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魏理光:021-23039461
追查上海市长宁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屠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 仰权 利,非 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 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6年5月9日,上海市法轮功学员屠明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于长宁区看守所。屠明在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身体出现严重皮肤病症状,发作时,全身出血。日前,被送到上海市监狱医院继续迫害。5月13日,此案件已被移交长宁区检察院,5月20日被移交长宁区法院。在此之前,屠明因修炼法轮功于2009年9月30日晚,在住处被非法闯入的长宁公安局分局国保警察王珏、魏理光等人非法抓捕、抄家,屠明被非法抓捕到长宁区分局进行非法审讯,第二天将她关入长宁区看守所。在看守所,屠明被迫害致出现严重的皮肤病症状,10月22日回家后仍不断被骚扰。2009年12月,长宁区检察院两次对屠明非法传唤,屠明被迫离家,流离失所。2016年4月下旬,屠明回到自己家中,结束了流离失所的生活。她给当年对她非法提出指控的冒小健检察官打电话,但并非冒本人接听,他的同事告知已由别人接管她的案件,具体是哪位检察官不详。屠明将家里电话留给对方,希望他们能回复她具体情况。5月初,屠明的嫂子打电话给她,说邻居称警察要来家里抓捕屠明的哥哥。5月9日,屠明被非法抓捕。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长宁区委政法委书记钟晓咏,“610办公室”主任蒋新平;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局长曹新平,国保处警察王珏、魏理光、王俊、袁桂香;长宁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健,公诉科科长杨城,检察官冒小健;长宁区看守所所长王林榕;上海市监狱总医院院长陈志国。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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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魏理光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科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王珏 (1)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长、科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国保警察王珏:13061996102、 办公室 021-23039443、王珏分机 39461
王珏家庭地址:上海市汇川路300弄558号303室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袁桂香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支队队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袁桂香: 021-23039461、021-2303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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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王俊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王俊:15601990381、021-23039463、02162906290*39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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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曹新平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局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曹新平:021-2303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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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钟晓咏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职务: 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古北路788号B幢3楼 长宁区政法委
邮编:200050 -
追查涉嫌罪犯: 王林榕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所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清池路108号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邮编:200335 -
追查涉嫌罪犯: 陈志国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医疗卫生职务: 院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监狱总医院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里仁村1236号
邮编:201318地址2: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147号
邮编:200082 -
追查涉嫌罪犯: 蒋新平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职务: 主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610办公室”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788号B2-2楼 第4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李健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检察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160号
邮编:200051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100号
邮编: 200050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杨城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公诉科科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160号
邮编:200051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100号
邮编: 200050相关追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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