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邓翠苹、李琼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4月2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玉溪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6年7月24日,云南省玉溪市法轮功学员邓翠苹(小学教师)、李琼珍(原玉溪市工商银行副行长)、普志明、李丽(小学教师)、秦莉媛(钢琴教师),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峨山县国保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9月1日,5人被峨山县检察院非法批捕。12月14日峨山县检察院将构陷他们的“案件”移交至峨山县法院。家属为他们聘请了律师。这个过程中院方对当事人实施威逼、利诱,要他们辞退辩护律师。该案的审判长柏为良(副院长),连续3天提审李琼珍,诱导和逼迫李琼珍认罪,威胁李琼珍在法庭上不准提法轮功,不准做无罪辩护, 并且威胁李琼珍转告辩护律师也不准提法轮功,柏为良还声称:你们请了律师也没用,到时庭上一句也不会让他们说,开庭就我们3人说了算,判3至7年,普志明和邓翠苹要重判等等。和柏为良一起來的2个玉溪“610”人员(一个姓王、一个姓吴)把李琼珍的家人带到看守所, 并再次威胁李琼珍和家属解除现任辩护律师,说配合他们写了“三书”(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就可以判缓刑或取保候审,被李琼珍拒绝。本案其他家属也或多或少受到过法院的“强迫劝认罪”骚扰,因而律师于2017年2月13日向峨山县检察院和玉溪市检察院提起控告峨山县法院的违法行为。2017年2月16日,邓翠苹、李琼珍、普志明、李丽、秦莉媛被峨山县法院非法开庭,峨山县法院四周封路戒严,律师、家属入场经过严格安检,旁听的达400人包括玉溪市、红塔区政法委、“610”、公、检、法,李琼珍的律师当场申请峨山县法院副院长柏为良(兼该案的审判长)、院长那汝琼和其它合议庭成员回避,但该院罔顾事实,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院长回避需要审判委员会做出决定的程序规定,仅由院长决定即当庭驳回律师对该院院长和副院长的回避申请。该案的公诉人王夕等人也无视上述违法行为。律师强调任何人均有信仰法轮功的自由,信仰法轮功的自由也就包括以合适的方式和手段传播和制作法轮功资料的自由;指出时至今日,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违法的等。2月24日邓翠苹被非法判刑6年,并处罚金10,000元,李琼珍被非法判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普志明非法判刑3年缓期5年,李丽、秦莉媛免于处罚。邓翠苹与李琼珍都提出上诉,律师向云南省检察院、最高检察院、玉溪市检察院、玉溪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关于峨山县法院、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报告》的控告书。邓翠苹目前左腿内侧(即淋巴位置)出现肿瘤,连走路和坐下都很困难。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玉溪市政法委书记明正彬;玉溪市“610”主任杨建萍;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东坤, 国保大队师坤明、何晓沛、朱家勇、鲁加林;峨山县“610” 王洪云;峨山县法院院长那汝琼,副院长柏为良(本案审判长)方跃明、李德见、黄延林(女),审判员郭云波方国富,书记员陶楠董芸伊;峨山县检察院公诉科长高磊,公诉王夕、郑芊;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所长殷国文,教导员朱正祥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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