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坎华
职务:
国保大队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大队长刘坎华:13833716089、0317-5523758、0317-2089265、13930711999
追查通告:






追查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