他的理发店周围,接着汕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东明、金平区公安分局、陵海派出所、石炮台派出所、海安派出所等20多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闯入,然后到处乱翻,把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及其朋友祁秀梅(江苏省藉)非法抓捕到石炮台派出所。当晚,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及祁秀梅被分别关进了不同的特警车。警察还特意把郑明辉女儿和儿子一起带到派出所。在这期间,他们还把郑明辉女儿叫去审问4次,把郑明辉儿子叫去问话并非法扣押24小时,还强迫他们做“证人”。郑明辉家里和店里的2台电脑、几部平板电脑、几部手机、电视、银行卡、现金等私人财物被非法抄走。2016年4月1日,2位律师到汕头市拘留所会见了郑明辉、彭佩珊夫妇,他们告诉律师在派出所期间被反手铐在椅子上24小时,并被强制抽血体检,稍有反抗便被警察暴力殴打。2016年4月3日,石炮台派出所警察通知郑明辉的家人,对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及祁秀梅的强制措施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并被非法关押到汕头市看守所。金平区公安分局国保罗列、陷害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金平区检察院曾经认定“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金平区公安分局。2016年8月初,构陷郑明辉等3人的案卷又被送抵金平区检察院。2017年4月11日,郑明辉、彭佩珊夫妇、祁秀梅在金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因祁秀梅的父母(不明真相)请的律师为她做有罪辩护,被她当庭辞退,法庭宣布休庭。7月5日、6日连续2天,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徐俊彪4人,期间,法官多次打断并不准律师辩护和不接受请求回避的意见,甚至动用法警把其中2名律师强行带出法庭,后来,参与辩护的6位律师一起退庭抗议,同时向检察院递交控告金平区法院的控告信。这次庭审草草结束,没有结果。郑明辉、彭佩珊夫妇因修炼法轮功,曾于2007年被汕头市金平区公安分局国保、陵海派出所等警察非法抓捕。在看守所郑明辉被非法关押了1年多后,于2009年被金平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非法关押到广东省揭阳监狱迫害;妻子彭佩珊被非法劳教2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汕头市政法委书记孙光辉,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委“610办公室主任”林淮佳;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曾湘澜邱伟(原任),国保大队林为民李东明;汕头市金平区政法委书记郑江荣黄奕瑄 (原任) ;金平区公安分局局长蔡锦荣,副局长林秋建(分管国保),办案警察戴国涛;金平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汉金、陈民(原任,参与2009年非法判刑);金平区法院院长辛惠松卢文礼(原任,参与2009年非法判刑),刑庭庭长黄建辉,审判长杨俊容,书记员林瑾,合议庭成员何嵘胡晓虹;石炮台派出所所长郭小昂;汕头市看守所所长陈震光黄永好(原任);陵海派出所;海安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
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