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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媒体煽动仇恨 原武汉电视台长在美被控

2004年7月14日
简体字A4版

2004年7月14日,正在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访问的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接到美联邦法院的传票,他被控告制做诽谤电视节目煽动仇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的镇压。这是法轮功在海外起诉案中,首次要求相关人员为其媒体宣传引起的酷刑与杀戮负责。

次日原告向美国联邦驻康州纽黑文市联邦检察官对被告提出了刑事诉讼,要求联邦检察官对被告所犯的一系列反人类罪采取刑事调查和刑事审判。

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建立在媒体宣传的谎言之上,赵致真对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和因此造成的全民全社会道德良知的浩劫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据追查国际调查,1999年6月,在赵致真的亲自负责下,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赴长春拍摄了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以下简称““赵片””)。此片被江泽民用来说服中共其它领导人同意镇压法轮功,是对全中国人民洗脑的主要宣传之一,在劳教所等处被用来强迫洗脑并作为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依据,警察看此片而加深对法轮功的仇恨从而加剧迫害。

原告之一的来自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陈刚说,他修炼后身体性格都变好,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料想1999年7月20日开始,当地派出所警察开始逼迫他放弃炼法轮功。22日下午,全国范围内铺天盖地播放”赵片”。他说:“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只要打开电视,就会看到‘赵片’;拿起任何一份报纸,都是和此片内容一样的文章。这些连篇累牍的歪曲宣传,使社会上大批不了解法轮功的人对法轮功产生了仇恨和误解,尽管我以亲身经历澄清事实,一些邻居和同事还重复那些电视上散布的谎言甚至开始谩骂。”

陈刚于1999年11月1日去北京信访局上访,却被送到了朝阳区看守所关押了30天,后又送去洗脑班20多天。2000年6月25日深夜,他和母亲被从家里抓走并送团河劳教所。他说:“无论在哪里,所有的警察、政府官员都在说着‘赵片’上的这些东西,有些人也感觉镇压法轮功不对,但在切身利益的威胁下,选择了宁可接受诬蔑宣传来保护自己,道德良心遭到扭曲和践踏。”

追查国际认为“赵片”是最原始的诬蔑法轮功影片,也是被延用至今用以强迫洗脑的主要“教材”。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认同并重复此片的内容及观点,否则就会遭受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酷刑,甚至被迫害致死。

陈刚回忆“永远忘不了的痛苦一幕”:“因为全身伤痕累累,腰部受损,我像死了一样躺在床上动不了。耳边传来的是其他法轮功学员遭受折磨时,所发出的一声声痛苦的嘶喊!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可是最伤最痛的是在心里!我不仅失去了优越的工作,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拆散,被无辜关进劳教所,现在就连内心保留给自己的一点点尊重、清白和信念都要被摧毁。”

追查国际的调查显示,赵致真是于2000年成立的“反邪教协会”的常务理事之一,而反邪教协会是以民间组织之名专门向社会发布和解释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理由,向当局建议镇压的措施,制造“揭批”理论,并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种活动,有的地方反邪教协会直接挂靠于专职镇压法轮功的“610” 办公室。

原告律师玛甚(Terri Marsh)说:“武汉广播电视局和电视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席授权制造针对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恐惧和暴力气氛。同样的宣传策略曾经被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在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种族灭绝中使用,在中国的文革和‘六四’天安门广场屠杀学生中使用。在所有上述暴力屠杀中,受害者被妖魔化、被描绘成罪犯、杀人犯和国家的敌人。在中国,这种策略和被告制作的节目,鼓励(使用酷刑)‘转化’ 法轮功学员,鼓励非法虐杀法轮功学员。”

国际社会首次认定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应与实行种族灭绝者同等论罪始于去年12月3日,位于坦桑尼亚阿鲁沙的联合国“卢旺达战争罪刑事法庭”,对1994年在卢旺达大屠杀中利用媒体煽动暴力的三名被告进行了审判。卢旺达前政府新闻官员、卢“千丘广播电视”(RTLM)的负责人纳西马纳和报刊总编辑纳泽被判无期徒刑;卢外交部原高级顾问、RTLM电台主要创办人巴拉亚维萨被判35年徒刑。三人的罪名都是“大屠杀,策划实施大屠杀,政治煽动和直接参与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