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安徽省女子劳教所恶人恶行录

2000年8月 - 2001年9月

自1999年7.20以来,安徽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劳教所)成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法西斯集中营。安徽全省各地女性法轮功修炼者大约100余人被非法关押在四个大队里。遭受迫害的有大学教授、工人等主流社会人才。劳教所实行的完全是集中营式的管理:同房间的法轮功学员之间也不准相互交谈。该所为进一步迫害法轮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7月中旬专门盖了两排小屋,每间仅容1人立、卧,小屋只有一个约20公分左右的小窗口。如有法轮功学员仍坚持炼功,就被押入小屋,小屋紧靠垃圾堆,气味恶臭,蚊虫极多,法轮功学员大小便均在屋内,小屋上面仅盖一张石棉瓦,下面水泥地,潮湿闷热,烈日当空,气温高达38度以上。劳教所狱警们受上级指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统一强制“转化”,执行江氏“从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密令,绞尽脑汁,想出了许多招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残酷迫害和折磨。

精神摧残包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谎言灌输,恐吓,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相,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四书”,导致学员精神失常。肉体折磨包括: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打骂,捆绑,吊铐,用高压电棒电,关禁闭,打耳光,用脚踩,用擦地的脏布塞嘴,抓头发撞墙,把头发拽掉了一大缕,露出了2到3公分直径一大块头皮,强迫法轮功学员一天18小时超负荷劳动。跑操场、强迫绝食几天的法轮功学员将100多斤的麻包从3楼扛下来,一连扛了十几包、上铐、关小间、野蛮灌食等等。罚站,可以说随处可见。受到等非人的折磨。据不完全统计,在此劳教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位(见案例4,7)。狱警除了亲自动手用种种残酷的手段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外,还以刑期相诱,指使吸毒劳教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安徽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主要犯罪人员

李立华(5048):所长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邓XX(5180):教导员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李 明(5178):大队长四大队
张XX(5182):大队长三大队
盛诗芹(5047):女股长管教股
祝红娟(5045):女狱警教育办公室
王厂长(5181):狱警三大队
马XX(5179):队长四大队
宋  X(8355):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李  X(8356):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邓XX(8354):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马  X(8353):狱警安徽省女子劳教所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卢道珍,柏云,吴晓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教所狱警(2331)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毒打,超负荷干活
详细情况:省女教所关押的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已达66人。前一阵子,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体罚升级,他们强迫法轮功学员一天干16小时的活。一经发现炼功就教唆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捆绑、打骂。卢道珍因炼功被五花大绑,不许睡觉,甚至关进直不起腰来的禁闭室。建工学院吴晓华教授在被关押3个月后,家人会见她时,发现她裸露的胳膊青一块、紫一块,才知她挨打已有历史了。已劳教近半年的柏云因超负荷干活晕倒在地。在一次次善意的忍受无法使管教人员收敛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以5次拒绝干活、绝食抗议,终于赢来了相对宽松的学法炼功环境。据悉,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由过去半个月、1个月会见家人一次改为3天可见一次。而且将干活的惩罚改为办“学习班”。
http://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1427

案例2

受害人:安徽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小莲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女教所狱警邓XX(8354),李X(8356),马X(8353),宋X(8355)
基本犯罪事实:打骂,恐吓,捆绑,吊铐,关禁闭
详细情况:一法轮功学员因依法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判劳教1年。在女教所内,她因坚持炼功,经常无辜地受到打骂,恐吓,捆绑,吊铐,关禁闭等非人的折磨。2000年6月中旬的一天,她和学员小莲早上起床炼功,被大队长李X发现后,将小莲一只手吊铐在窗户栏杆上,另一只手被吊绑在另一栏杆上,脚尖着地达一天之久。将另一法轮功学员双手后铐吊在双人床的上床沿,致使她身体前倾,脚尖着地,1小时后她疼痛难忍,惨叫声惊动了管教,管教叫她保证不炼,她没答应,这时,管教将她放了下来,她顿时头昏眼花,身体发软,教导员邓XX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将她用力往后一推,她向后退了几步倒在地上,又过来逼她写“保证”,见她不写,管教马X又将她单手铐在窗户栏杆上,不一会儿,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法轮功学员身上全被淋透,一直铐到下午3点钟。因为要求炼功,管教常常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通常都在夜里1点钟才能睡,还要遭到毒打。一天中午吃完饭,一位管教王X问:“你们谁想炼功,该法轮功学员说‘我想炼功’,接着有一些学员也纷纷要求炼功。于是管教让所有的人到车间干活,不让休息,企图转移矛盾,利用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施压。当时该法轮功学员在车间的走廊上,马XX冲到她面前,怒气冲冲地说:“谁要炼功的。”该法轮功学员说:“是我要炼。”马XX抓住她的头发把她头往墙上撞,这时邓XX骂骂咧咧地过来,揪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发踢她下身,又罚她蹲了一下午,该法轮功学员的头发被揪掉一大把,身上被踢得青紫。一次,她给大队长洪法,做人要真善忍。谁知他大发雷霆,召集了许多犯人,说要加大力度看管法轮功,否则要扣他们的分,该法轮功学员对大队长说,你这不是挑起矛盾吗?第二天,邓XX把她叫到办公室,说她不尊敬管教,罚她下蹲,向大队长赔罪,并问她下次还提真善忍吗?见她不屈从,他就用电棒电法轮功学员的嘴,见她没有反应,就加大电压来电,她还是没有一点回避躲闪,又电了一会儿,就把她的手捆在身后,用胶带把她的嘴贴上。2008年8月下旬,长春的朱秀芝等来做“转化”工作,很多学员被蒙蔽,纷纷写下所谓的“决裂”。该法轮功学员觉得不对,仍然坚持炼,邓XX把她叫到办公室,问她还炼不炼,她说:“坚修大法心不动。”邓XX就打了她俩耳光,该法轮功学员连续一直地说,她就一直打,直到打累了,李X过来皮鞋的后跟踩她的脚指头,又打了她十几个耳光。她的脸被打肿了,嘴被打出血,嘴唇上青紫块1个多月才消去。管教宋X将她双手苏秦背剑似地反绑。另一管教李X用擦地的脏布塞她的嘴,又一把将她推倒,恰好后脑碰到后面的铁床,血流到衣服上,邓XX有些害怕,给她头上贴了块胶布,管教们又将她双手吊铐在双人床的上床沿上。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20/16799.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聂银珍(11129)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安徽省女劳教所狱警(274),合肥公安警察(7095)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抄家
详细情况:聂银珍:女,39岁,现被非法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1999年7月23日进京,被警察非法抓到亚运村,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在太阳下晒了2天。9月18日进京,一星期后家被抄,被拘留16天,之后经常被骚扰。12月28日在家无故被抄家,找出大法书籍,被送去刑拘4个月。2000年7月4日无故又被拘留15天。2001年1月2日在缝纫店被无故带走,送省女子劳教所。其家人前往探视,至今不允许见面,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5/23/11373.html

案例4

受害人:安徽法轮功学员樊影,王月芳,陶守芬,吴志华,吴晓华,李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狱警(274),教导员邓XX(5180),所长李立华(5048),四大队大队长李明(5178),队长马XX(5179),管教股股长盛诗芹(5047),二大队干事陶XX(5046),三大队警察王厂长(5181),三大队队长张XX(5182),教育办公室祝红娟(5045)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吊拷,强制法轮功学员干体力劳动,迫害得精神失常,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安徽女子劳教所关押的全省各地法轮功学员100余人被分在四个大队里。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残酷的迫害,如四大队的樊影、王月芳因炼功多次遭到殴打,手被在背后反吊起来,刚能脚尖沾地,上吊时间有时长达4至5个小时,放下后人就瘫在地上不能走路,要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特别是樊影,一次因炼功,一只手被吊在窗户上,另一只手被四大队一个主管警察用力向反向拉,要把人拽成两半似的,痛得樊影撕心裂肺的大叫,惨叫声震动着整个劳教所。由于不给炼功,她绝食抗议,在绝食几天的情况下,毫无人性的警察强制她干体力劳动,100多斤的麻包从三楼扛下来,一连扛了十几包;王月芳因炼功,多次被关禁闭,嘴被用胶带封住,脸被四大队的李明大队长拧得又青又肿。一次被马队长从早晨反吊到吃过午饭,吊得差点休克。一天邓教导员拽着她的头发猛往墙上撞,把头撞出血,把头发拽掉了一大缕,露出了2到3公分直径一大块头皮。陶守芬因炼功被四大队的队长天天吊在一间小房里,遭到毒打有半个多月,并叫2个犯人看着,最后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三大队的吴志华被吊休克后用冷水泼醒又继续吊。二大队的吴晓华因炼功被多次关禁闭,受尽摧残折磨,被折磨得精神失常,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李梅由于坚修大法,坚决不“转化”,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劳教所的警察叫所谓被“转化”后放出来的人不要说在里面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3/9604.html

案例5

受害人:安徽女子劳教所在押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女狱警(274)
基本犯罪事实:剥夺说话,探视,正常睡眠的权利,每天被迫强制劳动16到18个小时;剥夺自由炼功的权利,随意残酷体罚;强迫“转化”,使用酷刑处罚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在该所里普教有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们都没有。普教互相之间可以随便讲话,而法轮功学员们之间不准讲话,一讲话就会遭到训斥。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们讲话,还派普教看着。不管法轮功学员们走到哪里,都有2个人跟着,甚至买饭、排队。不准亲属探望法轮功学员们,节假日时,也不准法轮功学员们睡觉。普教年岁大的可以享有晚上10点回宿舍休息的权利,而年岁大的法轮功学员却无法享有这项权利。开始法轮功学员只是消极承受,后来抗议并要求享有和其他被劳教人员相同的权利。经过抗议,才允许年岁大的法轮功学员晚上10点收工。(劳动时间很长,早晨5点钟起床就到车间,直到晚上11、12点或1、2点才收工,中间有3次到食堂吃饭,去掉吃饭时间每天要干16到18个小时)。

劳教所不准法轮功学员们炼功,但法轮功学员们晚上还是起来炼。刚开始值大夜班的发现就进来制止,制止不住就把法轮功学员们拉到外面罚站。后来发现炼功干脆就把法轮功学员们绑在床上,手和脚都绑在床两头的栏杆上,无法动弹,直到早晨才能解开。有时叫法轮功学员们站到床边,把双手绑在上床(上下两层)的床栏杆上,直到起床才解开。有的法轮功学员双手被反绑在大厅理发室的窗栏杆上。2000年7月份,有一天,一大队的大队长说:“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们!”她叫每个组的组长在晚上睡觉之前问各组的法轮功学员,晚上起不起来炼功?法轮功学员们都回答:炼!结果那一晚全大队20多名法轮功学员都被绑在床上,直到第二天早上起床才被解开。有几位法轮功学员如陈某某、芦某某,每天晚上都要被问及是否炼功,她们都说:炼。就天天晚上被绑在床上睡觉,一直持续了近1个月,白天还要干16、17个小时的活,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 法轮功学员甘某某因晚上炼功被绑到大厅理发室5天5夜,不让休息,警察还逼她写“保证”不炼功,她不写,大队长就叫人把她双手在背后平举反吊起来,脚尖刚能沾地。法轮功学员李某也因炼功被反铐在床边站了7天7夜,还逼她写“保证”,李某拒写,也被反吊起来。她们的腿因站立时间太长,肿得都象橡皮腿似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史某某和高某某因传看法轮功资料被普教发现,说她们传纸条,把她们双手吊起绑在理发室里,连续3天3夜。那段时间常有法轮功学员因炼功被连续几天几夜反绑和吊起。法轮功学员宋某因炼功被关禁闭,在绝食4、5天的情况下,还逼她去跑步,跑不动就让普教拖着她跑,宋某的鞋子跑坏了,狱警竟让她光着脚在布满煤渣和石子的操场上跑步。回来后,宋某的两只脚底全是血,连看着她“包夹”都看不下去了。然后每天上午、下午都逼她跑几百圈,宋因绝食跑得脸色惨白、喘不上气,差点晕倒,他们怕她晕在操场上才让她停下来。就这样残酷地折磨宋,逼她写“保证”。

法轮功学员们为证实大法,虽遭到如此迫害,却并不低头,而是绝食抗议。这遭到更为残忍的强行灌食,有的人嘴和舌头被捅破了,有的人牙齿被撬掉,有的人被从鼻子插管子灌食,有的被灌得喘不过气,几乎丧命。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很多法轮功学员因炼功或绝食被关禁闭,双手被反铐任凭蚊子叮咬,皮肤上被蚊子叮的大小包连成一片。女教所原来只有两间禁闭室,为了关法轮功学员,狱卒们在垃圾堆旁又新建了十几间又黑又小的禁闭室。狱警们最阴毒的一招是叫普教监视法轮功学员,不让法轮功学员们炼功和互相说话,一旦没看住,就扣互帮小组的人的分(一个互帮小组有3至4人,由普教组成),有时扣全组人的分(一个组一般17、18人)。普教最怕扣分,因为扣100分就加刑1天,加100分就减刑1天。她们为了不被扣分,只好卖力地看着。有时没看住被扣分,她们就对法轮功学员不满。狱警们用这办法来煽起她们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挑动群众斗群众。发现法轮功学员炼功,值夜班的人就进来故意大声说话,把全组的人都吵醒,有的还说,你再炼,就把全组的人都叫起来不准睡觉。法轮功学员们晚上炼功并不影响任何人的休息,狱警不仅不准炼功,还用这种阴险手法拨弄是非、挑拨离间。法轮功学员范某某晚上一起来炼功,组长就把全组人叫起来,把她绑上进行殴打,她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有一次她的组长把她从二楼踢滚到楼下。有一次因为范某某炼功,管教对她们组每个人扣了80分,试图引起全组人对法轮功学员不满。

女教所为了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在2000年6月成立了一个严管大队。被严管的全都是法轮功学员,普教是被送去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在严管大队里,法轮功学员们更是没有自由,活动场所只有宿舍和厕所,不准去食堂吃饭,不许吃荤菜,每顿饭只给吃1份3角钱的素菜(早晨没有)。普教被指使随便殴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们被铐、被吊、被关禁闭更是家常便饭,每个法轮功学员每天还要被扣几百分。狱警却还用国家宣传机器宣称劳教所里如何“温暖”,对学员如何“关心”,我们在此揭开狱警们伪善的面纱,批露劳教所真相,就是为了让全世界的人民都知道劳教所是如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3/9279.html

案例6

受害人:合肥法轮功学员李秀芝;宋红;吴晓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安徽省女劳教所狱警(编号274)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残酷迫害,将法轮功学员毒打至神智不清
详细情况:安徽省女子劳动教养所,目前关押着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该所为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于7月中旬专门盖了两排小屋,每间仅容一人立、卧,小屋只有一个约20公分左右的小窗口。如有法轮功学员仍坚持炼功,就被押入小屋,小屋紧靠垃圾堆,气味恶臭,蚊虫极多,法轮功学员大小便均在屋内,小屋上面仅盖一张石棉瓦,下面水泥地,潮湿闷热,烈日当空,气温高达38度以上。在此期间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宋红、吴晓华等。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反拷着,满身都是被蚊虫叮咬的痕迹,有的出屋后已被折磨的极度虚弱,有的自小屋盖好后押入一直未见出来。没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劳动18小时以上,不仅如此,所内公安还指使普教毒打法轮功学员。更令人发指的是,端午节前夕,劳教所的公安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批流氓,五花大绑提走8位法轮功学员,拉到戒毒所进行毒打,其中有一位50多岁的李秀芝拖回来时已神智不清。为了掩盖罪行,狱警极力封锁消息,不让任何人(包括亲属)与法轮功学员见面,想知道里面情况极其困难。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8/18/3023.html

案例7

受害人:合肥法轮功学员李梅,女,28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安徽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
基本犯罪事实:将受害人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因李梅坚修大法,2000年6月左右,安徽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在合肥市)对她实行非法关押。在非法关押李梅期间,因李梅在教养所里仍然坚持修炼,安徽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对她进行惨无人道的各种残酷迫害,使她承受了各种苦难。从10月起,就将她调至严管部门(女劳动教养管理所有宽管、普管、严管三种方式),残酷迫害她的情况非常恶劣,最终将她打致内脏破裂,昏迷不醒,送合肥105医院不治逝世。1月29日(或30日),李梅的父亲被单位用车从100多里的老家连夜接回,家都没让回,直接被送到单位的招待所,并留人陪护;李梅的母亲被政法委接走。他们分别被告之“你们要挺住”,意思是李梅现在情况危急。李梅的家人要求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公安编造谎言,通知家属说李梅跳楼。1月31日下午(或傍晚)他们通知李梅的家人到解放军105医院看望女儿。去看的时候,李梅的家人被团团围住,不准靠近李梅。李梅的身体被被子盖住,只能看见头部。鼻子、嘴角、耳朵隐隐可见血迹,面部有淤伤,脖子围着纱布。据医生介绍,李梅已经大脑萎缩,内脏器官功能衰竭,只剩下微弱的心跳。医生说他们会尽力抢救,但情况不容乐观。2001年2月1日,李梅被迫害致死。2月1日下午家属被通知去探视尸体时,不准带照相机及摄影机。家属发现尸体还有余温,但耳朵、嘴巴、鼻孔都被塞满棉花。法医只念死亡证书,没有说明死因。唯恐真相外泄,被发现迫害之证据,安徽省副省长在现场强调一定要火化,公安、政法委、政法官员等均强调一定要火化。火化时,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场不许任何人进入,各级政府向家属施压不准对外泄露“机密”。在江泽民“打死算自杀”的政策指引下,恐怕世上又要多一个被以“自杀”结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2/7570.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2/3/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