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泰来监狱、佳木斯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子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8年6月3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镇解放村法轮功学员刘子平,男,50多岁。2017年4月24日晚去桦南县辖区孟家岗镇东胜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长邵勇诬告,当天夜间刘子平被孟家岗镇派出所所长高大明等人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次日,刘子平被移交到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李晓林当日去桦川县横头山镇派出所“调查”刘子平。李晓林以刘子平有“前科”(2015年因依法起诉江泽民,刘子平被非法拘留15天)为由,非法将刘子平移送桦南县检察院,桦南县检察院批捕科立即做出非法批捕决定。5月17日,检察院办案人去桦南县看守所非法提审刘子平,将刘子平非法起诉到桦南县法院。7月28日,刘子平接到桦南县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作为公诉人的桦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金玲,在起诉书中提出对刘子平量刑3-5年。刘子平不服,提出不认可这种非法开庭,如果强制开庭本人必须做无罪辩护等。刘子平家属聘请律师介入,律师指出:起诉书中企图对刘子平非法量刑三~五年,是诬陷行为。因此,律师和家属分别向有关执法部门邮寄了控告状。2017年9月20日上午,桦南县法院非法庭审刘子平,公诉人张金玲在法庭上多次打断当事人陈述,阻止当事人提及法轮功,公然诽谤、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不给律师辩护的机会。律师依法辩护,据理力争,最后把公诉人驳得无言以对。庭审当天未宣布结果。2017年10月9日,刘子平被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他随即上诉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同年11月23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未公开审理裁决非法维持原判。同年12月13日,刘子平被非法关押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861监狱集训队,遭非法强制“洗脑”迫害。2018年2月6日,刘子平被转往泰来监狱,期间遭受到3天2夜的酷刑折磨,强制“转化”后被分到十六监区。2018年4月26日、5月24日,刘子平的申诉代理律师与家属到泰来监狱,要求依法会见刘子平,遭到监狱的无理拒绝。副监狱长孙峰明确说:“你们见不了,他在里面不配合管理,又不认罪,不能见。” 刘子平的家人十分担忧刘子平的安危,刘子平的妻子高庆华为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刘子平,曾在村民中征签,2017年7月4日被桦川县公安局刘树民、国保大队董洪生伙同横头山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在桦南县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0天。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宋恩;黑龙江省泰来监狱监狱长许伟,副监狱长孙峰李强(主管教育改造科),狱政科科长熊德会,刑罚科科长张兴军;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政法委书记刘臣(2012.01-2017.12,现任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院长韩辉,审判长郭建峰,二审法官贾文化周辰,书记员张译冉;桦南县政法委书记张立臣(分管610工作),“610办公室”主任史志刚,副主任周伟;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石化,国保大队长李晓林,警察曾劲峰,法制科副科长张胜捷 (起诉意见书起草人) ;桦南县检察院检察长麻利壮,副检察长张金玲,批捕科科长石大力,公诉科科长徐力军;桦南县法院院长佟毅,刑庭庭长徐琦,法官车旭冉(审判长)  ,陪审员刘洋张晓冬;桦南县孟家岗镇派出所所长高大明,副所长任先哲;孟家岗镇东胜村村书记蒋川宏,村长邵勇;桦川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树民,国保大队大队长董洪生;横头山镇派出所所长王迅杰;桦南县看守所所长门洪广;七台河市861监狱集训队。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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