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第十四分册 中共各部委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12年7月21日

提要: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不仅仅局限在中共建立的指挥系统、司法和宣传机构,中共利用了其党内的各个部门并劫持各个政府部门参与迫害。有些部门参与了迫害本部门的法轮功学员,有些则利用本部门特定的权力向全社会实施迫害,因此而造成更大的危害。

目录:

教育部:

14.1《陈至立等教育部官员在中国教育界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14.2《关于中国教育部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14.3《关于曾庆红及其主管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报告》

中科院

14.4《关于郭传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14.5《中国科学院部分迫害案例》

文化部

14.6《关于文化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14.7《关于文化部利用对外交流输出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宣传部

14.8《有关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舆论控制中枢的调查报告》

共青团

14.9《关于中共利用共青团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14.1 陈至立等教育部官员在中国教育界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04年3月16日

综述

经查实,1999年7月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之后,陈至立步步紧跟,成为在教育系统实施江氏灭绝法轮功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和具体实施者。迫害面覆盖之广(研究生院、大、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受害者人数之巨,程度之深,手段之恶劣,中外教育史罕见。

陈至立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陈至立多次召开各种会议亲自部署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教育部名义发文,在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在大、中、小学强制推行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运动,胁迫学生签参与这场由少数人发动的迫害;通过教育系统将攻击和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编进中小学教材及各级考题,甚至高考和研究生的试题中;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陷害法轮功的节目作为师范院校学习内容,在未来的教师队伍中进行煽动仇恨的灌输,以达到长期精神控制的目的。

 
陈至立,得到江泽民提拔1998年升为中国教育部部长

对修炼法轮功的广大师生实行肉体和精神迫害

拒绝参与攻击法轮功和不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教师被开除,非法监禁;学生被学校除名、不能升学、毕业,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运动中设立的“准集中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由非执法机构执行,对法轮功学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进行暴力“洗脑”)、送入劳教所和精神病院,甚至被迫害致死。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一年至少有210所中国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劳教所和精神病院。教育系统官员以剥夺教师工作权利,剥夺学生升学权利为要挟,实施系统的迫害。自1999年,仅清华大学就有300多名教授、教师、博士、硕士、大学生被非法关押,开除工职,学业,或直接送入劳教所。

最典型的例子是28岁的重庆大学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的遭遇。由于被怀疑在世界法轮大法日期间在重庆大学校园放法轮功真相的气球和条幅,魏星艳于5月11日在校园中被绑架。5月13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警察当众强奸了魏星艳。之后,魏星艳绝食抗议,看守所强制对她进行了灌食,导致她的气管和食管严重创伤,不能讲话,生命垂危。魏星艳目前仍然下落不明。本组织已立案追查这一令国际社会震惊的案件。案发后,重庆大学校方和重庆市当局,不仅不追查迫害女大学生的凶手,反而非法重判5位向海外曝光这一事件的法轮功学员,刑期最高达14年。

许多坚持信仰的学生被拒之校门之外,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博士、硕士或对国家有贡献的专家、学者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经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虐杀。 陈至立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迫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条款。

煽动仇恨,利用青少年搞群众运动

陈至立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对几亿青少年灌输谎言和仇恨宣传,通过煽动不明真相的青年学生参与反法轮功的群众运动,达到其消除法轮功信仰的目的。例如,“天安们自焚”骗局后,2001年2月1日,由陈至立为首的国家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通知(教党[2001]1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共青团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校广泛开展反对法轮功的活动。接着,全国大规模学生群众运动开始了。

据中国的官方报道,2001年2月6日一天的时间里,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等直接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直接被利用参与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当天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2001年2月,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1,500多个青年社区,在不明真相且被胁迫利用的青少年学生的带动下,发动了1,200多万社区居民签名保证“不信、不传、抵制”,通过利用青少年,将所谓反法轮功声势推向社会。

动用本该用于发展教育的国家资源打压、诋毁法轮功

在大规模打压法轮功的几年中,陈至立动用大量国家资源,挪用于本该用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的资金,传播谎言、拦截法轮功真实信息、并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例如陈要求高校加强对网络封堵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集中力量开发新的互联封堵软硬件技术,为网上封堵有关法轮功的任何资讯提供技术支持。在校园内外举办各类诋毁法轮功的“讲座”、图片展、文艺演出、社团活动,出版诋毁法轮功的刊物并向社会散发等。

不仅如此,陈至立将学术殿堂变成了迫害法轮功的场所,指示各级各类高校“充分发挥高校知识分子集中、学科门类齐全、理论与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在深入揭批法轮功……、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起到突出的作用。”胁迫高校中的知识分子抛却学术道德,为政治需要,提供迫害公民信仰自由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将迫害延伸到国际社会

由于迫害本身的非法性以及国际社会的抵制,陈至立领导的教育系统对法轮功的迫害由公开渐渐转入隐蔽。而且逐渐通过外交渠道,以文化、教育交流等名义将迫害推向海外。2002年7月3日至4日,陈至立出席教育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并讲话,讲话中透露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打压法轮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江泽民、陈至立的授意下,各国使领馆在海外的华人社区中,大面积推广迫害。

陈至立以出国“文化、教育交流、考察”名义,无偿巨资资助他国,实施渗透,目的是把对法轮功的攻击和迫害推向国际社会。在几千万中国儿童因贫困失学的前提下,陈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国外大肆挥霍教育资金和国家的财力。

本篇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重点揭示陈至立在教育系统实施迫害的事实。第二部分将系统披露教育系统中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大、中、小学学生、教师和海外学子)所受到的迫害。

由于这场迫害的覆盖面之广和程度之深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因此还有大量的案例有待进一步追查。恳请更多的正义之士提供更多信息,帮助我们完成更全面的报告,制止迫害的进一步延续。

(注:参考文献见报告正文)

目录

综述1

第一部分陈至立为首的官员在教育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事实6

一、通过文件、讲话等形式攻击法轮功,并部署、实施迫害7

1.  直接执行江泽民的群体灭绝政策7
1.1 陈与江的非同一般的私人关系7
1.2 讲话中暴露镇压的旨意来自江8
2.  陈讲话中明确指出迫害的深度、广度和长期性9
2.1 以思想、信仰定罪,实施政治迫害9
2.2 迫害的广泛性10
2.3 迫害的长期性及对中国未来产生的影响10
2.4 花费大量教育资源用于迫害10
1)组织网络封堵12
2)动用大量资源、人力加强网络管理配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12
3)建立攻击法轮功的网站加强仇恨宣传,并煽动群众运动12
案例1:硕士、博士生和大学职员因在互联网上传递法轮功资料被判刑12
案例2:上明慧网而被非法抓捕13
4)加大投入,为网上封堵提供技术支持13
3.  教育系统的迫害是系统迫害的重要环节13
3.1 和其他系统协同参与迫害13
3.2 利用教育系统的特点搞精神控制、推广迫害14
4.具体迫害手段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一脉相承16

二、剥夺法轮功修炼者本人及亲属、法轮功支持者受教育的权利16

1.中等专业学校入学16
案例1:文山州2003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将法轮功学员排斥在外17
2.普通高等院校18
案例2: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8
3.高等院校研究生院18
案例3: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将对法轮功的态度列入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例18
案例4:海洋所2003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要求考生必须认同打压法轮功的政策,并用官方的理由为打压辩护18
4.特殊院校录取政策19
4.1 艺术类院系19
案例5: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19
4.2 军事院校19
案例6:国防生录取条款中的株连政策19
案例7:支持、同情法轮功的同样无法入学19
4.3 师范院校20
案例8:福建师范大学的推荐保送政策20

三、在大中小学校推行仇恨宣传和精神控制20

1.在全国各校系统地组织、推行“百万人签名”运动20
案例1:学生在压力下违心地签名20
案例2:威胁、利诱迫使学生签名20
案例3:不签名将被开除学籍21
2.对法轮功的攻击被编进学生教材及各级考题(包括高考题)中21
案例4:攻击法轮功的内容编入中小学教材22
案例5:含攻击法轮功内容的各类试题22
案例6:黑龙江初中女生拒绝答污蔑法轮功的政治考题被捕23
案例7:攻击法轮功的内容编入师范学院的教材,以影响未来的师资23
3.强迫学生看攻击法轮功电影23
4、校园内的仇恨宣传24
案例8:西北工业大学24
案例9:在大学的官方网站设立反法轮功专栏24
案例10:利用不知情学生去“转化”法轮功修炼者(64)25

四、用“教育和文化交流”、“传播中国文化”的名义将仇恨宣传推向海外25

1. 通过赞助海外中文学校、教育交流等方式渗透26
2. 以文化交流的名义进行渗透26

参考文献26

第一部分陈至立为首的官员在教育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1999年7月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之后,陈至立步步紧跟江泽民,成为在教育系统实施江泽民灭绝法轮功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和具体实施者。从大、中、小学直到幼儿园,受害者从学生到教师,无一幸免。

陈至立通过召开各种会议部署反法轮功行动,强行在教育系统推行江的迫害政策。陈至立通过教育部给各省、市、区(县)教委(教育局)下达指示,要求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人人都要在法轮功问题上表态,按任务写大“批判稿”、开大“批判会”、办大“批判专栏”,组织和强迫教师学生看攻击法轮功电影,并在大、中、小学组织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活动。陈还通过教育系统将攻击和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编进中小学教材及各级考题,甚至高考题中。

拒绝参与攻击法轮功和不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教师被开除,非法监禁;学生被学校除名、不能升学、不能毕业。严重的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运动中设立的“准集中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由非执法机构执行,对法轮功学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进行暴力“洗脑”)、劳教所和精神病院,甚至被迫害致死。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至2003年12月间至少有37名在职或退休大中小学教师和3名在校大学生因酷刑和迫害丧失生命(1),仅去年一年至少有210所中国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劳教和精神病院。自1999年,仅清华大学就有300多名教授、教师、博士、硕士、大学生被非法关押,开除工职,学籍,直接送入劳教所(2)。更有人数众多的拒绝参与攻击法轮功和不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教师被学校剥夺教学权利,学生被学校剥夺学习的权利、不能升学、不能毕业。

这些做法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的以下条款:

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6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一、通过文件、讲话等形式攻击法轮功,并部署、实施迫害

几年来,陈至立通过制定发布文件和会议讲话等形式直接推行江泽民的打压政策,并且亲自在多种场合刻意攻击法轮功。

1.直接执行江泽民的群体灭绝政策

从陈至立与江非同一般的私人关系,陈至立在多种场合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自打压法轮功开始以来,陈始终直接主动执行、并在教育系统推广江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率先在教育系统推行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就是一例。

1.1  陈与江的非同一般的私人关系

陈至立仕途升迁的关键时刻,无不同江的提携有关。陈至立80年代任职于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所长,与江泽民大儿子江绵恒在同一所工作。江泽民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后,陈至立于1988年被提拔为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89年4月,陈至立“坚定地”与江泽民站在一起,配合曾庆红全权负责处理《世界经济导报》(4),因此得以升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1997年8月江泽民颇费周折将她调北京,任国家教委副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3月18日,从来没有从事过教育工作的陈至立被提升为教育部长,而陈至立是所有部长中得票最低的。香港“争鸣”报导,在国务院召开的高等院校校长会议上,由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名校清华、北大、浙大、复旦等校校长,联署要求罢免、撤换教育部长陈至立。2002年3月的“两会”,有22个省(区)、直辖市的代表、委员对教育部和部长陈至立提出弹劾。开放2003年3月刊透露,3月7日、8日,人大32个代表团党委讨论由中央政治局制定的新届国务院领导班子名单,有27个代表团对陈至立意见十分强烈,代表团的主流意见是反对和不赞成她任国务委员,有近40所院校持反对态度。然而,2003年3月这个被拟定罢免的教育部长,由于在镇压法轮功和其他方面上紧跟江泽民,竟然被破例提升为主管教育的国务委员(5)。

陈至立和江泽民的关系可以从来自新华网的图片2(6)略见一斑。2003年11月4日,身为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前排中)在北京会见出席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代表时,将与军方无任何关系的陈至立(前排右二,唯一着便装者)带在身边。  

 

图片2:2003年11月4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会见出席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代表

1.2  讲话中暴露镇压的旨意来自江

从陈至立针对法轮功的讲话中,不但可以看到她频频提及迫害的发动者江泽民及其“三个代表”思想,而且可以看到对法轮功的打压没有任何的合法依据,而只是江的讲话和所谓“中央通知精神”,如:

2000年7月24日连日来,教育部党组先后召开部党组会议、部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会议和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了江泽民的讲话和中共中央的《通知》。会议上,陈至立要求部机关和教育战线的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组织上深刻认识‘法轮功’组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江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通知的精神上来。”(7)

再如99年8月23日教育部向各高校发出通知(教党[1999]24号)(8)说,“高校党组织要把开展‘三讲’教育与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进行。”2001年由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主持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上,“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讲话(9)时,在攻击法轮功的同时,强调以江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新世纪高校改革与发展。

2001年1月31日,教育部机关在北京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教育部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天保代表部党组的讲话中还对部直机关揭批法轮功的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必须到位。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真正从讲政治,从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关系国家安危的高度,认识法轮功问题的严重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责任必须到位。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三是工作措施必须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群众,坚决抵制法轮功的一切……活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10)。“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说,源自江泽民1999年6月3日给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官员的批示(11)。

2.陈讲话中明确指出迫害的深度、广度和长期性

从陈至立的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场迫害的实质:政治迫害、思想迫害。陈将所谓的“斗争”上升到政治高度,要在教育系统通过强制手段彻底消除法轮功。在多次讲话中,陈暴露了迫害的深度、广度、长期性以及残酷性。2001年2月1日,教育部在京召开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发表一周年座谈会(12)。陈至立说:“全国教育战线要继续认真贯彻《谈话》精神,……要大力开展…活动,同‘法轮功’进行坚决斗争。”她还说:“我们同‘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重大的政治斗争,要深刻认识到这场政治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她指示各级各类学校在寒假开学后,大力开展同法轮功的斗争(13)。

2.1 以思想、信仰定罪,实施政治迫害

陈在教育系统延用江迫害逻辑,将思想和信仰的差异上升到敌我矛盾的高度,并在教育领域通过强制手段推行仇恨宣传和精神控制,同时,利用江的灭绝政策剥夺修炼者的信仰权利。例如,1999年8月陈通过中共教育部党组向各高校发出通知。通知中说,“要通过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进一步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的界限。”

99年8月12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京津地区部分高校负责人和教育部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如何继续在教育领域打压法轮功进行了座谈。陈至立出席并发言。陈至立称,打压法轮功关系到“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14)

又例如,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0年4月28日)教社政[2000]5号(15)明确提出:通过各种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以及师生员工中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继续在意识形态领域打压法轮功,强迫师生放弃法轮功修炼。 在这里提到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差异,实质上成了日后教育系统以至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的思想、理论依据。 1999年8月12日,在北京组织和举行教育界深入揭批“法轮功”座谈会上,任职教育部党组书记、教育部长陈至立说:“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同“法轮功”作斗争的认识。”(14)

2.2 迫害的广泛性

例如,陈在多次讲话中指令迫害要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12)。在攻击和布置打压法轮功的同时,要求全国各地数百万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干部、教师学习江在教育系统的《谈话》,并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逐步统一到《谈话》精神上来(12)。

2.3 迫害的长期性及对中国未来产生的影响

在讲话中,陈至立指出了迫害的长期性。下面的例证足以说明这一点

1999年12月6日,陈至立在教育部2000年年度工作会议上指示在教育系统“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继续抓好对‘法轮功’的斗争,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和发展教育战线特别是高等学校稳定的大好形势。”(16) 2002年9月11日,《中国教育报》第1版刊登陈至立讲话,要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刻认识与‘法轮功’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定不移地与‘法轮功’斗争到底”(17)。

2002年4月12日,陈至立通过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文件教社政[2002]3号,在部内发送,文件称:“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与‘法轮功’...的斗争,进一步认清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18)

在陈至立的报告和讲话中,可以看到他们对法轮功的诋毁和迫害不仅仅体现在一、两代人身上。2001-2002学年度上期,乐山师范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安排的意见中,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攻击法轮功的节目作为学习内容。在培养教师的师范院校进行仇恨宣传,受影响的将不仅仅是当代青少年(19)。

2.4 花费大量教育资源用于迫害

从陈至立的讲话中,以及之后教育系统的具体实施中可以看到,大量的教育和人才(尤其是来自高等院校的)被用于迫害法轮功,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迫害的理论和思想基础)以及高科技领域(制作围堵法轮功真相信息的软件、网络监控等)。

2.4.1 将教育系统作为迫害的思想策源地

迫害法轮功过程中,教育系统耗费了大量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将教育系统作为迫害的思想策源地。在99年教委对高校的通知中提到“要充分发挥高校知识分子集中、学科门类齐全、理论与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在深入揭批‘法轮功’……、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起到突出的作用。”(20)

2002年1月7日教育部向各高校发出通知(21)(教政法〔2002〕1号)关于教育部2002年工作要点谈到“深化教育系统新闻出版改革,加强对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多种媒体的统筹领导,正确引导教育新闻舆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的斗争”。(教育部关于印发陈至立部长在2002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教育部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例如,2001年2月20日“复旦大学学生反邪教研究会”成立。复旦大学的6位博士导师、教授等参与攻击法轮功(22)。

将法轮功与自然科学相对立,称法轮功为“伪科学”、“封建迷信”。并通过推广自然科学普及(“科普”)等手段,攻击法轮功。例如,99年教委在发给全国各高校的通知中(8),谈到“进一步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划清科学与迷信的界限”,并以此为理论根据,在高校推广抹黑法轮功的宣传。例如,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部科技组的通知中写到,“活动目的:北外是以文学和艺术为主的大学,在大学里很少有科技类的活动举行。所以校学生会学习部借此机会,计划在北外的校内举办一系列跟科技有关的活动,……有助于抵制法轮功等……的侵入。”(23)这一活动包括,邀请科技馆人员讲座、图片展、组织学生到科技馆做志愿者、免费派发杂志等,投入大量资金。

2.4.2 高科技网络监控封锁来自法轮功团体的信息

由于高等院校在高科技研究开发领域的特殊资源和条件,教育系统还利用高等院校,在网络监控等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堵截来自法轮功团体和民间的不同声音,同时,使大量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参与到迫害之中。

1)组织网络封堵

以陕西省为例,2003年10月9日,“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发出通知(24)(陕教工办[2003]49号),要求“各高等学校认真落实省委领导的批示精神,积极开展网上斗争,把开展网上斗争特别是做好网上封堵工作作为与‘法轮功’……斗争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校党委“切实加强对网上斗争工作的领导,组织力量,加大投入,学校领导尤其是主管领导要定期进行检查,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分析斗争形势,进行工作部署;各校“610办公室”要与学校网管部门通力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封堵工作;”

2)动用大量资源、人力加强网络管理配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同时,上述文件(24)中还规定:“在各级学校加强校园网及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和监控,并做到责任到人,把责任落实到管理者。要按照实名登记的要求,坚持上网人员登记制度,认真做好上网人员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要按照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存上网纪录,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天。要加强对校园网网上信息的监控工作,坚持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删除有害信息,严防校内人员尤其是‘法轮功’人员通过校园网和学校的计算机设备访问‘法轮功’网站,查阅、下载、上传反宣品及有关资料。” 同时,文件还要求各校“注意收集和及时上报网上斗争的有关情况,提供破案线索,并积极配合公安、安全部门追查访问‘法轮功’网站。特别是下载、上传反宣品等有关材料的‘法轮功’人员。”

3)建立攻击法轮功的网站加强仇恨宣传,并煽动群众运动

文件规定:“……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网上斗争的意识,教育他们不登陆、访问‘法轮功’网站,号召他们积极参与网上斗争,主动检举揭发查看、下载、上传‘法轮功’信息的行为,在校园内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在师生员工中筑起一道抵御‘法轮功’网上攻势的防线。”

案例1:硕士、博士生和大学职员因在互联网上传递法轮功资料被判刑

驻香港的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5名硕士、博士生,和1名大学职员因在互联网上传递被禁止的法轮功精神团体的资料而在12月13日被判刑。清华大学微电子所96级硕士姚悦的刑期最长,高达12年。该信息中心说,来自上海的研究生王雪飞被判刑11年,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电子系硕士孟军被判刑10年,另一名清华博士生王欣被判刑9年。清华职工董延红被判刑5年。姚悦的丈夫,清华大学博士生刘文宇被判刑3年。

案例2:上明慧网而被非法抓捕

2002年8月20日,7位法轮功学员遭到合肥市郊区法院非法审判。他们分别是:李传峰(山东人、中国科技大学量子力学专业博士后,曾为中国量子力学领域做出贡献并获得中科院奖励)、赵刚(江西人、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专业博士生、中科大少年班毕业、曾在多家国际刊物发表论文)、李国峰(江西人、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硕士,2001年毕业后任安徽大学教师,曾在多家国际刊物发表论文)、薛霆霄(江苏人、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博士生,曾在多家国际刊物发表论文)、张进(合肥人、安徽建筑工业学院1998年本科毕业分配在安徽省轻工业设计院工作、后任安徽省新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左奇香(合肥人、大学专科毕业)、李阳(新疆人、在合肥市某旅行社工作)。7位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上明慧网而被非法抓捕的,这是他们被非法关押1年多之后的第一次开庭。在法庭上,每一位法轮功学员都明确指出:所有对他们的指控都是莫须有的、不成立的,他们从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相反,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国家宪法允许的范围之内,他们是无罪的。他们的律师纷纷为他们做出了无罪辩护的发言(25)。

4)加大投入,为网上封堵提供技术支持

文件(24)中还称,“各校在开展网络封堵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网络封堵技术的使用,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及时采用高技术手段或进行技术升级和更新,开展有效的网上封堵工作。同时,有条件的高校还要加强对网络封堵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开发新的互联封堵软硬件技术,为全省开展网上斗争提供技术支持。”

3. 教育系统的迫害是系统迫害的重要环节

几年来,陈立至等官员在教育系统推行的迫害不是孤立的,而是江泽民系统迫害的一个重要环节。之所以选择教育系统作为迫害、接受和煽动仇恨的主要对象,是因为教育系统的组织和青年学生的特点决定的。

3.1 和其他系统协同参与迫害

这一点可以从教育系统及各校“610办公室”和各省市“610办公室”(24)、公安部和宣传系统的联系看出来。例如,2002年4月12日的上述文件,不但要在部内发送,要求整个教育部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对法轮功活动。而且还将此文件抄送给中央“610办公室”和公安部。成为教育部进一步迫害法轮功的官方文件。

3.1.1 教育系统内部存在“610”

以陕西省为例,在教工办的通知(陕教工办[2003]49号)中,明确提到“各校'610办公室'要与学校网管部门通力配合,……”说明,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渗透到了每一个学校。

3.1.2  教育系统与省市“610办公室”的联系

西安交通大学的党办消息(校刊524)中写到,“(陕西)省委‘610’办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副秘书长、西安交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张迈曾介绍了国内外同‘法轮功’斗争的形势,肯定了我校几年来的工作,并对我校今后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1)继续加强校园社区管理,抓好‘五个纳入’工作;2)加大力度,进一步把校园网办成同‘法轮功’斗争的有力武器;3)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力争三年内‘转化率’达标;4)进一步加强反邪教理论研究,促进反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党办)”(26)

3.1.3 教育系统与宣传系统配合推出仇恨宣传

2001年2月1日,陈至立通过教育部下达指示,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攻击法轮功为目的的“校园拒绝邪教”活动(21);并连续数天在中国教育报网络版首页刊登各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致使各地教育单位对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的各种造谣、攻击和迫害掀起了新一轮高潮。

3.2  利用教育系统的特点搞精神控制、推广迫害

与中国历次政治运动的做法(如“文革”等就是首先鼓动在校学生参与)一样:江泽民通过陈至立选择教育系统的学生作为发动群众运动,进行信仰迫害的首选对象。他们利用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世界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缺乏辨别能力等特点对其进行精神控制,同时在教育和其他领域推广迫害。由于教育在组织形式上的特点,仇恨宣传在青年学生中便于推广,煽动仇恨的活动也便于组织。往往一个“通知”下来,就会有成千、百万的学生参与其中;例如,“自焚”骗局后,2001年2月1日,由陈至立为首的国家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通知(教党[2001]1号)(21),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共青团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校广泛开展反对法轮功的活动。

2001年2月6日一天的时间里,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等煽动和直接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开展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报道中称,当天全国各地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共有800多万青少年直接参与。报道中说:“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天津、吉林、江苏、山东、江西、贵州、福建、内蒙古等地青少年纷纷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通过开辟反‘法轮功’……专题宣传橱窗,张贴挂图、招贴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反‘法轮功’宣传教育活动,……”(27)

另外,通过各种方式操控学生将在学校接受的仇恨宣传推向家庭和社会(28、29)。如:北京市少工委与市教委在西城区实验二小举行了“校园拒绝邪教”现场会,同时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了与爸爸妈妈共同抵制法轮功的签名活动。市少工委并要求全市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填写《北京市少先队员家庭成员练习法轮功情况调查表》。2001年2月,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1,500多个所谓“青年文明社区”广泛开展了攻击法轮功的所谓“文明公约签约”活动。在青少年学生的带动下,1,200多万社区居民在公约上签名,保证“不信”、“不传”并“抵制”。(27)

在高等院校,大学生、高等院校中的教师(授)、专家、学者等思想活跃、可以通过更为广泛的方式获得信息,是中国历次运动的思想策源地(如“五四”运动,“文革”、“六四”等),所以为了防止知识阶层了解真相并觉悟,高校系统也成为仇恨宣传、精神控制和推广迫害的重点对象。大专院校在教委的直接指挥下,推出仇恨宣传、教唆和煽动学生参与迫害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清华大学等高等学校制作校园网站的反法轮功专栏(30);

北京外国语大学将攻击法轮功的广告牌安插在校园的要道上(31)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校园拒绝邪教”为名,召开“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31)

西北工业大学华南师大举办反法轮功的漫画展、兰州大学举办攻击法轮功的征文(32)等等。(详情请见教育报告第二部分内容)

4.具体迫害手段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一脉相承

2002年4月12日的文件称,“对还未‘转化’及曾被处理过的‘法轮功’人员,各学校暂不要安排其直接从事教育工作,并要安排专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防止其继续从事‘法轮功’…”,“通过主题团日、队会、班会、法制讲座、科普竞赛、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中、小学生认识‘法轮功’的……本质”,“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利用与‘法轮功’…斗争的典型事例和…挂图、录像和光盘等…,广泛在中、小学校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揭露和控诉‘法轮功’…。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请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我部。”(17)之后,各地开展的“百万签名”、“校园拒绝邪教”等活动就是来源于以陈至立为首的教育系统决策层的部署(33)。

二、剥夺法轮功修炼者本人及亲属、法轮功支持者受教育的权利

自1999年开始,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等章程中,出现了“法轮功练习者”不能“报考”、不能“被录取”等规定。有的章程中规定“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的不予录取和接收”(34)等政策;有的章程中把对法轮功的态度作为能否招收、录取的条件,如华东师范大学在2003年研究生入学简章中把“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作为衡量能否入学的条件。由此可见,即使未修炼法轮功的学生,如果同情和支持法轮功,都将失去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简章都是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通知制定的。由此可以得出,剥夺法轮功修炼者本人及亲属、法轮功支持者受教育的权利的决定是来自教育部。下面仅就几个典型的例子加以论述。

1.中等专业学校入学

案例1:文山州2003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将法轮功学员排斥在外


在“文山州2003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35)中,明确规定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学生不能报考该中等专科学校。

2.普通高等院校

案例2: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招生条件(36)的第六条(3)中规定,“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的行为。”

3.高等院校研究生院

案例3: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将对法轮功的态度列入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例

“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办法”(37)中称“接教育部紧急通知,”其中复试要求的第三条“提供材料”部分一项规定:填写“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格”。“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并说明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此表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案例4:海洋所2003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要求考生必须认同打压法轮功的政策,并用官方的理由为打压辩护

海洋所按学科分别对参加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考生进行复试,对复试的考生进行了口试,口试以面谈为主,通过复试专家与学生的对话,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对问题的理解能力以及思考反应能力,要求考生必须就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必要性论题表明自己的观点并阐述自己的认识(38)。不但强迫学生认同打压法轮功,而且还强迫学生按照官方的理由对打压法轮功进行辩护。

4.特殊院校录取政策

4.1 艺术类院系

案例5: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2002年艺术类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39)中明确规定“法轮功练习者”不能报考。

4.2 军事院校

案例6:国防生录取条款中的株连政策

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2001年5月31日下达“关于做好2001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17号)”(40)中第五条规定,参加过“法轮功”、“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的“不予录取和接收”。这条规定不但剥夺了修炼法轮功的学生的入学权利,还采取株连打手法,剥夺法轮功修炼者亲人的入学权利。

案例7:支持、同情法轮功的同样无法入学

2003年9月26日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的“报考空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41)明确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其中第7条规定:本人练过“法轮功”及对“法轮功”问题的认识不清者。这一规定意味着,即使本人不修炼法轮功,但是对法轮功持支持或同情态度,也同样不可以报考空军飞行员。

4.3 师范院校

案例8:福建师范大学的推荐保送政策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42)的第一条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拥护中国……的领导,……;没有参加法轮功等……”。

三、在大中小学校推行仇恨宣传和精神控制

陈至立为首的教育系统官员在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同时,也将仇恨宣传推向教育领域。大搞“精神控制”,并胁迫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参与迫害。

1.在全国各校系统地组织、推行“百万人签名”运动

2001年2月1日,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教党[2001]1号)(21、33),通知中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攻击法轮功的签名活动,通知下达之后,全国教育系统首先推行“百万人签名”运动,以“反邪教”为名,以利诱、欺骗、强迫、威胁等手段让学生们签名,反对法轮功;然后通过媒体报道系统地向高校和全社会推广及实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例如,2001年2月光明日报密集报道各校反法轮功运动,如(43、44、45、46);然后将“百万人签名”带到联合国,以向国际社会证明这场镇压的“民意”支持,再将得到的少数政府或团体的认同“返销”回中国以证明“国际社会”的支持。孩子们在无知中受害并被镇压者充当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从2001年2月初,在寒假结束之后,全国各地各类学校便全面开始了这项“签名”运动。

案例1:学生在压力下违心地签名

一个叫屈明君的8岁小学生说:“前天学校老师通知,叫小学生统统签名反对法轮功。当时我内心说:我坚决不签名,看有机会就跑掉。可是班主任总是站在我的跟前,我也不敢走,最後还是得签名。”(47)在学校的高压下,孩子们怎敢不签呢?!

案例2:威胁、利诱迫使学生签名

2001年5月23日《明慧网》在大陆综合消息题为“如此百万签名”一文中报道了一位家长目击学校强迫学生签名的过程:(48)

“我儿子小宝今年8岁,上小学二年级。2001年春季开学第一天,小宝所在小学教培中心的非法要求下进行了反对法轮功的签名活动。疹间操时间该校所谓的‘揭批法轮功’发言刚开始,我来到学校操场,目睹了当时的签名全过程。“当时三台摄像机在不同角度进行拍摄,该校肖书记首先发言揭批之余要求各班主任看好本班学生,必须一个一个签名。在教师代表及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代表发言后签名开始。首先,教师签名,然后,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个一个开始签名。……也许我的出现使小宝坚定了信心,由于他不签名,班主任郭老师连拉带拽,逼小宝签名,小宝一边流泪一边坚定攥着小手说不签名。……事后,由于小宝是该校唯一不签名的学生。学校把他的情况向教培中心作了汇报。并多次找小宝谈话,威逼利诱。不让小宝入队,不让评班干部及三好学生等。小宝说前几天课间操时间肖书记问他:签字吧!签了字让你戴红领巾。小宝说:想戴红领巾,但不能签名!”

案例3:不签名将被开除学籍

据《新生网》2001年5月5日报道:成都中医药大学已发出通知,强制每个学生在反法轮功的横幅上签名,否则将开除学籍。与此同时,在校内大搞文革式的攻击法轮功与法轮功创始人的“大字报”“横幅”及“宣传品。”(49)

2.对法轮功的攻击被编进学生教材及各级考题(包括高考题)中

陈至立为首的国家教委通过教育系统的相关部门将攻击法轮功的材料编入中小学教材,以学生的考分和升学前途相威胁,并将攻击法轮功的材料编入各级考题中(包括高考及研究生入学考题中),逼迫学生就范。在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教基[2002]180号)《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50)中要求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 “要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结合时事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以‘法轮功’……为反面教材,对中小学生进行反邪教教育......。为配合中小学开展反邪教教育,省教研室已结合我省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组织编写了反邪教教育的有关宣传学习资料,供各地选用。”(50)

案例4:攻击法轮功的内容编入中小学教材

有关部门向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一本由徐锡安主编、北京出版社(非出版教材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校园拒绝邪教》,该书没有任何教育内容,完全是重复媒体的宣传。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

第8条: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章教育教学

第20条: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21条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选用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非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使用。 类似的教材还有很多,例如:《初中同步测控优化设计》丛书之一《初中政治二年级(上)》,歪曲法轮功、攻击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文字达数万字。在《2002年中考政治开卷考试必备资料一本全》第191页之“热点话题”中,将关于法轮功的完全违反事实的陈述作为正确答案。(51)

案例5:含攻击法轮功内容的各类试题

1) 200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试题及解答(52)(据报道,2001年全国报研人数首次突破50万大关)第二题(选择题)的第18和22小题。考题和答案歪曲法轮功学员思想、举止异常且危险。

2) 高考综合模拟试题 《学科教育网》刊登的各类高考模拟试题中,攻击法轮功的内容比比皆是。 例:2003年高考文科综合模拟试题中将“插播事件”作为考题,让学生按照官方的“说法”给该事件定性(53)

3) 2001高考模拟历史试题中,重复官方对法轮功的攻击(54)

4) 浙江省余姚市2002年小学语文毕业测试卷(笔试部分)(55)

案例6:黑龙江初中女生拒绝答污蔑法轮功的政治考题被捕

据大纪元2003年2月1日报导(56):17周岁的王琳,家住黑龙江省绥棱县马场。2002年7月份,王琳参加了黑龙江省初中升高中的统一考试,在政治卷中,有一道污蔑法轮功的试题,王琳写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结果遭到绥棱县政法委、公安局、绥棱县教委等部门的迫害,被迫流离在外,其父母受到“610”的毒打。 据明慧网近日报导,2003年5月份,王琳在哈尔滨打工,被非法抓捕拘押在绥棱县至今。绥棱县“610”头目说,先关押一段时间,等到王琳够岁数了再判。家人希望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这位不幸的少女早日获释,避免悲剧重演(57)。

案例7:攻击法轮功的内容编入师范学院的教材,以影响未来的师资

乐山师范学院2001-2002学年度上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安排的意见(19)。在“专题教育教学时间”注明“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安排2课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反对“法轮功”的相关文件、资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科学文明思想。”主要学习参考资料包括,“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四川日报2001年1月31日)、新华社评论员文章、宣传部网页时事与理论园地:攻击法轮功的专栏。

3.强迫学生看攻击法轮功电影

《明慧网》2003年9月11日报道(58):四川省南江县长赤镇不法人员强迫长赤小学全体学生观看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在观看的整个过程中,每个出口处都有人把守着,要求学生不愿看也不许出去。有一个小学生因走出门外被看守者拧耳朵、打脸,吓哭了。回校后,还要求全体学生写观后感。

《明慧网》2002年12月28日在题为“大连金州区教委欺骗各单位、中小学生观看诬蔑法轮功的电影”一文中报道(59)说:最近大连金州区教委组织各单位、中小学生观看诬蔑法轮功的电影,有的单位职工与中小学生根本就没有预先接到通知,等到观看时才知道是被骗来的。有许多人不平的说:“如果要知道就不来了,还向每人要了许多钱。” 江苏常州教育局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市委“610办公室”的指示,分配指标给下属各个学校名额观看反法轮功音乐剧《非常母女》。各单位交款取票,且必须“准时前往观看,不得缺席。”并注明分配的票数只能增加不得减少(60)。

4. 校园内的仇恨宣传

2001年2月1日,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通知》(教党[2001]1号)(21)中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校园拒绝邪教’签名倡议活动,举办法制讲座、科普竞赛、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加大校园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和校报校刊、宣传栏以及各种刊物的宣传力度,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案例8: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以举办“知识竞赛”(61)为名给大学生灌输反法轮功思想。

案例9:在大学的官方网站设立反法轮功专栏

2001年2月,清华大学学生网站推出反“法轮功”专栏,新华社报道(62)说:“清华大学团委带领同学们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利用新媒体来开展……批判。此网站栏目的主持人王居野是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图片显示西北工业大学的反法轮功专栏(63)

案例10:利用不知情学生去“转化”法轮功修炼者(64)

2002年7月15日,重庆大学“三下乡”服务团在云南、四川、重庆的巴南、丰都、巫山、合川等地农村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活动。他们把反对“法轮功”的挂图、印刷品等送到了村头,并向农民群众进行宣讲(65)。

四、用“教育和文化交流”、“传播中国文化”的名义将仇恨宣传推向海外

由于迫害本身的非法性以及国际社会的抵制,由陈至立领导的教育系统对法轮功的迫害由公开渐渐转入隐蔽、形式上也更具欺骗性。但是迫害并没有停止,而且逐渐通过外交渠道将迫害推向海外,以“文化、教育交流”等形式进行宣传渗透。2002年7月3日至4日,教育部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主管外事工作的官员和外事处处长,部属高等学校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和外事处长,驻部分国家使(领)馆教育参赞,以及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近300人,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强调拓展世界眼光,开创新的局面”的讲话。讲话中透露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打压法轮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陈至立在全国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拓展世界眼光,开创新的局面。”(66)

1. 通过赞助海外中文学校、教育交流等方式渗透

包括哪些大量的工作呢?以中方驻美国的外交机构为例,通过和美方交换学生,向中文学校赠送教材,拉拢中文学校教师等手段,驻美使领馆将迫害推向美国社会。杨洁篪在中国驻美使馆为美国中文学校教师举行新年联欢会上称,华人华侨已经创办了近600所中文学校。不少中文学校已成为华人社区的文化活动中心,……,传播中华文化,清除法轮功……做出了积极贡献,”“值得高度赞扬。”报道中还说,“300多位华盛顿地区、马里兰、弗吉尼亚、特拉华州的中文学校教师出席了招待会。中国驻美使馆还向中文学校赠送了中文教材。”(67)

2. 以文化交流的名义进行渗透

在对海外的渗透仇恨宣传和系统打压法轮功的过程中,教育界官员往往以所谓“传播中华文化”为前提和掩盖。这样做一方面拉拢国际力量,掩盖迫害;另一方面,胁迫国际社会参与迫害。

近年,陈至立本人频频出访海外,以所谓“传播中华文化”为前提和掩盖,利用“人际传播”之道,推广迫害,中法文化年就是一例。文化年是1999年和2000年江泽民和法国总统希拉克在互访的时候共同确定的。在此次出访前,江向《费加罗报》记者称:法轮功是邪教(68)。2003年10月,江的亲信陈至立去了法国,并于10月6日在法国“中国文化年”开幕式上剪彩(69)。2003年11月17日至30日,在法国举办的《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展(法国2003)》(70),此次活动由教育部官员带队;近100所中国重点高等院校(其中包括国家教委直属的清华、北大和重庆大学。这些大学对修炼法轮功的师生进行着严重迫害。详见即将发表的第二部分报告)、教育机构、基金会、部分院校的高科技企业、大学生文艺团体及有关媒体代表等200至300人参加,中国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参加了开幕式。不久后,2004年2月胡锦涛出访法国期间,法轮功学员被法国警方非法拘押(71)。

参考文献:

  1. 营救法轮功学员数据库
  2. 路透社:留美清华校友向布什总统请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 《第四代》宗海仁著,明镜出版社出版
  5. 陈至立出任国务委员周济当选教育部部长
  6. “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会见全军院校会议代表,”
  7. “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坚决拥护中央《通知》表示要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人民网,2000年7月6日
  8.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学后在高校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斗争,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的通知,”教党[1999]24号(1999年8月23日)
  9. “李岚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新世纪高校改革与发展,”
  10. 教育部机关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声讨揭批……”,中国教育报,2001年1月31日
  11.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江泽民同志给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诸同志的批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19号)》;99/6/3
  12. “教育部召开江泽民同志《谈话》发表一周年座谈会”中国教育报(网络版),2001年2月2日
  13. “教育部座谈《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时指出抵制……,”法制日报(网络版),2001年2月2日
  14. “国家计委教育部举行会议深入揭批“法轮功”(1999年8月15日)人民日报第二版
  15.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0年4月
    28日)教社政[2000]5号
  16. “在教育部2000年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7.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教育报》2002年9月11日第1版
  18.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2]3号(2002年4月12日)
  19. 乐山师范学院2001-2002学年度上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安排的意见
  20. “教育界召开深入揭批“法轮功”座谈会,”新华社北京99年8月12日电
  21. 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通知(教党[2001]1号)
  22. 2001年2月21日光明日报,复旦学生成立反邪教研究会
  23. 学习部科技组活动计划书
  24. “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通知(陕教工办[2003]49号)
  25. “中国科技大学多名优秀学者被非法审判时严正声明自己无罪,”明慧报道
  26. “我校对“法轮功”……常抓不懈多管齐下……,”西交大校刊
  27. 全国百个大中城市“青年文明社区”开展反邪教文明公约签约活动
  28. 各地少先队组织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
  29. 团肇庆市委举行青少年声讨揭批法轮功签名行动
  30. 2001年3月1日光明日报,清华大学学生网站推出反“法轮功”专栏
  31. “北京外国语大学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拒绝´教”活动”北京外国语大学2000-2001第二学期《校园生活》新闻第三十五期
  32. 明慧2003年12月17日报道:“揭露征文丑剧兰州大学有关电话”
  33. 广东省教育厅大事记(2001年)
  34. “关于做好2001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17号,2001年5月31日,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
  35. 文山州二○○三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03年3月6日,(文山州招生办)
  36.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03年高校招生章程
  37. 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办法,2003年
  38. 海洋所2003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结束
  39.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2002年艺术类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
  40. 关于做好2001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17号,2001年5月31日,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
  41. 报考空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2003-09-26
  42.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43. 2001年2月2日光明日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
  44. 2001年2月2日光明日报,教育界人士呼吁对“法轮功”……
  45. 2001年2月16日光明日报,北航:学生党员揭批“法轮功”
  46. 2001年2月23日光明日报,清华园拒绝邪教
  47. 《大纪元》“假民意之名行专政之实中共强迫民众签名反法轮功连小学生也不放过”
  48. 《明慧网》2001年5月23日大陆综合消息
  49. 《新生网》2001年5月5日报道
  50. 浙江教育网,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
  51. 《初中同步测控优化设计》丛书之一《初中政治二年级(上)》
  52. 200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试题及解答
  53. 2003年高考文科综合模拟试题四
  54. “高考模拟历史3+x试题,”《中国基础教育网》
  55. 浙江省余姚市2002年小学语文(义教版)毕业测试卷(笔试部分)
  56. 大纪元2月1日报道:黑龙江初中女生答政治考题遭抓捕
    http://www.epochtimes.com/gb/4/2/1/n458510.htm
  57. 明慧2004年1月31日报道:初中女生据实回答考题遭非法抓捕
  58.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31/66267.html
    《明慧网》2003年9月11日报道:“四川南江县小学生被迫看诽谤电影不从者拧耳朵、打脸”
  59. 《明慧网》2002年12月28日在题为“大连金州区教委欺骗各单位、中小学生观看诬蔑法轮功的电影”
  60. 常州市教育局文件,关于组织观看现代音乐剧《非常母女》的通知
  61. 西北工业大学“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知识竞赛简介
  62. 新华社2001年2月28日电:清华大学学生网站推出反“法轮功”专栏
  63. 西北工业大学的反法轮功专栏
  64. 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动态200310-[2003/03/31],“参与社会维护稳定―我校法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深入社区转化法轮功人员”
  65. “重庆大学在村头开展反对邪教宣传活动”
  66. 2002年7月3日至4日陈至立在全国外事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拓展世界眼光,开创新的局面”
  67. 中新网2003年1月4日:“杨洁篪强调中美在新年里应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
  68. 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指出“法轮功”是X教
  69. 人民网2003年10月6日电,“中国文化年在法国巴黎隆重开幕”
  70. 中法教育交流合作简况
  71. 拘捕法轮功学员法国政府高层无合理解释

中文链接 :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106

 

14.2 关于中国教育部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一、教育系统迫害致死3

案例1:山东大学大学生张震中被虐杀3
案例2:黄冈工业学校优秀教师欧阳明被迫害致死始末3
案例3:被殴打成颈椎粉碎性骨折6个月后,赵昕被迫害致死4

二、对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4

本组织的调查资料显示,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中、小学生。在中国的教育系统,由于陈至立积极推行江泽民灭绝法轮功的政策,已严重地威胁到了孩子们和教地师的安全4

对中、小学学生的迫害4

案例3: 湖南祁东县一考生因在答卷上讲真话而被剥夺高考资格并遭“610”搜捕6
案例6: 少年遭受电刑折磨6

对教师的迫害6

案例1:沈阳中学教师吴元被虐杀7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wuyuan12252003.html7
案例2:河北省衡水市小学教师武新梅遭迫害事实7
案例3:广州增城区优秀教师李红伶被非法关押7

三、对高校师生的迫害7

清华大学师生受迫害案例8
重庆大学学生受迫害案例10

案例1:赵明,在团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11

四、迫害波及至幼小生命12

结束语14

附录1:大陆9岁孩子自述:我得了“双百”却被迫失学漂泊在外14

参考资料

一、教育系统迫害致死案例

1999年7.20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86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仅教育系统死亡人数就达61人,仅2003年被非法关押的就有406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教师和专家学者。下面只列举其中个案(详见附件一)。

案例1:山东大学大学生张震中被虐杀
《明慧网》2003年11月28日报道:山东大学大学生张震中和王风伟等法轮功学员于2001年5月到河南省汤阴县散发真象资料和喷写真象标语,被当地警察绑架,后被李爱民等警察虐杀。他们在狱中绝食抗议,5天后狱警把他们绑在“老虎凳”上,被数人摁住,把嘴撬开,由不懂医术的犯人强行灌食。张震中绝食抗议对他的绑架,被强行从鼻子插管灌食。张震中不配合,插管长达20多分钟,插管时他一直呕吐,痛苦不堪,狱警还不时地揪住头发打耳光。不久他被活活灌食致死。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zhangzhenzhong1017_2001.html

案例2:黄冈工业学校优秀教师欧阳明被迫害致死始末
欧阳明,41岁,原是黄冈工业学校教师,懂电脑,被黄冈市当地公安局列为重点迫害对象。2000年1月至2003年8月20日这3年零7个多月的时间里,曾先后4次被抓捕关押。欧阳明受尽108种酷刑折磨。如:“定心锤”(背贴墙,然后照心脏部位猛击,直到都打累了为止);“红烧肉”(拳头击脸,要把脸打成象红烧肉一样);烧蹄花(重物击脚趾、手指)等等。不但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如蹲在犯人面前,警察让犯人将其小便拉在他脸上),而且每天都遭狱警及犯人殴打虐待;在遭迫害性灌食时被撬断牙;在抵制迫害时摔断一条腿。在这期间,黄冈工业学校在“610办公室”的高压下,将这位优秀的年轻教师开除公职。欧阳明被迫害致死后,他在澳洲的哥哥欧阳昱通过澳洲政府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述。中国有关方面就欧阳明之死向澳洲政府答复时,谎称当局把欧阳明送进医院治疗,而欧阳明自己从医院跑出来导致死亡。中国当局掩盖迫害欧阳明致死的事实,欺骗了澳洲政府。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ouyangming08272003.html

案例3:被殴打成颈椎粉碎性骨折6个月后,赵昕被迫害致死
赵昕,北京工商大学青年女教师,心地善良,工作优秀。2000年6月19日到紫竹院公园炼功,被抓至公园派出所,后被海淀分局押走,非法关在海淀分局下属看守所,关押期间于22日被打成4、5、6节颈椎粉碎性骨折,生命垂危,送往海淀医院抢救,单位及家属很快即接到病危通知。后赵昕奇迹般活了过来,但已全身瘫痪,除头部以外其余部位全不能动。她依靠自己顽强的毅力遭受了难以想象的长期的痛苦煎熬,于12月11日晚6点50分被迫害致死。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zhaoxin0807.html

二、对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本组织的调查资料显示,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中、小学生。在中国的教育系统,由于陈至立积极推行江泽民灭绝法轮功的政策,已严重地威胁到了孩子们和教地师的安全。

对中、小学学生的迫害

在中国大陆陈至立的管辖之下,修炼法轮功的孩子们,并没有因为年龄小而逃脱迫害。中小学校不顾中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无理剥夺修炼法轮功的中小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此外,学生们们被强制接受各种反法轮功的宣传,被迫在攻击法轮功的请愿信上签名、回答为诋毁法轮功编写的各种考题、参加反法轮功活动。否则,学生在校的荣誉、升学等都会受到影响,甚至遭到刑事处罚、酷刑等威胁生命的残酷迫害,并且还将影响到家长和学校。许多学生因为本人或家长不愿违心地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迫失学、强制留级、被罚款、拘留、劳教或被逼流离失所;一些青少年由于家长修炼法轮功,受到牵连,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

案例1:省级标兵、市三好学生、中国少年报小记者小学毕业后被迫失学
下面是这个小学生的部分证词,“我于1987年1月20日出生,现被迫流离失所。自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迫害后,我随父母2次进京上访,在2次进京中我曾被警察殴打、辱骂、恐吓及勒索。还被非法关押、照相、逼供、戴手铐、蹲小号。回到家后,学校校长、老师、各级教育局派来的人找我‘谈话’,逼我写所谓‘保证’。我不写,他们就免去了我大队长、省级标兵、市三好学生、中国少年报小记者等一切荣誉,还说以后都没有资格参选,还在全校通报批评,免去我少先队员的称号。每到法定假日(10.1、5.1等),学校老师不但每天早晚一个电话,还不准我出去旅游、逛街。”“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有时我正在上课,就被老师叫走,说'教育局领导要找你谈话,你不许说话,只许听'。如果我说出我自己的想法,就会被他们说成是顽固不化,屡教不改,再次接受'思想教育',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小学毕业。”这个小学生在证词中说,因为修炼法轮功,升学时,所有学校都不肯接受他。他在证词中写到,“我被按片分到了我家附近的中学,我去报到,……校长说:‘我们学校拒绝法轮功,我们不能收你,这是上面(市教育局)说的,我也没办法。’学校校长强迫他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否则,不接受他入学。这位小学生在证词中说,他没有答应这个校长的不合理要求。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3/48903.html

案例2: 15岁中学生被迫流离失所,最终被关押
铁龙,15岁。家住河北省定州市留春乡邵村,因拿光盘、资料向老师讲法轮功真相;该教师不相信,反而将其举报;留春乡派出所把正在读初中二年级的小铁龙抓去乡政府,用手铐锁在树上,拳打脚踢,打累了他们去休息。后小铁龙被迫四处漂泊。不久,他们把小铁龙抓住,关押在定州看守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4/45778.html

案例3: 湖南祁东县一考生因在答卷上讲真话而被剥夺高考资格并遭“610”搜捕
湖南省祁东县一位高中毕业生在全县统考试卷上,在回答有关法轮功的试题上写出了“法轮大法好”“XX党镇压法轮功太残忍了”。祁东县教育局面对这样一份敢讲真话的答卷,如临大敌一般,不但对该生发难,强行将该生推出校门,并剥夺该生应届高考的权利,而且还在全县师生中开展大讨论,以免类似事件在高考中出现。衡阳市“610”办公室听说此事,将此事当作全市的“大案”、“要案”来抓,并以该生为突破口实施“打虎行动”,针对这一份答卷,公然调动2市的警力大搜捕;3次抓该生未遂,对该生抄家也一无所获,对法轮功学员明岗暗哨、到处蹲坑,也没有任何收获。

案例4: 小学生苗欣被非法开除,至今在家
苗欣,女,10岁,大庆市采油三厂拥军二小学生,家住大庆市采油三厂楼区。2000年11月28日进京上访回来后到学校上学,赵校长让写所谓的“三书”:保证不炼功、不进京、与大法“决裂”,不写就不让上学。遭苗欣严词拒绝。最后被采油三厂拥军二小非法开除,至今在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

案例5: 小学二年级学生侯振龙和母亲同遭“转化班”迫害
2001年3月3月10日半夜,小学二年级学生侯振龙(男,10岁)同母亲一起被送入吉林省吉林市“转化”班进行软禁迫害。没进班前,学校校长及老师强迫孩子签名(所谓“百万签名”),孩子毅然拒绝后,校长及老师以“如不签名打电话叫公安抓走”威胁、恐吓。

案例6: 少年遭受电刑折磨
辽宁沈阳龙山教养院的警察拿电棍逼14岁的小女孩韩天子和2个辽宁中医学院的学生写“保证”。女学生被电的一声声惨叫声揪着每一个人的心,警察整整电了他们一下午。14岁的韩天子电得胳膊不会动,举起来放不下,好长时间才放下来。电的时候天子就说:“我是受少年儿童法保护的”。可是白院长和2个打人的队长听不进去,继续电她。事后白院长和两个打手威胁她不要告诉任何人。

对教师的迫害

资料表明几年来,教育界由于陈至立所推行的政策,向学生乱收费,殴打、猥亵、虐待学生成为普遍现象,使学校成了“家长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们,处处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也教孩子们按“真、善、忍”为人处事,可他们却因此遭牢狱之苦,甚至失去生命。

案例1:沈阳中学教师吴元被虐杀
吴元,男,44岁,辽宁省凌源市北炉乡中学数学教师,他热心帮助贫困学生交学杂费,是学生和家长们公认的好人、好老师。吴元于2002年8月份因向学生讲法轮功真相,教育学生按“真、善、忍”标准为人处事而被抓捕。后吴元被非法判刑4年,在沈阳大北第二监狱受到狱警惨无人道的折磨,于2003年12月10日在沈阳大北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凌源市北炉中学(电话0421-640-1442)一名男教师日前证实说,吴元死在沈阳监狱。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wuyuan12252003.html

案例2:河北省衡水市小学教师武新梅遭迫害事实
武新梅,女55岁,河北省衡水市中心街小学教师,因修炼法轮功几次被非法关押。2000年5月因上访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因武新梅认为自己合法上访没有违法,拒绝写“所规”,被所长耿占武强行戴“牛鼻子”铐(昼夜不摘)2次共10天。2001年9月,“610办公室”伙同教育局、学校抓武新梅去“洗脑班”未遂,后经常上家骚扰。为抵制迫害武新梅被迫流离失所至今。4年来“610办公室”伙同教育局对武新梅一直迫害,曾被单位关押16天,高额罚款2,800元,不让上班,从2000年5月份扣发工资至今。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5/63298.html

案例3:广州增城区优秀教师李红伶被非法关押
李红伶,女,29岁,湖南籍法轮功学员,新塘二中任英语教师,1998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增城区新塘镇新塘中学、深受学生、同事欢迎。2000年4月、6月和7月,李红伶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曾被多次非法拘留。9月被非法关进广州槎头妇女劳教所,判1年劳教。由于坚持修炼,劳教到期后被非法延期。2001年底,李红伶从槎头妇教所被警察直接转到位于广州市槎头西洲北路56号的广州市法制学校“洗脑”。2002年3月被转到广州市黄埔区荔湾区“洗脑班”。戒毒所雇佣暴徒每晚12点后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由于李红伶抵制迫害,受到各种非人折磨。2002年7月李红伶从“洗脑班”被释放出来后,仍被增城区“610办公室”、增城区教育局办公室、增城区新塘二中的副校长监控和迫害,不但被剥夺教书育人的权利,被克扣1年多的工资,连2003年暑假也被剥夺回家休假的权利。新塘二中的副校长仗着“610办公室”撑腰,时常扬言要送李红伶到“洗脑班”。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7/63431.html

三、对高校师生的迫害

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以来,教育部属下的各大专院校在陈至立的授意下,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采取威胁、利诱、休学、退学、软禁、下岗等种种强制手段,迫使学生及教职工改变对法轮功的信仰,许多大学教授和讲师仅仅因为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解除了教职,许多博士、硕士和大学生为此而被开除了学籍,成百上千的学生和教师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在众多大学中,对清华、北大学子的迫害尤为严重。(下面只列举其中个案,更多案例详见附件14。)

清华大学师生受迫害案例

清华大学是中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清华大学成了高校中打压法轮功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表明,仅在清华大学,已有300多名学生和教授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逮捕和非法关押。因修炼法轮功而受到各种不同程度迫害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讲师、教授波及清华大学各个科系(附录二),很多学生和教职工被强制休学、退学、停职、非法拘禁和“洗脑”,许多人被迫流离失所。至少18人被非法判刑: 白容春(13年)、柳志梅(12年)、姚悦(12年)、王雪飞(11年)、孟军(10年)、王欣(9年)、董延红(5年)、俞平(4年)、虞佳(3年半)、刘文宇(3年)、李峰(3年)、褚彤(18月)。在珠海被秘密判刑的:林洋、马艳、蒋玉霞、李艳芳、黄奎、李春艳。
http://www.rescuetsinghua.org

案例1:硕士、博士生、教职工因传递法轮功资料被判刑
驻香港的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5名硕士、博士生,和1名大学职员因在互联网上传递法轮功的资料而在12月13日被判刑。清华大学微电子所96级硕士姚悦的刑期最长,高达12年。该信息中心说,来自上海的研究生王雪飞被判刑11年,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电子系硕士孟军被判刑10年,另一名清华博士生王欣被判刑9年。清华职工董延红被判刑5年。姚悦的丈夫,清华大学博士生刘文宇被判刑3年。
http://www.rescuetsinghua.org/persecution/cases/Zhongxing_6.html

案例2:王为宇,男,30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6级博士生
曾获优良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飞利浦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曾担任班长、科协副主席、精仪系团委副书记、97级本科生辅导员等职务。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99年9月和10月2次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清华派出所非法扣押,被体罚罚蹲4至5个小时,并被威逼讯问至深夜。后被迫休学长达4个多月,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学。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门与他人交谈时被警察无理拘留1周;2000年下半年,被迫离开学校流离失所;2002年8月12日在公司上班期间被国安特务秘密绑架。在被国安非法秘密关押14个月后,于2003年10月前后被转移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的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2003年10月期间王为宇的“材料”递交检察院后,因证据不足,曾被退回公安部门,直到12月初才被正式送交法院。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4/64015.html

案例3:许志广,男,26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曾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担任过班长、系科协主席等职务
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25日因上访反映有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北京市公安局无理扣押1天;99年10月因坚持法轮功的信仰被强令回家6周,并被告知“不从思想上脱离就不能回校”;2000年6月被告知“若再有行动立即休学或退学”;2001年4月被校方强行绑架至“洗脑班”,后即被迫离开学校,流离失所;2002年4月23日外出时被警察绑架,其后曾被关押于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目前被关押于北京海淀分局看守所。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4/64015.html

重庆大学学生受迫害案例

案例1: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遭警察当众强奸
魏星艳,女,28岁,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魏星艳因讲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被抓,并于5月13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被一警察当众强奸。事后魏星艳绝食抗议迫害,狱警强制灌食插伤了她的气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讲话被紧急送往重庆市西南医院。事件在国际上曝光后,重庆大学否认魏星艳其人的存在,一面公开否认有“高压直流输电”这个专业,一面立即修改刊登专业信息的网页。但根据追查国际通过各个渠道,包括对官方和非官方人员的调查表明,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确曾被关押在白鹤林看守所。从多方查证结果对比重庆市沙坪坝“610办公室”、白鹤林看守所等相关嫌疑单位人员在调查中的回避强奸事件、否认身份、前后矛盾的回答和撒谎掩盖可以肯定,魏星艳在白鹤林看守所被警察当众强暴一案是属实的。重庆大学校部、研究生院及校保卫处,不是协助调查事实真相,替受害女学生寻求公道,竟是在“610”等机构的胁迫下以堂堂高等学府的名义否认该受害女学生的存在,甚至临时修改校网络专业信息以期彻底否认受害人及其专业,帮助行凶者掩盖此强奸案,并配合“610办公室”监视、威胁、转移学校知情师生,更进一步抓捕被怀疑协助调查真相的师生十数人。最近,重庆大学副校长张四平在美国著名沃顿(Wharton)商学院举行的中美教育座谈会上被提问时,公开承认该校法轮功学员会因为其信仰而失学。几天后,12月19日,重庆大学发布了一则通告,又更改那位副校长的答复,宣布魏星艳不是学生,是一位“坐台小姐”。
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hotcase_22/2003-09/1064256017.html

案例2:张志虎,男,33岁,新疆籍,重庆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并于2000年6月依法到北京和平上访,后被非法送入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2年,同时被重庆大学勒令休学。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24.html

案例3:吕震,男,27岁,山东籍,重庆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生,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并于2000年6月依法到北京和平上访,后被非法送入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1年,同时重庆大学取消了吕震的学士学位儋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24.html

案例4:张优稿,男,66岁,广东籍,重庆大学光电学院退休教师,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并于2000年6月依法到北京和平上访,后被非法送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1年,并被非法延期半年。2002年1月3日,再次被非法劫持送入西山坪劳教2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24.html

案例5:谷九寿,男,66岁,重庆籍,重庆大学实验室退休工程师,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并于2000年6月依法到北京和平上访,后被非法送入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劳教1年,并被非法延期半年。2003年5月13日,被重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非法劫持,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24.html

重庆大学大学生和研究生吴洁、米晓征、杨成宝等受到关押、强制退学等多种形式的迫害。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24.html

海外学子回国遭受的迫害

案例1:赵明,在团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赵明被5个警察用6根电棍同时在全身各处电击,电压高达几万伏

赵明,爱尔兰三圣学院电脑科学系硕士生,在中国的团和劳教所被非法拘禁长达22个月之后,回到爱尔兰,向人们揭露了了在团河劳教所被所谓“春风化雨”的内幕:“我在该劳教所第一个月的一天里,曾经被10个犯人毒打过,他们后来告诉我是警察命令他们这样做的。他们用拳、脚和膝盖,猛击我的身体,我的大腿被打得黑紫一片,2个星期不能走路。”“体罚的主要方式是‘军蹲’和靠墙‘飞着’。‘军蹲’是从站立姿势一脚向前迈半步,然后蹲下。时间长了后脚会麻木直至完全失去知觉,瘫倒。‘飞着’就是对着墙站立,头朝下弯向脚,背和手臂贴墙。时间长了腿会颤抖、头晕。在新安劳教所期间,我第一年劳教期结束前2周里,四大队大队长李济荣指使该队及少教队多名劳教人员不让我睡觉,每天10多小时按着我进行‘军蹲’和‘飞着’体罚,被连续折磨了长达2星期。我被他们整天锁在椅子上。白天,几个犯人对我大吼大叫,打我的头,踢我的腿,当时我的腿直往下流血。头2天他们不允许我闭眼1分钟,他们命令一些犯人在晚上轮流值班监视我,当我的眼睛闭上时,他们马上推醒我,后来他们只允许我在每个晚上在一张小小的凳子上休息1到2个小时。他们强迫我做‘军蹲’和‘飞着’每天长达10个小时。记得当我向申永胜科长反映这种体罚虐待情况时,他说:‘我们就是要逼着你转化。’这种体罚的结果是,直到现在我大腿中部往下一直是麻木的,脚走路站立稍长就痛,脚感觉不出穿没穿鞋。在团河男子劳教所我受尽了各种折磨,比如被7、8根电棍电、被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然后好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3个多月每天都蹲到凌晨3点才让睡觉,不到清晨5点又被叫起来。

我被释放前的2周,先是2天没让我睡觉。我见到纪检科廖科长时汇报了不让我睡觉的情况,他没表态,说会向所长汇报。后来我见到所长,要跟所长谈,所长根本不听我说话,扬长而去。当天晚上,5个警察对我进行了电击,这5个警察是: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科长杨某、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和2名“攻坚班”警察。当时蒋科长还说:“这就是你找所长的结果。”那天他们5个警察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好多带子把我的两腿、两脚、身体、头都绑紧在床板上,绑头的带子从牙缝勒过来,然后用6根电棍同时在全身各处电击,电压高达几万伏,使我全身电麻和剧烈地抖动,肌肉痉挛,喘着粗气,喉咙很干,一条腿痉挛。几天后,劳教局教育处警察徐某到“攻坚班”问我有没有警察的违纪现象,我问他:“5个警察用6根电棍电我,你认为这事怎么样?”他说:“这是严重违纪。”但紧接着又说:“你有什么证据吗?有别的劳教人员在场吗?”后来干脆直接抵赖:“攻坚班一共才3个警察,不可能有5个人啊。”最后还威胁:“你要是不怕自己解教受影响,你就说,我就给你作笔录。”我不是唯一的被迫害者,在那里所有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处境都很艰难。我楼上的一个修炼者被打成瘫痪。他们电击人时,有时采用的方式更野蛮――多个警察用皮鞋踩着被害者的四肢和脸进行电击。团河劳教所原五中队中队长姜海泉用2根电棍集中对一法轮功学员头部进行了30分钟的电击。许多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修炼者,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些是硕士或博士,还有一些是大学教授。我的家庭也受到很大的伤害,我的母亲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每晚都很难入睡。遭到非法关押的很多法轮功修炼者,他们的子女孤身在家无人照料。因他们在迫害中被关押,很多家庭破碎了,其中很多人的家人没有生活来源。

四、迫害波及至幼小生命

天真烂漫孩子,不知忧愁的年纪。他们理应在幼儿园里、在父母身边接受启蒙教育,理应在任何情况下得到国家各部门的保护。然而,在这场镇压法轮功的浩劫中,他们也未能幸免,无数婴幼儿遭受了苦难,甚至因此而失去了幼小的生命。

案例1:不满8个月的男婴孟昊随母被害
孟昊,男,不满8个月,与母亲王丽萱(女,27岁,山东省烟台栖霞寺口镇南沟村法轮功学员)2000年10月21日去北京上访的途中被非法抓捕,后从拘留所逃出,22日又被非法逮捕。2000年11月7日孟昊与母亲王丽萱在北京团河调遣处被双双折磨致死。其亲属接到通知到北京看到的是王丽萱母子冰冻的遗体。法医检查:王丽萱颈椎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针头;孟昊脚脖有两道深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斑,鼻子有血;据分析,可能是将手铐铐在孟昊的脚脖子上倒悬所致。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wanglixuan0807.html

案例2:4岁的融融已几经生离死别
融融今年才4岁,可是身边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小小的她已经经历了几次生离死别。融融1999年11月出生时,她的爸爸不在跟前。10月底,她的爸爸邹松涛因为去北京信访局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一回青岛就立即被拘留了,到12月份才放出来。以后几进几出,直到2000年11月3日被迫害致死,融融和爸爸相守的日子加起来也没有半年。2001年5月,融融的妈妈张云鹤因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发现,不得不出走,流离在外。融融又和妈妈生离,从2岁半开始,只得和外婆、外公相依为命。可是,融融年已6旬的外婆,终于无法承受失去爱婿又与女儿分别的双重打击,于2001年8月也黯然离开了人世。爸爸、妈妈、外婆,融融身边接连失去了3个最爱她的人。
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zousongtao0807.html

案例3:新时代的“小萝卜头”
2000年7月21日,山东莱芜市法轮功学员王子等在家中干活时,当地公安局张丙寅、张××等三人带领20名警察用万能钥匙擅自将王子等家的防盗门打开,被家属发现,当即制止。但是警察不听劝阻,粗暴地将门一脚踹开冲了进来,吼叫着将王子等一家6口全部带走。当时他们要给只有2岁多的儿子和侄女穿衣服都被禁止。全家人被带到拘留所后,王子等2岁的孩子扒着铁栅栏,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哇……哇……鼻子也出了血。隔院的公安局家属院的家属听到小孩的哭声,跑过来询问,怎么这里还关着这么小的小孩呀!这不成了新社会的“小萝卜头”吗!拘留所的人不断地向市局反映小孩的鼻子流血,是不是考虑放回去,但无济于事。在全家被抓之前,王子等由于修炼法轮功,村委会受公安之命,将王子等家的电源、水源断掉,其女儿刚刚高中毕业却不允许发给毕业证书。公安到他女儿的学校调查情况时,学校说该学生是个品德优良的好学生,是班级的团支部书记。但公安还是超越职权,胁迫校方停发其女儿的毕业证书。山东阳谷县公安局也曾将一个仅6个月大的婴儿同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一起非法抓进寒冷如冰窟的拘留所,过着“小萝卜头”似的非人生活。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7/1569.html

结束语

本报告所引用的证据只是大量事实中的冰山一角;在江泽民仍然胁迫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继续残酷迫害的今天,更多的证据还难以获取;在陈至立仍然主掌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泽民灭绝法轮功政策的时候,她所犯下的很多罪行还被掩盖着。但是已经显露的实事表明,陈至立因为追随江泽民执意灭绝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而在教育系统犯下的罪行,证据确凿,情节严重。

附录一:大陆9岁孩子自述:我得了“双百”却被迫失学漂泊在外
文/中国大法小弟子小吉口述母亲帮助撰文
【明慧网2003年3月10日】我来自大陆北方某省城,今年9岁。现在我本应该是个小学二年级学生,仅因为我爸爸、妈妈和我坚修法轮大法,我就被迫失学,与爸爸、妈妈漂泊在外达1年之久,过着动荡不定的生活。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们,你们都是从儿时走过来的,相信你们每一位都有值得记忆的童年时光,而我的童年太令我不寒而栗了。

我们家一共4口人: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大学毕业生,担任高级工程师,姐姐是中学生,我是小学生。在1999年7.20以前,我的家充满欢乐。我也和千千万万同龄小朋友们一样无忧无虑地享受着童年的欢乐。可这一切被江氏流氓集团彻底打碎了。记得在99年7.20.以后,江氏一伙利用国家所有宣传工具,全力造谣陷害法轮功。不许人们再学法炼功。从那时起,我那炼功受益的爸爸妈妈再没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我们家再也没平静过。

由于我的爸爸妈妈坚定修炼,因而双方单位的领导经常给我爸爸妈妈施加压力,不准他们学法轮功,强迫他们写不炼功“保证”。逼迫他们在电视上公开“表态”。上班时严密监控,到外地出差事宜一律被取消,工作之余则电话追踪,“你爸爸上哪儿去了?什么时候走的?”“你妈妈在家吗?喔,在家,没啥事儿。”这样的电话骚扰经常出现,特别是敏感日。双休日外出也要事先写出行动路线,以便电话跟踪。即使是在万家团聚的日子里也不许我爸爸妈妈回老家探望他们年迈的双亲。

2001年6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我家住地派出所一伙邪恶之徒企图绑架我爸爸,在无任何证据、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我家,强行抄走了我家的私有财产,金额大约是30,000多元。而且强行把我妈妈带到派出所,撇下8岁的我和13岁的姐姐在家。望着漆黑的夜,面对着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籍的家,我和姐姐真不知该如何生活下去啊!从那一天起,我的爸爸被逼得再也没有回过家。邪恶之徒们为了抓捕我的爸爸,竟调集了200个帮凶封锁了出城的各个路口。我爸爸犯了什么罪,居然他们要这样劳师动众?邪恶之徒为了抓捕我的爸爸,竟连夜开车追到100多公里外我的姑姑家、大爷家,而且是翻墙入室。搅得我那80岁的爷爷奶奶不得安生。这不纯粹是流氓强盗行为吗?邪恶之徒北窜扑空,又折转南下到几百公里以外我姥姥家进行骚扰。逼着近80岁的老人交出他的女婿,给他们施加精神压力。至今我的姥姥、姥爷寝食难安,整天思念牵挂着他们唯一的女儿、女婿和外孙子,一年多听不到我们的一点音讯。

我爸爸被逼得离家出走后,邪恶之徒就死死盯着我妈妈不放。每天三五成群地昼夜在我们家楼下监视。我妈妈的一举一动都在严密的监控之下。记得有一次妈妈送我上学,在路上我妈妈打了一个电话,邪恶之徒竟采取卑劣的手段,窃取与我妈妈通话的地点和人物,并再三追问核查通话事宜。邪恶之徒经常到我妈妈单位找我妈妈,给她施加各方面压力,“昨天你又给谁打电话了?”我妈妈连一点人身自由都没有了,而且隔三差五吓唬我妈妈。被逼无奈,我妈妈只得忍痛割爱,撇下我那只有13岁的姐姐一人在家,带着我踏上了一条离乡背井的路。我们3人漂泊在外、流离失所已经1年多了。被逼得8岁的我就失去了上学的权利。离开了我梦寐以求的校园,离开了我可敬的老师,离开了与我同欢乐的伙伴,与我的亲姐姐分离,告别了我温馨的家。目前我的姐姐孤独一人在家天天盼着她的弟弟回家,天天在盼着能与爸爸妈妈团聚,期盼着能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

爸爸妈妈和我3人流离在外,居无定所。多少个夜晚,我们3人相依睡在水泥地上,呼呼的寒风吹得我缩成一团。漫漫的长夜可真难敖啊!我们有家不能回,有被盖不上,好端端的一个家活生生地被江氏流氓集团拆散了。这一切都因为它们不让我爸爸妈妈和我做好人,修炼法轮大法。由于邪恶的疯狂迫害,在我的家族中曾经炼功受益的大姑、二姑、大爷、老叔、姥姥、舅舅等人再也不敢提及法轮功的事了。坚修大法的三姑被抓进马三家劳教所判刑3年。我的一个表姐被抓进劳教所“洗脑”。我的老姑和70多岁的奶奶被逼流离失所。可怜我那古稀之年的奶奶,由于承受不住这种颠沛流离、思儿念女的生活,含恨丧命于他乡,子孙一大帮(共计30人)的老奶奶临阖眼时,竟没一位亲人在身边。这是什么世道啊?!

我的洪飞哥失学了,我的铁哥失学了,我的文龙哥也失学了,我的岳叔、孔姨一家被迫流离失所了,我的宇叔、慧姨一家被迫流离失所,我的刘姥姥、我的张姥爷、我的连姨、我的阿强叔、我的史大姨、我的史二姨、我的赵姨、我的朱姨、我的红姨、我的艳玲姑、我的王奶奶、我的张叔、我的刘姨……都有家不能回了。真是举不胜举。

各位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们,我多渴望上学啊!离校时,我唯一的一次结业考试,得了全班独一无二的“双百”。老师高兴地偷偷告诉我已给我买好了奖品。我要上学!我要受教育的权利!我想我的姐姐!我要姊弟团圆!我要回家!我要大陆公安归还我们家的私有财产!我想我80多岁的爷爷、奶奶!我想我70多岁的姥姥、姥爷!我想我的叔叔、大爷、姑姑、舅舅们!我想我的亲人!我想我的老师!我想我的同学和伙伴!我何时才能回到我的家?我何时才能见到我的亲人?

在中国大陆,像我这样被迫失学、离家出走、失去亲人疼爱的孩子,何止我一个?在中国大陆,像我们这样惨遭迫害的家庭,又何止千千万万!请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救救中国大陆那些仅仅因为要做好人而失去生活来源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恢复他们的生存权利!救救中国大陆那些仅仅因为要做好人而被迫流离失所、失去家园、流浪街头巷尾的无辜人们,让他们早日重返自己的栖身之地!救救中国大陆那些仅仅因为要做好人而无端被骚扰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给他们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这是我发自心底的呼唤。但愿,但愿这一切早日成真!

附录二:清华大学学生因坚持信仰遭受迫害的案例
【明慧网2002年12月31日】

电子工程系

袁江,30岁,199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专业。法轮大法甘肃义务辅导站站长。在兰州市电信局所属的信息技术工程公司曾经担任过副总经理。后因他不放弃法轮功信仰被解职,改任技术总监。2001年8月30日在甘肃敦煌附近被捕,遭到甘肃省公安厅公安酷刑折磨,于11月9日被迫害致死。
孟军,男,29岁,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清华大学电子系硕士。1999年9月、10月2次被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扣留,因为坚持信仰而在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时被迫失业。后因2000年6月去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拘留,2000年12月31日午夜,在贴大法真象资料时被中关村派出所警察抓走,遭到酷刑折磨,后关押于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看守所,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联网传播大法真相资料”、“以放飞气球的方式挂大法条幅”、“散发大法真相传单”等罪名,非法判处孟军10年徒刑。
姚悦,女,29岁,清华大学微电子所96级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时曾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清华大学热能系97级硕士研究生(大法弟子)刘文宇的妻子。1999年9月3日因在学校内公开炼功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强行带走,审问至第二天凌晨。被开除党籍、学籍,档案被校方强行转走。2001年1月1日凌晨,被中关村派出所警察破门而入抓走。后关押于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看守所,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联网传播大法真相资料”、“以放飞气球的方式挂大法条幅”、“散发大法真相传单”等罪名,非法判处姚悦12年徒刑;
褚彤,女,32岁,清华大学微电子所硕士,讲师,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90级毕业生虞超(大法弟子)的妻子。1999年10月27日去天安门城楼上为法轮功请愿,遭到警察的野蛮殴打。被绑架后被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被非法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出狱后在明慧网刊登“严正声明”表示继续坚修大法,随后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8月与其丈夫(虞超)一起在北京住所被秘密绑架,目前下落不明;

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

王欣,男,25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曾获校优秀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好来西校友奖学金、细越育英奖学金,并担任过班长、系科协副主席等职务。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1999年10月被清华大学强令回家休学,并被告知“不从思想上脱离就不能回校”。2001年4月被抓,后关押于北京市公安局七处,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联网传播大法真相资料”、“以放飞气球的方式挂大法条幅”、“散发大法真相传单”等罪名,非法判处王欣9年徒刑。
黄奎,男,26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曾获郑格如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并获清华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曾担任班长、系科协副主席等职务。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1999年10月,学校强迫其休学3个月。2000年6月因在校园内炼功,被派出所警察在校园内当众殴打,后被清华大学勒令退学。曾被国家安全部人员绑架。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王为宇,男,29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6级博士生。曾获优良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飞利浦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曾担任班长、科协副主席、精仪系团委副书记、97级本科生辅导员等职务。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1999年9月和10月2次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清华派出所扣押,被罚蹲4、5个小时,并被威逼讯问至深夜。后被迫休学长达4个多月,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学。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门与他人交谈被警察无理拘留1周,2000年下半年,被迫离开学校流离失所,2002年8月在其打工的公司上班期间被国安秘密绑架,目前下落不明。
许志广,男,25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9级博士生,曾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担任过班长、系科协主席等职务。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25日因上访反映有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北京市公安局无理扣押1天,99年10月因坚修法轮功被强令回家6周,并被告知“不从思想上脱离就不能回校”。2000年6月被告知“若再有行动立即休学或退学”,2001年4月被校方强行绑架至“洗脑班”,后即被迫离开学校,流离失所,2002年4月外出时失踪,其后曾被关押于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目前下落不明。
虞超,男,30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90级毕业生,网络工程师,清华大学微电子所讲师褚彤(大法弟子)的丈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虞佳。2000年因在天安门广场打开大法横幅证实大法表达心声,被非法劳教1年(所外执行),后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8月与其妻子(褚彤)一起在北京住所被秘密绑架,目前下落不明。

水利水电系

张孟业,清华大学59级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力专业的学生,曾任广东电力学校讲师。2000年3月被广州市公安局强行判送劳教2年,关押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在劳教所,张孟业为要求无条件释放,曾3次绝食。直至2002年2月10日被释放时,张孟业已被摧残得骨瘦如柴,体重还不到70斤。回家后,张孟业因不堪骚扰迫害,被迫离家出走。张孟业于3月20日和5月4日在明慧网发表2篇文章,陈述自己在20多年前患乙型肝炎,久治不愈,炼法轮功8个月即完全彻底根治好的事实,以及在1999年因写信给中央谈对法轮功的认识而被劳教遭迫害的经历。这2篇文章发表后,广东“610办公室”遂投入大量人力到处搜寻他,并且扬言,一定要抓到他,抓到后不是送劳教就是送去“洗脑班”。2002年5月17日由于被犹大出卖,于5月18日夫妇二人被双双强行送到黄埔戒毒所“洗脑班”,在这里张孟业受尽了种种非人的折磨。
林洋,男,25岁,清华大学水利水电系94级学生。曾获校优秀一等奖学金,校“挑战杯”科展三等奖,校科技活动“优秀个人”称号。因品学兼优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1999年9月初开学时,因未写对法轮功的“揭批”材料与不炼功的“保证”,校方不予注册,不给办理一切入学手续(受到同样不公对待的新入学研究生共有7名)。1999年10月27日与同学2人去找人大代表反映情况,被强加以“非法聚集,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处以刑事拘留,后被2度休学。2000年6月初又因去天堂河监狱反映情况被非法拘禁10天,期间他绝食9天,获释后被清华大学非法开除。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蒋玉霞,女,25岁,清华大学水利水电系95级学生。1999年10月,去信访办反映自己对法轮功的看法。清华大学以其毕业设计答辩不通过为由不给毕业证,以肄业处理。2000年10月1日国庆节到天安门游览,又无故被强行拘捕关押3日。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热能系

俞平,男,30岁,热能系1995级硕士研究生,1997年3月因成绩优异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曾获清华大学一二九奖学金,西门子奖学金。曾任系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工作小组副组长。1999年6月初学位论文答辩时评委一致通过(承担国家863计划航天领域高科技项目),并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但因6月20日到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学位被清华大学搁置不授予,以博士肄业处理。已获俄亥俄大学全额奖学金,却失去深造机会。后被非法判刑4年,曾上诉,目前情况不明。
刘文宇,男,29岁,清华大学热能系97级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96级硕士研究生姚悦(大法弟子)的丈夫。曾任热研7班班长,获清华大学优良学生奖学金。1999年5月因成绩优异提前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1月15日到30日,被清华非法软禁在200号核试验基地,强迫其改变信仰。2000年6月到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以“涉嫌非法聚集”之名被非法刑事拘留1个月。被清华非法勒令退学。2001年1月1日凌晨,被中关村派出所警察破门而入抓走。后关押于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看守所,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联网传播大法真相资料”、“以放飞气球的方式挂大法条幅”、“散发大法真相传单”等罪名,非法判处刘文宇3年徒刑。

建筑系

马艳,女,26岁,清华大学建筑系94级本科生,清华人文学院传播学第二学位。19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4月25日去天安门和平表达心声“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刑事拘留1个月,被拘数天都无人通知其父母,令其家人承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随后校方来电话通知其退学,被其拒绝后,校方又电话通知其被“除名”。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王志强,男,31岁,清华大学建筑系97级研究生,因为修炼法轮功而于1999年10月被学校强迫休学,后失踪多时,半年后,家属得知,关押于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现下落不明。

工程物理系

李春艳,女,22岁,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本科生。1999年9月因拒绝写不炼功的“保证”校方不予注册。99年10月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校派出所扣留、审问至凌晨,期间被体罚。因其早晨在校内公开炼功,多次被清华派出所迫害,由北京市公安局14处警察审讯。被勒令休学,但是清华大学不同意开书面的休学证明,理由是怕她对外公布真相。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化学工程系

柳志梅,女,22岁,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97级学生,1999年9月校方不予注册入学。10月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校派出所扣留、审问至凌晨。2000年7月份去天安门和平表达心愿,被非法拘留20多天,期间一直绝食。2000年8月被清华大学强令休学并且不出示任何书面证明。2001年5月被非法抓捕,其间辗转了几个看守所,后关押于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看守所。受到酷刑折磨,头被打变形,胸部被打坏,多个指甲被摧残掉,被扣上十几项罪名,并于2002年11月份被非法判刑12年,从北京被遣送回原籍,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济南市女子监狱。

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

李艳芳,女,27岁,清华大学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1999年9月因在学校内公开炼功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强行带走,讯问至第二天凌晨。10月下旬,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再次被校派出所扣押,并被强行没收随身携带的法轮功书籍,因抗议被施以“背铐”刑罚。2000年6月她去天安门和平表达心愿,被北京市公安局行政拘留9天,8月份开学后校方口头通知其休学,后又被口头要求退学。2次被迫休学给家在农村的亲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其身患癌症的外婆在此期间病情加重,于2000年7月份去世。2000年11月,在珠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非法逮捕,后来改控“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被关押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于2001年8月进行审判,审讯结果原定在2002年春节前后宣布,但因布什总统访华而押后,目前可能已被秘密宣判。

机械工程系

李锋,女,96级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硕士毕业生,后在上海某职业学校任教师,是有口皆碑的好教师。2000年5月辞职到北京,然而上海警察在李锋离开上海后来到北京,费尽心机地找到她,并把她判刑3年。

教职员工

董延红,女,30岁,曾是全国书法比赛获奖者,因为坚持信仰被清华西南楼居委会列为重点,2001年1月某日,居委会骗其去谈谈,从此没回来。2001年12月1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以“使用互联网传播大法真相资料”、“以放飞气球的方式挂大法条幅”、“散发大法真相传单”等罪名,非法判处董延红5年徒刑;在监狱里不为邪恶所动,仍然坚修大法。现在警察对她单独关押,严加看管,接见家属时有警察在一旁监视,谈话内容也被严格限制。
虞佳,女,35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90级毕业生虞超(大法弟子)的姐姐。2000年春节因为法轮功问题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被刑事拘留1个月,其间被上“背铐”5天半,禁止饮食睡眠,手腕严重损伤;后清华大学每月只发给微薄生活费。其后因在清华校园里公开炼功,多次被派出所扣留,并几次被派出所警察当众殴打致伤,后被北京市公安局14处再次拘留。2000年11月27日,被警察非法逮捕,经秘密审判,被判刑3年半。
王久春,女,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教授,原清华大学法轮大法义务辅导站站长。2002年除夕被抄家抓捕,被判1年半劳教,现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团河劳教所。
邱淑芹,女,清华大学教务处职工。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学校下岗,只发给少量生活费,2001年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办了内退。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被刑事拘留1个月,期间因为坚持炼功被施以戴背拷的刑罚数天。获释后因为在清华校园里公开炼功,多次被派出所警察扣留并殴打,个人财产被非法没收。2000年7月20日前几天被北京市公安局秘密带走并拘留近1个月。几年来曾十几次被抓,6次被非法关押拘留(一次因其血压高未能得逞),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戴背铐、被强行灌食,2002年清华大学非法扣发了全部退休金,断绝了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现已被判劳教。
贾小梅,女,清华大学机械厂职工。1999年12月26日去旁听对大法研究会成员的公审,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个月;后每逢“敏感日期”中关村派出所便以传唤为名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最多时长达48小时,从未出示过任何书面证明。2000年4月16日,在原炼功点晨炼时被警察无理抓走,随后又被刑事拘留1个月。2000年6月30日,再次被警察抓走并拘留,后绝食绝水3天以抗议无理关押,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才被释放。2000年7月22日,在自家住宅楼门口被守候的警察强行带上警车,再次非法拘禁48小时,仅因怀疑她可能会去天安门和平请愿。2000年8月,因为她坚持信仰,所在单位通知其办理辞职手续,遭到她拒绝后不允许她去上班。2001年11月因张贴真相资料被劫持到团河劳教所至今。

旅居海外的毕业于清华大学的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赵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88级学生。曾任清华大学紫光集团计算机网络中心项目经理。1999年3月进入爱尔兰都柏林三圣学院电脑系攻读硕士学位,同年圣诞节期间返回中国大陆,希望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无理镇压,但却遭非法拘押。2000年5月被非法囚禁在北京大兴县团河劳教所,期满后又被非法延期10个月。赵明在狱中经常遭到毒打、电刑、强体力劳动等虐待,并被施以“洗脑”等种种精神折磨,被逼迫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国际社会的正义呼声和强大压力下,在北京被非法关押近2年之久的爱尔兰法轮功学员赵明于2002年3月12日获得释放。
张志刚,男,26岁,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清华大学水利系,2001年赴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攻读计算机硕士。在清华期间曾获张光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吴朝玉奖学金和优良二等奖学金。因品学兼优被推荐免试攻读清华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在1999年硕士入学前因坚持修炼,学校对其硕士学籍不予注册,1999年10月被学校强令休学回家思想“转化”3个月。2000年1月又被学校强行带至校内某宾馆非法隔离、限制人身自由进行“思想转化”,进行精神摧残达2周之久。后再次强行将他休学,强令回家“转化”。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门和平上访被公安非法拘留1个月,出来后不久又因给别人看一篇有关法轮功的文章,以“扰乱社会治安”的莫须有罪名非法拘留1个月。2000年7月,学校因其以前曾和平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而对其进行党员除名,并取消了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谢卫国,男,29岁,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96级硕士毕业生,目前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由于参与法轮功在英国的呼吁制止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请愿活动而被江氏集团列入黑名单,其身在国内的未婚妻朱永洁于今年11月4日在北京被中国国家安全部秘密抓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1/41740p.html

 

 

14.3 关于曾庆红及其主管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报告

2004年6月26日

曾庆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99年至2002年底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部长[1]。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7月23日,中组部负责人(中组部部长曾庆红或他的代表)对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要求全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运动[2]。2001年1月,曾庆红在中组部中心组学习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参与和法轮功的长期斗争[3]。2001年4月20日,曾庆红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联系会议第四次(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打击法轮功和“转化”法轮功学员[4]。“转化”是这次镇压法轮功最重要的内容,是从精神和肉体上对法轮功群体实行灭绝政策[5]。这次讲话被作为中组部《中组发(2001)11号》文件发往全国并作为各地的学习材料[6]。

在这次对法轮功的镇压中,曾庆红主持的中组部还通过发文件的形式指导各级党组织进行迫害。2001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7]。2002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5月29日司发(2002)10号”其中提到:“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打击法轮功组织……”[8]。

2003年底,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团中央和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这场运动是针对法轮功而开展的[9]。

中组部表彰迫害法轮功严重的单位个人。这些单位个人多有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的事实。2001年2月26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同法轮功斗争事迹报告会[10],同时发布关于表彰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11]。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毒打法轮功学员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的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王献安;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精神失常,并曾将18名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而以其残忍恶毒的手段著名于世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以“转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虐杀的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欧阳代霞。这些集体和个人随后到全国各地巡回演讲并被媒体广泛报道,成为加强迫害的重要因素[12]。各地区也分别举行了类似的表彰会[13]。中组部还鼓励支持党的基层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活动[14]。

参考资料

  1. 曾庆红简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男,汉族,1939年7月生,江西吉安人。1999年至2002年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2. 《人民日报》(1999年07月24日第1版)坚决执行中央决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中组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发表谈话(1999年7月23日)
  3. 《新华社》北京2001年1月7日消息。
  4. 《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常用文件选编》曾庆红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联系会议第四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0日)中组发[2001]11号。
  5. 追查国际关于通过“转化”对法轮功修炼群体从精神和肉体实行群体灭绝的调查报告
    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123&pop=1&page=0
  6. 《大埔县劳动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7. 《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
  8.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5月29日司发[2002]10号)
  9. 追查国际“关于中国‘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调查报告”:2003年底,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团中央和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这场运动是针对法轮功而开展的。
    http://www.zhuichaguoji.org/cn/index2.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137&pop=1&page=0
  10. 《新华社》北京2001年2月26日电(记者尹鸿祝、王雷鸣)
  11. 《新华社》北京2001年2月26日电
  12. 《中新网》武汉三月十日消息;《扬子晚报》2001年3月3日报道
  13. 《中新网》长春2001年9月25日消息
  14. 《潍坊党史》创新思维抓党史、以史鉴今反邪教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228

 

14.4 关于郭传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05年2月15日

郭传杰[1]男,1944年9月出生于湖北省浠水县。1997年起任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2003年5月起兼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书记,1999年7月起任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2],是中国科学院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

1999年7月,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紧随江泽民集团,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迫害法轮功事宜。组长为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宜瑜、副组长是党组副书记郭传杰、秘书长王景川。7月26日,中国科学院党组在京西宾馆组织召开了“揭批法轮功”千人报告会。郭传杰还亲自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对拒绝放弃的法轮功学员则采取“几包一”、“一对一”的方法[2]。而“转化”则被认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残致死的主要原因和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精神和肉体灭绝的主要手段[3]。

郭传杰在中国科学院全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法轮功问题给思想领域的斗争敲响了警钟[4]。他在中国科学院党组扩大会仪上的讲话强调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5]。

2002年1月11日,郭传杰在光明日报上撰文鼓吹“三个代表”的“先进文化”,文中宣称对法轮功要用“辩证唯物主义为核心的先进文化涤而荡之”。此文被文化部信息中心的《信息简报》特别推荐[6]。

在中共十六大前,郭传杰主持了“中科院(京区)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会议重点总结和部署了“开展与‘法轮功’的斗争”[7]。

郭传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书记后,在中共科大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再次强调了与“法轮功”的斗争和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8]。

2000年至今被核实了的部分迫害案例显示,中国科学院至少有27名教职员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遭到种种迫害:强行辞退并被剥夺了基本工资;剥夺了分房的基本待遇、强行收回住房;不给退休金,断绝生活来源;研究生们不放弃修炼者不予注册、勒令退学或长期休学;被强行关押封闭洗脑或非法绑架至洗脑班强制转化;被非法绑架到拘留所拘留;禁止单位所有被记录的法轮功学员出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曾多次以休学、退学来威胁学生不准上访、放弃修炼。该校的多名师生被绑架到洗脑班、被开除、劳教、判刑,因上访被退回原单位的有贾虎;强制休学的有赵刚、潘立佳等;被非法判刑的有赵刚、薛廷霄、李国峰、李传峰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学生谢洪宇因为拒绝放弃法轮功被强制送回原籍,最后在原籍云南被迫害致死。

参考文献:

  1. 郭传杰简历。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中国科技大学党委书记。1944年9月出生于湖北省浠水县。1997年起任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1999年7月起任中国科学院党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2003年5月28日起兼任中国科技大学党委书记。
  2. 《中国科学院院报》政策文件汇编第五辑(2000)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科发党字〔2000〕006号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3. WOIPFG reports. The Destruction of Mind and Body Through Brainwash; Investigative Report on Brainwashing Classed and Brainwashing Methods
  4. 《中国科学院院报》政策文件汇编第五辑(2000)关于印发路甬祥、郭传杰同志在全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科发党字〔2000〕068号]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5. 《中国科学院院报》简报第21期(2001)郭传杰在中科院党组扩大会上的发言。
  6. 《文化部信息中心》(原载光明日报2002-01-11)
  7.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所》所办公室第三期(2003年3月24日)“院召开京区单位维稳工作会议”。
  8. 《中国科技大学》网络团校。郭传杰在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Source URL: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89

 

14.5 中国科学院部分迫害案例

2000年至今被核实了的部分迫害案例显示,中国科学院至少有29名教职员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遭到种种迫害:强行辞退并被剥夺了基本工资;剥夺了分房的基本待遇、强行收回住房;不给退休金,断绝生活来源;被绑架到劳教所、判刑;研究生们不放弃修炼者不予注册、勒令退学或长期休学;被非法绑架至“洗脑班”强制转化或强行关押封闭“洗脑”;被绑架到拘留所拘留;禁止单位所有被记录的法轮功学员出境。

案例1

李宝庆:中国科学院地理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被评为中国科学院“七五”重大科研任务先进工作者,英国剑桥国际名人中心编撰“国际名人词典”第25卷P233,1997年)只因修炼法轮功,67岁高龄还被拘留4次。

2000年1月13日北京海淀区警察夜闯民宅,没有任何手续就到李家抄家并带走了其妻子刘静航,2000年2月7日,李宝庆因钥匙被反锁在家里无法入内,只好去看守所向老伴取钥匙,钥匙没取到,反被非法刑事拘留达38天之久。

2001 年2月1日李宝庆从看守所出来后的第三天,所党委书记刘毅,以邀李宝庆谈话的名义把李宝庆骗到他的办公室,要李宝庆去参加中科院党委非法举办的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在李宝庆一再拒绝之时,在场的党委办公室主任胡淑文走出门口,随之6、7个壮汉一拥而进,扑向李宝庆。上来就把他的头蒙住,架骼膊架腿的,按头的抱脚的,不由分说强行把他从大楼三层的办公室绑架到大门口预先安排好的汽车上。李宝庆竭力挣扎叫喊:“刘书记,我没有违法犯罪,你不能这样对待我!” “我是六十多岁的人了,你们这么做是不人道的!” 但无济于事,还是被塞进了汽车里。李宝庆拼命地挣扎才露出头来,几乎被窒息。经过近3个小时的颠簸才到新安劳教所。李宝庆拒绝下车,劳教所狱警招来几个人就把李宝庆抬进了劳教所。

面对非法的强制措施,李宝庆曾多次质问负责“洗脑”的中科院京区党委书记彭玉水:“中科院是科研单位,有甚么权力对自由公民实行强制措施?!完全是文化大革命中群众专政的那一套,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不是中共党员,党工委、院党委、地理所党委有甚么权力管制我?!”每当此时,他只是尴尬地傻笑,“陪同人员”就会急速赶来强行把李宝庆拖走。

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实际上既没有教材和讲座,也不允许讨论,更严重的是没有法制!只有他们对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大法的肆意谩骂和恶毒攻击,对修炼人 无限上纲地指责和批判,对“洗脑”对象的刑讯逼供和身心折磨。

李宝庆被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党委绑架去北京市新安劳动教养所,被迫参加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下同)非法举办的第三,四期“洗脑班”。中队长焦学先2001年2月6日威胁他:“进了这个班‘转化’也得‘ 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对拒不‘转化’的可以直接送劳教所、送监狱;被劳教、蹲大牢也必须‘转化’,不‘转化’别想出去,没有刑满释放那一说;法律和程序对法轮功不起作用,国家对法轮功实行特殊政策。”等等

案例2

刘静航:李宝庆的妻子,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的副研究员,曾三次荣获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二等奖。住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13楼1203号。

2000 年2月2日,刘静航女士到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交流,于2000年2月7日被捕。 她被劳教3年。在关押期间,曾3次被强行灌食,被施以“睡死人床”等 酷刑。被剥夺睡眠,超时奴役劳动,60多岁的 老人要在紧张的军事化管理下生活,更难忍受没完没了的强制“洗脑”,看诬蔑攻击法轮功的电视、录像,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长时间超负荷体力劳动及强行“洗脑”等,这些都对刘女士造成了极大的肉体与精神伤害。 她被迫害得血压升高,心脏严重供血不足,头昏眼花,耳聋,牙齿脱落三颗,满头白发,精神和肉体都到了崩溃的边缘,她被迫害的记忆丧失,回家后连邻居、同事都不认识了。单位竟不给退休金,断绝其生活来源。

案例3

董教授:72岁,大连星海湾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星海湾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72岁的董教授,遭到教养院副院长张宝林的毒打,逼董教授写“三书”,不写就打耳光。

在大连教养院里,当教养院的狱警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揭批书”、“悔过书”、“保证书”时,学员不写就拉出去当场打倒在地,从头上往下浇冷水,再用5、6根电棍同时在嘴、 耳朵、手、脚过电,直到电棍的电全用完为止。有的学员当场被电晕。狱警们还让犯人用拖布把、铁锹把打学员的身体。狱警乔威、王军、吴大队长还唆使犯人对法 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直接告诉犯人们“不管采用什么办法能把法轮功学员‘转化’了你们就可以减期”。有些犯人们知道法轮大法真象后,不愿再迫害法轮功学员, 反而遭到乔威、王军等的毒打。

案例4

丛培喜:1947年生,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1999年底丛培喜到北京上访,被上海市“610”非法拘留一个月。2000年被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五室强行辞退,并被剥夺了基本工资。2001 年7月至2003年7月,丛培喜被上海市“610”非法判劳动教养2年。在劳教所,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丛培喜被强迫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从早上7点直至第二天凌晨2、3点钟)搓7公斤二极管,以致关节严重变形弯曲。劳教所为了“转化”她,一度强制她每天从早上5点30分到晚上12点面墙站立,致使她腿肿得连裤 子也脱不下。寒冬腊月里,她被长时间关在西北方有个窗洞的禁闭间,每天寒风凛冽,还要忍受监视她的吸毒劳教人员对她的种种打击和辱骂,以致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2003年7月,丛培喜从劳教所回家。2004年11月,她到原单位上海市技术物理研究所向一名70多岁的老院士讲真象被举报。2004年11月26日,在家中遭到杨浦区“610”绑架,被非法判劳教1年,关入杨浦区看守所。丛培喜依法提出申诉,并在看守所坚持炼功和绝食抗议,现身体极度衰弱,生命垂危。

案例5

邓英士:1971年生。1997年到技物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五室工作。1999年底到北京上访, 2000年被技物所送到拘留所,被拘留15天。2000年1月至2000年7月,被技物所关押在技物所的大院里,不许外出。2002年1月至2002年6月 被技物所送到“洗脑班”。因为一直遭受极不正常的工作和待遇,2003年被迫离开技物所。

案例6

郁思夏:男,现年28岁,在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工作。郁思夏13岁入读武汉科技大学少年班,17岁考入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1994年他21岁时,赴奥地利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奥地利获物理学博士学位后回国,在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工作。科研工作非常出色。正当他年富力强,可以为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时候,却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3年。

案例7

吴持平:博士生导师,原工作单位为中科院山西核辐射研究所。吴持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6月被太原市“610”办公室送入太原市新店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受尽了残酷迫害。惨遭折磨后,他们更加坚定,使狱警束手无策。在今年(2002年 )5月下旬狱警将他们二人秘密带往北京团河劳教所。团河劳教所对高级知识分子的残酷迫害已被多次曝光(爱尔兰中国留学生赵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基础所助理研究员林澄涛均遭到迫害)。

案例8

陆辉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工程师。陆辉华因发表严正声明,被“安全部门”查出,公安要求其所在单位送她去“转化班”,该单位愿意出3万元送她去。陆辉华女士已于今年3月底被公安强行从单位带走。她的孩子刚刚一岁,正需要母亲照顾。

案例9

孔繁芬:中国科学院化工冶金研究所研究员。镇压法轮功开始后,孔繁芬为法轮功呼吁,从而前后被拘留4次,约3个月;逢节假日被“请”到派出所看管起来;2000年7月的一个早上5点多钟,因天气太热,怕吵醒家人睡觉,而到自己家楼门前炼法轮功,活动活动筋骨,警车110就来抓她。为此判孔繁芬强制劳动教养一年。

案例10

王英:女,41岁,中国科学院广东省分院地化所工程师,家住广州五山地化所17单元301房。王英于2月28日上午被单位党委书记赵振华以进行思想教育为由叫进书记办公室,后见王英戴有法轮章,随即勒令威胁交出法轮章并要保证不去北京上访。由于王英没有交出法轮章,也未保证不去北京上访,而被限制在书记办公室及矿物楼会议室至下午6点35分,长达9个多小时。在这期间由人保综合处处长和保卫科长负责看守,连中午回家给放学回来的小孩做饭都不允许。3月3日中午约12点5分,广州五山派出所公安人员通过单位人保干部把王英叫去派出所问话,要求做出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被拒绝。于是王英当晚10点多钟被投入广州公安局天河分局棠下看守所关押15天,理由是“宣扬法轮大法”。在押期间每天强制做工(做花等)12个多小时。7月8日又从家中被公安带走,现已被送广州槎头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

案例11

贾守新:中国科学院电子所,为抵制迫害,长期流离失所,最近下落不明,疑被警察绑架。

案例 12

洪伟:男,26岁,北京大学98届毕业生,中科院微生物所硕士生,家住重庆市壁山县。洪伟1994年修炼法轮功,平时在学校里乐于助人,被同学们公认为好人。1998年洪伟自北大毕业后,被保送至中科院微生物所。1999 年4月25日,洪伟曾经前往中南海请愿,当时他站在府右街新华西门对面的人行道上,亲眼看见朱熔基出来接见了学员。1999年7月20日后仍坚持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9月初的一天早晨,与中科院的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名叫李晓东,也是中科院的研究生)因在北京中关村操场炼功,被派出所送至清河拘留所拘押了30多天。洪伟从拘留所里回家后,便受到中科院微生物所及派出所的监视,每当节假日及“敏感”日子,便将其关押起来。后来洪伟曾被多次“洗脑”迫害,因其坚持修炼,被点名为重点人物,列入了黑名单。后因多次上访被捕。

2000年1月被遣送至老家休学。复学后,中科院微生物所又先后两次将其父从四川叫到北京,对洪伟施加压力,其父亲多次积虑病倒。2000年10月洪伟又再次被勒令休学,之后,洪伟为抵制迫害而流离在外,由于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很艰辛。2001年底至2002年(具体日期不详)被非法抓捕,拘留1年多后,于2003年夏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罪”秘密判刑10年,现关押在重庆监狱。

案例13

王斌:男,30岁,中国科学院化工冶金研究所博士生。2000年4月,王斌被科院和所里强行关押封闭“洗脑”几天。7月19日半夜被公安非法抓到中关村派出所关押2天。毕业前他的单位还以学位相逼放弃修炼均未得逞。2001年3月,他又被非法抓捕,然后被以莫须有罪名判劳教3年,关押在北京市海淀看守所。

案例14

曹凯:男,29岁,中国科学院发育所博士生。曹凯上学时品学兼优,当过班长,多才多艺,曾获一等奖学金。后考入中科院发育生物所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曾获“地奥奖学金”,获“优秀研究生”称号,并在发育生物所攻读博士学位。

曹凯修炼前眼睛患有重病,眼底每月出血2至3次,严重时每周1次, 视网膜随时都有脱落的危险,天天要依靠药物维持。疾病导致他不能看书、不能跑、不能跳,无法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痛苦不堪。每次出血时,只能躺在床上,一 动不敢动,如同废人一样,因此学校特批他休学两年治疗。医生建议他做手术,不要继续学业,如 果眼睛再出一次血,就要双目失明。无奈他向中、西医多方求治,又练了许多健身气功,均无明显效果。修炼法轮功后他未经任何治疗,病症全无,精力充沛,有时连续工作48小时,也没问题。

1999年9月,曹凯因公开炼功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后被勒令休学。发育生物所党委不顾曹凯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患有多种先天疾病,强行收回所里租给其夫妇居住的房屋,致使其夫妇长期流离失所。夫妻去上访,双双被非法关押,年幼的孩子无法照顾,最终孩子不幸夭折。

2000年6月,曹凯在海南被公安非法抓捕,分别在北京七处看守所、海淀看守所非法关押近100天。期间,曹凯一直绝食抗议,遭到长期强行灌食折磨, 看守为避免麻烦,将灌食的管子长期插入其胃中。由于长期折磨,曹凯的身体极其虚弱,瘦骨嶙峋,许多器官已萎缩,眼底出血,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生命危在旦夕。2000年9月底,他被海淀看守所释放。2001年2月,他在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交流时又被非法抓捕,据消息现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

案例15

王永谦:物理博士后,33岁,在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尖端研究,是优秀的青年科学家,科研骨干。王永谦曾被多次非法关押、“洗脑”。

2000年的北京新世纪法会就在王永谦的家中召开,因此被当时的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无线电研究所开除,直到现在也被剥夺了分房等一系列职工应有的待遇。中国科学院配合“610”不法人员将王永谦绑架后,已下令禁止单位所有被记录的法轮功学员出境,甚至到港澳地区旅游也不行。

2003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610”、公安局绑架了5名法轮功学员:沈应柏博士(林业大学教授、系主任)、张文革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 谭芳(张文革的妻子)、和中国科学院王永谦博士及他的妻子周湘元,现已转入丰台区看守所。这些高级知识分子是因为讲真话,向民众、向政府说自己修炼的亲身经历和感受,而遭受迫害的。

案例16

李晓东:男,26岁,中国科学院软件所硕士生。1999年9月,李晓东因在北京中关村操场炼功被非法拘留1个月。后被科院强令休学。其母亲因其遭遇而倍受打击,几近精神崩溃。2000年6月,其所书记 亲自去李晓东家中要求其做出保证才能复学,但李晓东向所里表明自己要坚持修炼法轮功,所里没办法,只好让其复学。

2000年国庆前夕,被中关村派出所非法扣押一天,11月,科学院将其非法绑架至“洗脑班”,关押几天后李晓东成功逃离。之后所里又利用其家人诱捕他,被抓后李晓东以死相抗,派出所怕出人命,和其所里领导在他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没有救人,而是为避免责任,强迫他写了一份退学报告。后李晓东一直流离失所,2001年2月,在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中交流时被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

案例17

龚坤:男,约30岁,中国科学院数学所博士生。龚坤由于其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中关村派出所扣押,并被科学院勒令长期休学,并一再延长休学期限。科学院不断给其年事已高的父母施加压力,几次要两位老人来京带他回家,令其父母身心倍受折磨。2000年11月,诱骗龚坤回所图谋送其去“洗脑班”未逞。

案例18

管戈:丈夫曾经为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因管戈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迫离开原单位,现在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任教。管戈原籍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学毕业,曾在北京市工作。

管戈因向世人讲清真相于2001年5月被新乡市红旗公安分局警察抓走,关押在新乡市看守所,2001年8月4日被非法劳教3年,在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遭到关押迫害,因不放弃信仰,于2003年6月4日被十八里河劳教所的警察迫害致死。

管戈在警察的严刑、强硬的高压下,没有动摇,坚决不配合邪恶。警察贾美丽(三大队队长)唆使吸毒犯冯燕萍、付金玉给法轮功学员用刑,先是上绳、电棍击、看不起作用,又用毒刑,穿“约束衣”,吊起来拷问。警察对意志坚强者一般要吊一天一夜。这种名为“约束衣”的酷刑极为残忍,此衣有设计好的带子把人双臂在背后交叉捆绑,再从肩上拉过来与腿一起捆绑结实。穿上“约束衣”后,会导致肩、肘、腕等处筋骨断裂、或脊柱断裂。警察指使打手把耳机放大音量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言词塞在法轮功学员耳内,再把嘴塞上,吊在密室铁窗旁。受此刑者会痛昏或痛死在刑具里。

据管戈家属透漏:管戈头顶上部有三处肿块,发际上方有一6至7厘米长,1厘米宽的被重物击打后留下的凹痕,头部被打出一个馒头大小的肿包,背部命门部位有似被高压电棍电击过的青黑色痕迹,两臂外侧呈暗红色,左手指(指甲部位)呈紫红色,右为白色,腿后部有青肿,颈部有一青黑色的勒痕……

案例 19.

张勇:男,33岁,中国科学院化工冶金研究所博士后。1999年7月21日,张勇因上访被中关村派出所强行关押48小时,要求张勇保证以后不再为法轮功上访,被拒绝。之后,中科院及所里领导多次找张勇谈话,逼他放弃修炼。1999年12月26日,张勇到北京中级法院申请旁听而被非法扣押1天。1999年12月29日,国家安全部警察闯入张勇宿舍非法查抄。12月30日,又将张勇在中关村派出所非法关押2天。

2000年4月13日,张勇去天安门打横幅,被非法拘留1个月。2000年7 月19日半夜,张勇被公安非法抓到中关村派出所关押2天。2000年8月1日,被非法劳教,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关押半年,期间多次遭到围攻、强制“洗脑”、熬夜、体罚,并强迫制作各种非法劳教产品。

2001年5月,科学院又强迫单位送张勇去“洗脑班”“洗脑”。张勇为抵制迫害出走,一直流离失所。2001年7月因与法轮功学员交流而被逮捕,非法关押1年多以后,被非法判刑4年,现被强制关押 在广州市石井镇槎头越秀看守所,状况不明。

案例20

闫晓华:张勇的未婚妻, 原中国科学院动物所博士生。1999年10月闫晓华因上访被非法拘留。回家后,中科院不顾看守所为其所做的无病检查报告,以有病为名将其开除。后被单位强制退学。之后几次非法迫害,一直流离失所。2003年12月30日在北京复兴门附近被警察绑架,关押在丰台看守所。2004年1月份因外出和朋友吃饭,在餐馆被安全局警察绑架,目前非法关押在北京市“洗脑班”(北京法制培训中心),地点在大兴县。这里的迫害手段极其残酷卑鄙,长期剥夺睡眠、酷刑、体罚、高压电棍、性虐待等等。

案例21

莫海涛:男,中国科学院化工冶金研究所原在职硕士生。莫海涛从老家探亲回来,刚到所报到便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秘密带走,莫先生被带走时,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未向莫先生家属说明任何理由。莫海涛多次被拘留,后送强制劳教,多次在劳教所遭毒打。

案例22

刘疆:男,27岁,中国科学院动物所硕士, 1999年8月,动物所因他不放弃修炼而不给他注册,使其失去了深造机会。

案例23

张令翊:中国科学院博士后,于1月1日无故被警察从家中带走,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案例24

贾建军:上海交大博士毕业,1999到技物所二室,小卫星组工作。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被送到青浦“洗脑班”。回来后,一直受到压制,不予重用。

案例25

杨文:男, 33岁,原东京大学留学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就职于中国科学院。2000年7月回 国护照被扣留,非法拘留一个月后以”保外候审”形式释放。2001年7月因与法轮功学员交流而被逮捕,非法关押一年多以后,被非法判刑4年,现被强制关押在广州市石井镇槎头越秀看守所。

案例26

孟军:中国科学院生态中心的博士生, 所里已决定要开除她的学籍。

案例27

杨杰: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研究生,被迫休学。

案例28

马成功: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研究生,被迫休学。

案例29

周丽: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研究生,被迫结业。

Source URL: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99

 

14.6 关于文化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05年10月5日

文化部属国务院,其职责范围包括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等[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部长对该部的工作负责 [2]。

通过下达文件、通知、制定法规指导全国性文化艺术界的围剿迫害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文化部紧紧追随,于1999年7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和录音录像管理部门立即禁止和没收法轮大法出版物[3]。7月28日下午,第一轮全国范围内统一销毁法轮功出版物和辅导材料的活动在北京、天津、江苏、吉林和湖北等各省市进行。有超过二百万法轮功出版物在全国范围被没收。超过十二个省、市、自治区销毁大批法轮功出版物[4]。此后,文化部每年都与中宣部等八部委共同主持全国“扫黄打非”行动,全面收缴销毁法轮功出版物[5]。2001年9月14日,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等八部委又发出了《关于集中开展整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法轮功出版物被列为整顿的重点[6]。1999年8月18日,文化部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科学健康文明的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通知一开始就表明这是为了配合中央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并在通知中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文化系统广大干部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把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7] 。2001年3月2日,中宣部、广电总局、文化部、教育部、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关于影片《宇宙与人》宣传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结合该片的放映“揭批”法轮功[8]。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郭传杰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声称对法轮功要用“辩证唯物主义为核心的先进文化涤而荡之” 的文章被文化部信息中心的《信息简报》特别推荐[9]。

网络监控

由于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并由谎言维系的,收缴销毁法轮功出版物、新闻封锁和网络封锁,便成了江泽民维持这场镇压的必然手段。文化部于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开展了中国文化网站调查评估活动,对全国文化网站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针对调查结果,文化部首先提出了网络文明工程的方案,并于2000年12月7日在北京启动了网络文明工程[10]。由文化部、共青团中央、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国家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光明日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八家单位组成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担任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主任,原文化部副部长徐文伯任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11]。网络文明工程是基于江泽民关于互联网上“要主动出击,增强我们在网上的正面宣传和影响力。”的指示而建,其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阻断法轮功的网络信息传播。2001年1月10日由中央党校办公厅和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召开的网络文明工程理论研讨会上,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徐文伯介绍提到,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曾不止一次地监测到法轮功的电子邮件[12]。网络文明工程发起单位之一光明网负责人张碧涌撰文指出,“网络文明工程”是“以德治网”的成功实践。文中特别以“仅是1998年至1999年上半年,法轮功在互联网上的网址就有1000多个”为例证明“网络文明工程”的重要性[13]。2001年上半年“网络文明工程绿色行动”计划正式启动[14],这个绿色网络的功能就包括了“防堵法轮功信息”的功能[15]。光明日报高级编辑、网络部副主任刘路沙在文章中就直接了当的把法轮功网站作为网络文明工程的对立面[16]。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部长孙家正签署《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并于同年7月1日生效施行[17]。规定中的第十七条被称为互联网的十条禁令,来源于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老九条禁令)。2000年为了配合打击法轮功,增加了“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的禁令(新九条禁令)。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七条中的第五条就是针对法轮功的[18]。

组织反法轮功的文艺演出、漫画大赛

和文化部及其下属各文化厅、局直接有关的反法轮功文艺演出的例子[19]:广东省文化厅所属的广东省艺术研究所与广东话剧院联合演出大型舞台剧《走出地狱-邪教警示录》2001-5-24在黄花岗剧院首演;国家计生委、文化部、广电部、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协颁奖的悲喜剧《天鹅劫》2001-4首映; 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所属浙江滑稽剧团演出,文化部邀请到民族文化宫大剧院演出;朝阳市话剧团创作排演、文化局组织策划的话剧《大罪浊流》;吉林省洮南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和文体局主办的四幕话剧《觉醒》;鞍山市千山区文化馆、希望话剧团创作并演出的话剧《邪梦》2001-3-27首演;辽宁省文化厅、辽宁省文联主办,长春市和平民间二人转剧团监制的戏剧《假神劝妻》;河南省“610”、省反邪教协会和漯河市“610”、漯河市文化局共同创作;省文明办、省文化厅联合组织的现代戏《生日》2003-11-16首演;文化部命名的十个青年京剧团之一的营口青年京剧团与将与法轮功做斗争为题材的《魂殇》搬上舞台,演出200余场,并被推荐参加了全国法轮功习练者转化工作会议的演出[20]。

2001年5月,经文化部批准,由中国群文学会、中国文化报、中国美协漫画艺术委员会主办,新文化报报社和长春市朝阳区文化馆承办配合迫害法轮功为目的的全国漫画大赛[21]。

以慰问形式鼓励第一线迫害

文化部先进模范孟于和文化部老干部合唱团到劳教所、转化班演出并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22]。2005年2月23日元宵节上午,文化部所属中国京剧三团到迫害法轮功学员最残酷的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教育管理所、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对参与第一线迫害的基层官员和警察进行慰问演出[23]。

文化部内部的迫害

2000年,文化部将自己部内的法轮功学员强行送往北京团和劳教所转化洗脑[24]。文化部曾专门给文化部管理学院的唐媛教授洗脑并多次送她到劳教所洗脑[25]。北京图书馆(属文化部)法轮功学员张大华在团河劳教所的文化部洗脑班被迫害至生命垂危[26]。文化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吉担任中央国家机关深化教育学习班(洗脑班)负责人[27][28]。


参考资料

  1. 《文化部网站》文化部简介
  2. 《国务院组织法》第九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副部长、副主任协助部长、主任工作。
  3. 《文化部关于查禁法轮大法(法轮功)音像制品的通知》文化部1999年7月23文明电(1999)7号
  4. 《人民日报》1999年07月30日第4版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5.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人民日报记者卢新宁 新华社记者尹鸿祝)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公安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今天联合召开第十二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0年“扫黄打非”行动。会议要求…
  6.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关于集中开展整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2001)新出明电字12号(2001年9月14日)
  7. 《关于大力开展科学健康文明的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文化部1999年8月18日
  8. 《教育部网站》中宣部、广电总局、文化部、教育部、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影片《宇宙与人》宣传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
  9. 《文化部信息中心――信息简报》2003第八期转载《光明日报》2002年01月11日报道。科学文化是先进文化的基石(郭传杰)(加编者按)
  10. 《网络文明工程》网络文明工程简介
  11. 《网络文明工程》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名单:主任:孙家正(文化部部长)、周强(团中央第一书记);副主任:赵维绥(文化部副部长)、徐文伯(原文化部副部长)
  12. 《中山教育信息网》徐文伯:(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2002年6月19日)文化部于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开展了中国文化网站调查评估活动,评选了15个中国优秀文化网站。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部提出了网络文明工程的方案,并相继得到团中央、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光明日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部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并于2000年12月7日在北京启动了网络文明工程。…
  13. 《光明网》2001年5月23日报道。“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光明网负责人张碧涌)…目前,西方敌对势力正在竭力利用互联网同我们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青年,妄图实现其“西化”、“分化”我们的目的。…仅是1998年至1999年上半年,法轮功在互联网上的网址就有1000多个。对于这些来自境外的反动信息,有关部门在网上采取了监视、拦截、过滤等技术措施,但要想完全将其拒于国门之外,是不现实的,国内网民肯定会接触到一些此类信息。…
  14. 《光明网》2001年5月23日报道。“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光明网负责人张碧涌)…2001年上半年“网络文明工程绿色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内容包括建立10个“网络文明工程绿色电脑”生产服务体系,建立100个“网络文明工程绿色网络示范学校”,建立1000个“网络文明工程绿色网吧”。
  15. 《新华网》哈尔滨1月17日电(记者梁冬)
  16. 《网络文明工程》刘路沙 (光明日报高级编辑、网络部副主任)
  17. 《网络文明工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18. 第十七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19. 《思想的碎片――岳麓法学沙龙》网络空间的刀光剑影――中国计算机犯罪实体法的体系[1](李兴安) …从2000年开始,内容禁令得到重新组合,但是仍然是九条(新九条)。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配合打击法轮功活动的形势,增加了“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的禁令。…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这些内容的文化产品。
  20. 《追查国际》对制作污蔑法轮功的电影、电视、戏剧之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追查公告 http://www.epochtimes.com/gb/5/2/4/n803771.htm
  21. 《营口文化信息网》营口市青年京剧团(原营口京剧团)
  22. 《明慧网》2001年5月1日报道。据悉,文化部追随江泽民诬陷法轮功,继编排造谣诽谤法轮功的话剧、戏曲之后,又开始举办歪曲事实、配合迫害法轮功为目的的全国漫画大赛。经文化部批准,由中国群文学会、中国文化报、中国美协漫画艺术委员会主办,新文化报报社和长春市朝阳区文化馆承办。
  23. 《文化部党建在线》“老有所为”的楷模――孟于
  24. 《文化部党建在线》中国京剧院三团党支部演出学习两不误,多种形式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文化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编辑提供)。2月23日元宵佳节上午,一场特殊的慰问演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教育管理所、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唱响。…
  25. 《明慧网》2000年11月17日 报道。中国大陆各大部委已经开始大规模强制法轮功学员去团河劳教所转化。据可靠消息:第一期“文化部法轮功转化”已经结束,文化部学员经历了严酷的考验。 学员们强行被从家里或单位骗走送往团河,单位一到两人陪同前去,凡两个星期还没“转化”的留下继续“转化”,单位人员撤走。
  26. 《明慧网》2001年6月15日报道。文化部管理学院的唐媛教授是第3期的受害者。其实第1期班她就遭到过“洗脑”,而且在党工委办班之前文化部还专门为她办过“洗脑班”。但每当她离开“洗脑班”回到社会后,遇到的实际问题总和强制“洗脑班”时帮教人员讲的对不上号,越发觉得修大法没有错,法轮功没有错,许多问题都是“人权恶棍”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引起的;江泽民明知法轮功群众是善良正直的百姓,却不断地发出黑社会指令大加迫害。党工委第3期班开办时,文化部党委特意派人去四川,带她中止探亲乘飞机回京进班。这次她打定主意弄个明白,因不再轻易盲从,受尽了折磨,吃了不少苦头。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5/12124.html
  27. 《明慧网》2002年4月27日报道。北京大法弟子张大华,在大兴团河文化部的洗脑班被迫害至生命垂危,后被送回家监视居住,4月初又失踪,现情况不明。呼吁清华大学校友、北京图书馆及善良的人们关注张大华的处境。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7/29185.html
  28. 《新华网》2001年4月25日报道。中央国家机关第一期深化教育学习班结束(记者 翟伟)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张德邻、文化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深化教育学习班结业式。
  29. 《明慧网》2003年12月17日报道。中央机关第四期“洗脑班”恶人(2001.6.21-2001.7.5于 虎峪园林山庄)领导小组:王吉,文化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卢鸣,中央工委稳定办副主任;李君兵,中央工委稳定办干部。辅导员:安令裕,文化部机关党委助理。巡视员:常丰威,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办公室;刘秀?,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办公室;王文忠,中科院心理所;邓德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http://presentworks.com/mh/articles/2003/12/17/62684.htm

Source URL: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564

 

14.7 关于文化部利用对外交流输出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04年1月30日

综述

一、垄断和控制文化信息、新闻和出版

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文化部紧紧追随,于1999年7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和录音录像管理部门立即禁止和没收法轮大法出版物。7月28日下午,第一轮全国范围内统一销毁法轮功出版物和辅导材料的活动在北京、天津、江苏、吉林和湖北等各省市进行。有超过2,000,000法轮功出版物在全国范围被没收。超过12个省、市、自治区销毁大批法轮功出版物(1)。2000年1月29日,文化部与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公安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在北京联合召开第12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0年“扫黄”“打非”行动。会议提到,“连续5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9年10月底,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1070万余件”。会议还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出版物市场还存在突出的问题:一部分法轮功类出版物和…还在社会上流传。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总结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经验教训,从巩固党的思想政治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认识和安排2000年“扫黄”“打非”工作,必须通过集中行动对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王茂林(亦是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在会上讲话。新闻出版署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于友先宣读了《2000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2)。与此同时,江泽民当局控制的中国大陆所有报纸、电台、电视台不停的散布和播放诋毁法轮功的文章、节目和谎言。江泽民指示全国范围内统一销毁法轮功书籍,使人们无法查证江用以诋毁法轮功理论的证据。

江氏镇压法轮功以来,截至2004年1月25日,已被证实的有86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当时在拘捕中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就已达1,600人,可是,这些消息在中国媒体上看不到一条。中国宪法赋予人民的言论自由和民众的知情权受到严重践踏,江泽民政权在通过垄断和控制文化信息、新闻和出版,达到误导舆论,彻底消除法轮功的目的。

二、网络监控

由于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并由谎言维系的,收缴销毁法轮功出版物、新闻封锁,包括网络封锁,便成了江泽民维持这场镇压的必然手段。为此,为了进一步监测、查堵国内外“敌对势力”及法轮功电子邮件,耗资巨大的“网络文明工程”在2000年12月7日正式启动。由文化部、共青团中央、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国家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光明日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8家单位组成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担任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主任,原文化部副部长徐文伯任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经费上由中国电信支持(3)。

2001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网络文明工程理论研讨会上,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徐文伯提出“…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曾不止一次地监测到法轮功的电子邮件”,徐文伯认为,“建设网络文明...应该像江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主动出击”。在这里,徐文伯在讲话中,还明确提出政府将利用行政和司法的强制手段,达到网络监控的目的,由此可见对法轮功等非官方信息的敏感和恐惧。讲话中还提到通过技术手段对上述信息进行查堵,“要在网络接入时,通过技术手段对…内容进行查堵,要开发适合我国网络发展需要的安全检查软件,…这是查和堵的办法”,讲话中还将强化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及党校系统数字图书馆建设作为重大步骤,并称其为“主动出击的办法”;并提出从法律规范、技术排查、内容的审核等方面直接监控网吧等网络经营场所;讲话中说,“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用法律的手段,包括行政的手段”,“要运用技术能够迅速鉴别并加以查封和堵截”(3)。可见,“网络文明工程”是江实施网络封锁、垄断信息的主要工具。

2001年1月,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在会上发了言,罗干在会议上提出用群众运动打压法轮功,他说,“同法轮功的斗争关键是要发动群众,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加大对法轮功…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对法轮功人员“转化”工作…(4)”

此外,2003年,在中共省级的一份文件中提到“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普及和完善,高校使用互联网的人员将会越来越多,网上封堵工作将会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要高度重视网络封堵技术的使用,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5)。资料显示,以前仅限一些省会城市进行的网络监控,已扩充到全国各省、市、县。由孙家正任部长的文化部策划组织的网络监控设备安装,计划在2003年年底前,全部安装完毕(6)。

三、打压法轮功,文化部效江泽民误导国际舆论

另外,江泽民为使其镇压行动“合法化”,争取对其有利的国际舆论,1999年亲自出访6国,进行“人际传播”活动,在10月底接受法国《费加罗报》书面采访时,亲自宣称法轮功为邪教。在1999年和2000年与法国总统希拉克互访时共同确定了互办文化年,2001年4月,由专职打压法轮功的机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610办公室”是这个领导小组的常设执行机构)组长、中国副总理李岚清访法期间签署了这份协议。双方商定,2003年10月至2004年7月,中国在法国举办文化年,2004年秋至2005年7月,法国在中国举办文化年。

2003年10月,中国国际新闻理论专家向外界透露了这样一条信息,“…调查显示来华的外国受众中真正相信我国英语媒体的人数所占比例还较低,只有25%左右…这一问题涉及我国的宏观对外传播战略和英语媒体传播的关系问题。过去,我们总是认为对外传播只是英语媒体的事情,与其它部门无关。其实,对外传播涉及到我国每个部门,其中包括媒体传播和人际传播。马莱茨克的大众传播过程模式表明有时人际传播会起到媒体传播无法替代的作用。我国对外传播的实践也证实了人际传播的重要性。也许正因为如此,我国开始逐步注重国家形象的塑造,并有意识组织国外的文艺演出、展览会、领导人出访和接受外国记者采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1999年还花费500万美元的巨资在美国主要大城市开展形式多样的人际传播活动,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7)。显然,以文化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为名义的意识形态输出将成为另一种对西方渗透的方式,这次中法双方互办文化年就是一例。调查结果显示,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主席及部分主要成员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迫害法轮功(详情请参见个案)。2004年1月24日到1月26日,中方5,000人在巴黎参加中法互办文化年期间,至少有30名在游行现场的法轮功学员无故被粗暴地带到警察局拘留,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受到警察粗暴围困,其理由仅仅是他们穿了黄色的衣服或带有“真善忍”“法轮大法”字样的服饰。除了中国官方对法国政府的直接压力外,很难说此事件与中国官方误导国际舆论没有关系。本组织将对此事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

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分文化官员

孙家正: 中国文化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主席(2003至2004年)。兼任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主任
徐文伯: 文化部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原文化部副部长。现任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筹备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
赵进军: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大使(2003年7月至今),曾任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公使(1999至2002),外交部部长助理(2002年至2003年7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副主席(2003至2004年)
吴建民: 外交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外委会副主任(2003年7月至今),原中国驻法兰西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1998年至2003年7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2003年至2004年)
李  冰: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
张佑才: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9年12月至2002年7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中国石化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
赵  实:广电总局副局长,广博会组委会副主席,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
张  茅:北京市副市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
王仲伟: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上海组委会名誉主任
郝铁川: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上海组委会副主任

孙家正

中国文化部长(1998年3月至今)[8]。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主席(2003至2004年)[9]。兼任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主任(2000年12 月至今)[10]。由孙家正当部长的文化部策划组织在各省县市进行大规模的网络监控,称作“网络文明工程”(注一),计划在2003年年底前在全国各省、市、县全部安装完毕[8]。据称除为保证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权外,其主要功能是监测、查堵国内外“敌对势力”及法轮功电子邮件。经费由中国电信支持[10]。

徐文伯

文化部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10],原文化部副部长(1990至1999年3月)。现任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筹备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1998年10月至今)[11]。他在研讨会上说,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曾不止一次地监测到法轮功发来的电子邮件的电子邮件。他提出 “网络文明工程是坚持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的必要保证”,“应该像江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主动出击”,而“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及党校系统数字图书馆建设就是强化内容建设的重大步骤,这是主动出击的办法”。网吧等网络经营场所要遵循应有的“网络规范”,内容要审核。并提出了如何监测、查堵国内外“敌对势力” 及法轮功电子邮件等办法[10]。

赵进军(右)[12]

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大使(2003年7月至今),曾任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公使(1999至2002),外交部部长助理(2002年至2003年7 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副主席(2003至2004年)。1999年11月21日主持旅法侨界学界“代表”反法轮功的座谈会并发言[13]。

吴建民

外交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外委会副主任(2003年7月至今),中国驻法兰西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1998年至2003年7月)[14],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9]。在法国任命期间多次在华人聚会上、甚至亲自主持报告会、举行图片展造谣中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煽动与会者对法轮功的仇恨。 1999年11月21日在中国驻法大使馆内向60多人发表演讲造谣中伤法轮功,结果在场不少人听信了吴的发言,当场发表附和吴建民并发表攻击法轮功的言论 [15]。2001年2月18日下午,在一个旅法华侨华人和中国留学生的巴黎聚会上发言诬蔑中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煽动与会者对法轮功的仇恨 [16]。2001年3月25日以中国驻法国大使身份主持了由“中国反邪教协会”代表团在法国举行的报告会,污蔑诋毁法轮功学员自杀和杀人等[17]。 2002年1月07日由“中国反邪教协会”和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在巴黎联合举办图片展,展览上百幅诬蔑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图片[18]。

李冰(右)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9]。多次主持攻击法轮功的新闻发布会[19]。1999年11月4日,主持了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会上叶小文对法轮创始人及法轮功学员进行诬陷和攻击[20]。2001年2月27日出席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负责人刘京在发布会上发言并利用由江泽民集团一手导演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嫁祸法轮功[19]。

张佑才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9年12月至2002年7月),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9]。中国石化独立非执行董事(2003年4月至今)。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2002年11月至今)[21]。在1999年审计工作报告中说,在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取得了三场政治斗争的伟大胜利:一是与美国的斗争,二是与李登辉“两国论”的斗争,三是与法轮功的斗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22]。

赵实

广电总局副局长,广博会组委会副主席,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9]。1月8日至10日,2003年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在京举行,赵实作了总结发言。会议认为2002年广播影视系统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播出工作取得了与法轮功斗争的决定性胜利[23]。(图:赵实在2003年 8月24日首届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在北京致辞[24])

张茅

北京市副市长,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副主席(2001年12月)[25],中法互办文化年中方组委会成员[9]。1999年7月22日张茅参加了北京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会议表示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重要决策,市委书记贾庆林主持会议并讲话[26]。2003年3月20 日,北京市召开2003年“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张茅代表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在2月底至3月底坚决查缴法轮功宣传品,并作为重点工作部署[27]。

王仲伟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上海组委会名誉主任。由上海电影集团公司出品的中国第一部反法轮功题材的电影故事片和同样题材的16集电视连续剧分别在2002年8月22日、28日在上海首播。王仲伟等出席了首映式,并接见了两部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在市委宣传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和上海市文广影视局领导对影片拍摄给予直接指导下,由王国贤编剧导演的电影《走出死亡陷阱》和叶辛编剧、徐伟杰导演的电视连续剧《生死呼唤》利用捏造的事实情节和文艺手段,诋毁中伤法轮功残害生命等,得到了中宣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肯定。由王仲伟担任部长的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教育党委、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发出联合通知,要求本市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观看电影《走出死亡陷阱》和电视连续剧《生死呼唤》,并配合电影、电视剧的观看,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等活动[28]。

郝铁川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法互办文化年上海组委会副主任。2001年02月26日,在心路网上撰文篡改法轮功创始人的讲话,进而造谣中伤,欺骗读者

参考资料:

  1. 《新华社》1999年7月24日消息;人民日报1999年7月29和30日报道
  2.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2001年出版年鉴》
  3. 《网络文明工程网》
  4. 《法制日报》北京1月20日讯
  5. 陕教工办[2003]49号
  6. 《哈尔滨日报》新闻网2003年10月8日;明慧网2003年10月2日
  7. 《新浪网》――专栏专题
  8. 《新华网》――新华网资料,人民报消息2003年10月10日报道
  9. 《新浪文化网》――中法文化年(2003年9月26日)
  10. 《中华文化信息网》――网络文明工程
  11. 《中华文化信息网》――数字图书馆
  12. 《光明日报》2003年9年25日
  13. 《光明日报》巴黎1999年11月21日电
  14. 《外交学院网》――现任领导
  15. 《人民日报》1999年11月24日第6版)
  16. 《中新网》2001年2月18日
  17. 《新华网》2001年3月25日电
  18. 《中新社》2002.01.07
  19. 《人民日报》1999年11月05日第3版,中国网2001-02-27
  20. 《东方网》2002年8月19日17:08,CCTV.com05月21日15:53
  21. 《中国石化网点》――董事会
  22. 《中国教育信息网》――招考中心
  23. 《广播电视信息》
  24. 《搜狐》传媒北京8月24日消息
  25.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网》,《首都之窗网》
  26. 《北京晚报》1999年7月23日报道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
  27.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2003年3月20日
  28. 《东方网》2002年8月19日
  29. 《心路网》2001年2月26日

注一:网络文明工程是由文化部、共青团中央、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国家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光明日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八家单位共同发起的。其主要功能是监测、查堵国内外“敌对势力”及法轮功电子邮件。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任组委会主任。经费由中国电信支持。2000年12月7日正式启动,2001年1月10日,中央党校办公厅和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在京共同组织召开了网络文明工程理论研讨会。

Source URL: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125

 

14.8 有关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舆论控制中枢的调查报告

2005年4月26日

一 、中宣部是中共对中国媒体和全民精神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2]
(一)中共通过中宣部监督控制舆论工具...[2]
(二)中共通过中宣部掌控舆论导向...[3]
二、 中宣部按照江的指令制造骗局施行全民洗脑[4]
三、 炮制“自焚”伪案,驱动全民反法轮功运动...[6]
四 、采用多种手段妖魔化法轮功以维持镇压...[7]
(一)中宣部参与主办妖魔化法轮功的大型展览...[7]
(二)利用文艺手段煽动仇恨...[8]
(三)加强对出版市场的掌控,更大范围的推行反法轮功的仇恨宣传...[8]
五 、褒奖诽谤法轮功的传媒打手,鼓动迫害...[10]
六 、销毁和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实行言禁,为进一步的诬陷铺路...[12]
(一)言禁...[12]
(二)收缴、销毁、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12]
七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宣传系统部分官员(注):[14]
参考资料:...[16]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就把舆论宣传作为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最主要武器之一,放在至少和武装斗争同等的地位。这两者在中共历史上被叫做作“笔杆子”和“枪杆子”。其控制下的舆论宣传和国际社会对媒体的普遍认识完全背道而驰。中国大陆的媒体从来就不具备新闻性质,而是中共控制下的独裁专政的舆论工具,是“党的喉舌。”[1] 除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由中共中央直接管理外,中国大陆所有的媒体都在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中共中央宣传部(以下称“中宣部”)监督控制下运作。

1999年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共决定镇压法轮功后,江泽民指定中宣部部长兼任“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副组长,以便直接操纵中宣部控制舆论导向迫害法轮功。五年多来,中宣部紧密配合,开动全国媒体对法轮功这个民间修炼团体进行了系统性的妖魔化宣传,不断制造口实推进这场迫害运动,造成了全国民众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深深的误解和仇恨敌视,致使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共集团对修炼法轮功的民众施以灭绝政策成为可能。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五年中,截止2005年4月26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192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而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当时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执法人员”的酷刑折磨和经济敲诈。中宣部及其属下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 中宣部是中共对中国媒体和全民精神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中共通过中宣部监督控制舆论工具
中宣部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是中共对全国媒体和全民精神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2]。中国全国性主要媒体如:光明日报、中国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级报刊[3]的新闻宣传工作,均由中宣部直接负责管理,并制定“媒体制度”和“宣传纪律”,通过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新闻出版署(行政机构)执行实施[4][5]。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则负责对本地报刊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级媒体在本地所办报刊和新闻宣传的管理工作,传达中宣部的媒体政策,由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实施[4]。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新华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办的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同受中宣部的宣传业务指导和“宣传纪律”约束[6]。这些“宣传纪律”不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但它们事实上规定着传媒对新闻的取舍与报导的口径。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传输网和中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组成的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党组代管,集团实行党组领导下的管委会负责制[7]。受中宣部的“宣传纪律”约束[6],由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此职位原由前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担任,2004年12月至今由新任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原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接任)。

而“人民日报”则是中共中央机关报,和中宣部一样,属于中共中央直属机构[2]。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2003年5月公布的数据,2002年中国大陆共出版报纸种类2137种,总印数367.83亿份;期刊总数9029种,总印数29.51亿册;全国共有广播电台306家,电视台360家,广播电视台1300家;广播频道1933套,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93.21%;电视频道2058套,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4.54%;有线电视用户高达1亿;截止2002年底,中国大陆上网计算机数量为2083台,网站数量达到37万个,国际出口带宽总量为9380M;中国大陆的上网用户人数为5910万人,占全球网民的9%,仅次于美国。所有这些中国大陆的传媒,无一例外的在中宣部监督控制下运作[8]。

(二)中共通过中宣部掌控舆论导向
中共执政五十多年来,自始至终把完全控制意识形态领域作为其党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通过中宣部掌控着全中国的舆论导向,贯彻传达中国共产党的意志,通过国家宣传机器,对民众进行反复洗脑宣传,把全民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的意图上来。充分发挥党的“喉舌”作用。

1996年,原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党的新闻事业与党休戚与共,是党的生命的一部分。可以说,舆论工作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所系的工作”[9]。

1999年1月21日,江向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官员讲话,强调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该管的要管住,重要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手段,一定要把好关口,丝毫不能出问题”[10]。

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官员座谈,强调“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是十分重要的部门,宣传思想工作是全党的工作”,要“努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要加紧做好统一思想”“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11]。

2001年10月26日,中宣部部长在中国记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上讲,“当前,新闻工作第一位的任务,…自觉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党和政府的声音送到千家万户,把中国的声音传向世界各地…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导向”[12]。

2003年9月20日,当时的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徐光春在中央党校新闻媒体总编辑、台长培训班上所作报告提到“江泽民新闻思想的核心内容”时说,江泽民的“‘喉舌论’思想,始终着眼于新闻媒体的政治属性,把新闻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部分来强调”,江泽民的“‘喉舌论’思想有力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喉舌论’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属性” [9]。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提出“将在中央党校和各省党校分层对新闻战线各级领导进行培训”[13]。

2003年12月5日,胡锦涛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始终牢牢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14]

 

二、中宣部按照江的指令制造骗局 施行全民洗脑

中共在一开始就宣称和法轮功之间是意识形态之争。1999年4月25日,江泽民在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的信中摆出他要镇压法轮功的理由, “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果真是那样,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并将江泽民 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的信 作为文件在党内传达。

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确定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由副总理李岚清任组长,任副组长的分别是当时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和中宣部部长[15], 充分体现了中共历来谎言加暴力的“笔杆子-枪杆子”的构架。

在同一个讲话中,江泽民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为媒体宣传定下了口径。他要求针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要迅速搞出一个“有充份事实依据”的材料,“包括发生精神分裂、跳楼自杀、有病不吃药而使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等突出事例”。[15] 这些根据需要制造出来的“案例”在镇压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媒体宣传的主要内容。

1999年6月下旬,当时身兼武汉市广电局局长和武汉电视台台长的赵致真率先配合。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中心“一行三人飞赴长春,拍摄了一部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及6小时的素材带。后来为中央处理‘法轮功’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并为中央电视台揭批‘法轮功’准备了资料。” [ ]

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和民政部在《人民日报》上,宣布了镇压法轮功的通告和决定。

 

公安部“六禁止”通告

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1999年7月23日,中宣部负责人对《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们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宣传思想战线一定要遵照中央精神,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要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 ]

同日,全国各大报纸都转载了中宣部负责人讲话,中宣部操纵全中国所有的电视、广播、报纸、刊物连续数月密集的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

在对法轮功的公开镇压开始的30天内,仅“人民日报”就发表了347篇妖魔化法轮功的文章[ ],同时全中国的电视、广播、报刊杂杂志等一切舆论工具充斥的都是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文章。这些铺天盖地的仇恨宣传驱使了全国所有的学校、机关、工厂、街道,各级政府组织全部卷入这场迫害运动。

江泽民本人更是按耐不住,亲自出马向国际社会诋毁中伤法轮功这一民间修炼团体。1999年9月,在新西兰举行的亚太经济论坛会议上,江当面向克林顿总统赠送了反法轮功的书[ ]。

1999年10月25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了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主编书面采访时的讲话,宣称法轮功为“邪教”[ ]。第二天,中国各大官方媒体以“法轮功就是邪教”为题在头版头条刊载了江泽民的讲话。外界普遍认为这代表着中国官方对法轮功的定性。[ ]。

此后,不少新闻从业人员成了中共权势迫害法轮功的造谣工具。经“追查国际”查核,“天安门自焚”、“精神病患者傅怡斌杀人案” 、“浙江毒杀乞丐案” 等都是蓄意制造的造谣、诋毁法轮功的事件。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仅新华网发稿就达522篇之多。中宣部操控中国大陆所有传媒把欺骗宣传注入每一个中国人的头脑中,为镇压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三、炮制“自焚”伪案,驱动全民反法轮功运动

 “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出台前夕,2001年1月8日至11日,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宣部部长(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在会议上讲话,强调“要加强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时刻牢记新闻媒体是党的喉舌…确保宣传舆论阵地掌握在党的手中…把揭批法轮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 ]。他还要求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

2001年1月23日下午2点41分,5人在天安门广场自焚。新华社几乎在第一时间,即“自焚”发生后仅仅2小时50分,就作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的报道。据《美国之音》记者若思报道《美国之音》记者随后打电话到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国公安部求证此事、并请他们发表评论时,两个部门的值班人员都表示不知道有这件事。就在连值班的公安人员都不清楚的案情,新华社却「捷足先登」抢新闻。这不但在常理上说不通,而且也违反中共一贯繁琐费时的层层审批的“宣传纪律”[ ]。

按照1988年2月6日中宣部发布的“关于新闻报道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对于社会敏感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一定要核实清楚并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阅才能发表”[ ] 。按规定中宣部并没有赋予新闻媒体直接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的权力。那末,是谁给新华社的权力?2001年5月30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高挺先在谈到“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宣传报道”时,无意中泄露了这个秘密,高说“都是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统一口径,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同时,他还强调,“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宣传报道,选择什么时机、口径、范围、规模,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进行。规定由新华社统一发稿的,各媒体要及时转发,不能自行采写发稿。允许各媒体自行组稿发稿的,也要严格按中央的口径要求把握好度” [ ]。

“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一周后,即2001年1月31日, 新华社发表了第一篇关于“自焚”事件过程的详尽报道《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 ],在描述自焚过程的大量具体细节中,既没有记者的目击过程,又没有任何对现场目击者的采访,而且没有作者的署名。按照中共新闻出版管理的规定,没有署名的报道说明这不是由编辑记者亲自采访和动笔的稿件[ ]。然而,这样一篇疑点、漏洞百出的报道,全国中共喉舌媒体《人民日报》、《解放军报》[ ]、《光明日报》[ ]、《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级报刊在同一日全文转载报道[ ]并借此连续炒作。

2001年2月5日至19日,《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同时以整版篇幅连续刊登4篇歪曲事实、诋毁法轮功的系列报导。《解放军报》记者唐水福在谈体会中说出了制作这组报道的背景:“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前,解放军报社党委传达了中宣部和总政领导关于深入揭批法轮功的指示精神”,“1月30日(大年初七),中央电视台播放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报道后”, “在报社党委的直接关心下产生,在中宣部、军报领导大力支持下完成”了这组系列报导,[ ]

据中共东北网称,黑龙江省内新闻媒体抓住这一揭批“法轮功” “有利时机”,各级宣传部门,各个新闻媒体展开了宣传攻势。“据统计,从1月30日至5月底,仅省城主要新闻单位就发稿1,280多篇宣传稿件。”[ ]   

全国各级宣传部门,各个新闻媒体也紧紧追随,在中宣部的“统一部署”下,“有计划、有步骤” 的对法轮功进行新一轮造谣中伤的仇恨宣传,使中国民众由同情法轮功修炼者到认同镇压,从而驱动了全民的反法轮功运动。

“自焚”伪案推出后,中国大陆民间对法轮功修炼群众敌视的情绪有大幅度上升趋势;在各种关押炼功群众的地方(如: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各种转化班、洗脑班)及在追捕过程中炼功群众发生人身死亡的事件数骤升。

2005年1月23日,“自焚”伪案四周年,中共媒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再次发挥它的喉舌作用,重播并续编“自焚”伪案,继续诬陷法轮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作为组织者还特别邀请了两家著名西方媒体美联社和CNN采访。当年,中共公安部消息人士曾表示,“除夕当天自焚案发后,现场公安人员在天安门广场扣留六、七名分别来自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络)、美联社及法新社的驻京记者,没收他们的录影带及底片,并要求他们签署一张承认进行非法采访和保证下不为例的文件,然后释放”[ ]。

在中国大陆,所有新闻信息发布都必须经过中宣部系统各级部门审查、商业网站都不能擅自转发外国新闻媒体报道的。《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蒲-潘(Phillip Pan)当年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的第一手资料报道[ ],至今始终未能见诸于大陆任何一家媒体。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对外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此次特邀美联社和CNN采访的反常举动,明显是在借西方媒体为中共向西方社会传播谎言和煽动仇恨。

四、采用多种手段妖魔化法轮功以维持镇压

(一)中宣部参与主办妖魔化法轮功的大型展览

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特别强调“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应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中央的精神。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教育渠道,不断探索更有效的方法和手段。”[11]

在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半年后,2001年7月15日上午,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中国科协联合举办的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开幕。组织了北京市、河北、黑龙江、湖北、山东等20多个省市35万多名各界群众观展。参观者包括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金融工委、中央企业工委、外交部、解放军、武警部队等100多个部门和行业干部职工、武警及解放军官兵[ ]。

 

05.jpg

反法轮功大型展览

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主持开幕式。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刘云山在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开幕式上讲话[ ],整个展览通过大量的伪证图片、录像等,对法轮功进行诋毁污蔑宣传;把对法轮功修炼者洗脑转化的迫害,作为工作成果来展示。 

继7月15日北京举办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后,该展的复制标准版、可移动展版陆续运往全国各地[ ]。

其中,在2001年9月11日,为时15天的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在武汉市科技馆闭幕,被组织前来观看展览的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中小学校的干部群众近10万名[ ];由陕西省省委宣传部、新华社陕西分社等单位在省博物馆东展厅主办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刚开展两小时,被组织前来观展的武警官兵及各界民众就有2000余名[ ]。

(二)利用文艺手段煽动仇恨

2002年8月22日和8月28日,上海电影集团公司出品的中国第一部反法轮功题材的电影故事片《走出死亡陷阱》(王国贤编剧导演)和同样题材的16集电视连续剧《生死呼唤》(叶辛编剧、徐伟杰导演)分别在上海首播。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王仲伟等出席首映式,并会见了作品的主创人员。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委“610办公室”)和上海市文广影视局领导直接指导了这两部影视片的拍摄,利用捏造的事实情节和文艺手段的喧染,诋毁法轮功,得到了中宣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中央“610办公室”)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肯定[ ]。

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市教育党委、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发出联合通知,要求本市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观看这两部影视作品,配合观看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等活动[42]。

(三)加强对出版市场的掌控,更大范围的推行反法轮功的仇恨宣传

2002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出版集团,由中宣部直接领导,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实施行业管理[ ]。对于这个国家级大型出版集团,中宣部副部长刘云山强调说“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阵地,是我国精品出版物的重要生产基地,是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 [ ]。中国出版集团的主要任务包括:“把握出版导向,确保控制能力”[ ]。

中国出版集团成员包括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东方出版中心、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和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13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其中,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3家单位, 与国家邮政局所属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邮邮购有限责任公司2家单位,组成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为中国出版集团的控股公司。[45]由中宣部直接领导这些全面垄断了大陆出版、发行市场的企事业单位,大大加强了中共对出版市场的舆论的掌控。令其在这场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

以教材为例,中国大陆出版的小学教科书也加进了反法轮功的内容。

中国现有565家出版社很多出版社都是依靠出版教材为生,中国的在校生有上亿人,对课本的需求超过60亿册[ ]。

2001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校园拒绝邪教》,配合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意在妖魔化法轮功的“校园拒绝邪教”活动。 人民教育出版社” 于2003年11月第三次印刷的“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中的《思想品德》(第十册),十二课中赫然印着的诽谤法轮功的“教学内容”“天安门自焚骗局”,其中,假借12岁的刘思影的嘴,大肆煽情,激发小孩对法轮功的憎恨和恐惧[ ]。此课本自2002年以来,一直以自焚伪案毒害着全中国大陆的小学生。

把无中生有的内容统一写进了小学生的课本,让所有还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小学生毫无防备的把诽谤法轮功当成“理所当然”和正面思想言行。让年幼无知的小学生仇恨法轮功,通过学生将在学校接受的仇恨宣传推向家庭和社会,是以江氏集团为代表的中共通过中宣部和教育部施行系统性迫害法轮功的有力证据。

 

 

 

上图一至四:迫害图证:“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三次印刷的“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中的《思想品德》(第十册)。此课本自2002年以来,一直以自焚伪案毒害着全中国大陆的小学生

五、褒奖诽谤法轮功的传媒打手,鼓动迫害

1999年12月24日上午,中国记协在京举行第九届中国新闻奖和首届中国新闻名专栏奖颁奖大会。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到会向获奖者表示祝贺。他说“1999年对于我们新闻界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徐光春把反法轮功宣传视为“四大宣传战役”之一。徐光春总结性说“广大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央的部署…进行了开创性的宣传报道,为凝聚人心…创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200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公室)等七部委(办)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联合发布关于表彰迫害法轮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会上,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刘云山把对法轮功的迫害, 说成是“争夺思想阵地、争夺群众的政治斗争。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我国政府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方针政策”。 刘云山还指出要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提出了要“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 ]。   

以下是因进行妖魔化法轮功报道而受到中宣部表彰或获奖的部分名单:

1999年6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系列评论员文章获第十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作者王金海介绍说“《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是中央决定揭批‘法轮功’后,人民日报发表的第一篇评论。…那时,还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又因为是这方面的 第一篇评论,可供参考的材料不多。…我最后确定用《崇尚 科学破除迷信》这个标题,…评论见报的当天,李岚清 等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就给予了表扬,要求按照这个题目连发‘十论’。” [ ]。

2000年10月20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与民为敌必覆亡》

节目受到中宣部副部长王晨和中央“610”办公室的表扬[ ]。 

2000年,《中国妇女报》编辑、作者雷收麦的报纸通讯社类言论获第十一届中国新闻奖。

2001年,中央电视台,作者李玉强、余伟利、张雪峰关于“自焚”伪案电视评论获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2001年,新华社,作者刘思扬、王雷鸣、翟伟、牛爱民,编辑南振中、吴锦的通讯类报道获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2001年,新华社,作者高学余、编辑张维革的摄影作品获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2001年,永州日报,作者曾锐、小雷、何上进,编辑欧显庭的通讯类报道获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2001年,中国日报,作者陈婕、编辑黎星的通讯类报道获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

2002年,中国日报,作者赵焕新、编辑朱宝霞的消息类报道获第十三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2002年,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作者傅雪琴 潘登 帕尔哈提、 编辑安思国的广播评论获第十三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

翁文庆:青岛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在中共未正式公开镇压法轮功时,1999年2月中旬翁文庆便带头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清查收缴法轮功书籍。由于翁文庆和青岛市新闻出版局表现突出,被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公安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等七部委评为迫害法轮功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个人集体”。[ ]  

梁凯程,天津日报主管夜班工作的编委,出版中心主任。负责天津日报所有新闻版的总把关。

他辖下诽谤“法轮功”报导的版面获中国新闻奖版面评比银奖,天津日报出版部多次受到中宣部及市级官员的表扬。梁凯程诽谤“法轮功”的“自选动作”获天津市好新闻一等奖[ ]。

《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 :“自焚”伪案发生后,军报刊发了《一位童真女孩的悲惨遭遇》等五篇报道,受到总政和中宣部领导的表扬[ ]。

六、销毁和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实行言禁,为进一步的诬陷铺路

(一)言禁

中宣部为确保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能进行下去,对传播资讯实行高度垄断、把外部消息和不同声音彻底封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实施封闭式的全民洗脑宣传。  

2000年5月29日,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当时是副部级)针对各级报刊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向各地宣传部门下发有关“七大禁区”的警告制度的意见和实施细则, 其中有一条内容是,“只要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严重错误”,均将受到“行政处罚” [4]。而在中国,对法轮功的报道属於首位“禁区” 。

(二)收缴、销毁、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

在未公开全面镇压之前, 1996年7月24日,受中宣部控制的国家新闻出版署曾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1999年7月22日宣布镇压法轮功之后,国家新闻出版署马上发出《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 ]。 同日,新闻出版署与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全国“扫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立即集中清理“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紧急通知》[ ]。各地政府部门立即紧急部署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的工作。 

 

中国新闻出版署通知,所有法轮功的出版物一律不得重印,发行。

据大陆官方不完全统计,在不到一个星期内,中国大陆清缴“法轮功”类出版物逾200万件[ ],包括:北京市收缴“法轮功”类图书18.7万册,录音带6,000多盒,录像带1,000多盘[ ];天津市出版管理部门,收缴“法轮功”书籍22种、73,000余册;武汉有关“法轮功” 的书刊、音像数据等共13万余件进行了集中销毁,其中包括书籍10万册、音像制品2.7万盘,练功服、横幅布标、李洪志先生画像等3,400件;乌鲁木齐市查获《转法轮》、《洪吟》等书籍3200多册,《大圆满法》录像带、VCD碟1,200多盒、《李洪志在大连讲法》等1万多盒;青岛市收缴“法轮功”各类书画音像制品总数10,801册(件)[ ]。上海4.5万册法轮功”类书籍和物品被销毁;云南省销毁了3,367册(盒)“法轮功”类书籍、光盘和录音带;贵州省贵阳市共销毁14,324册,音像制品3,658盘(盒),挂图11,750张;辽宁省收缴近18万册“法轮功”出版物被集中销毁;山东省销毁8万多件[60]。

截至1999年10月底,中国大陆共收缴音像制品4,896.51万盘(盒),收缴书刊1,057.6万余册,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1,070万余件。查缴光盘生产线8条(总数已达86条),取缔印刷企业3,723家,压缩印刷企业29,425家[ ]。

1999年2月中旬到12月,青岛市清查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达119,959件,其中书刊35,249册、音像制品23,881盘(张),其他宣传品60,833件,分别于5月21日、7月30日、8月12日举行了3次全市性大规模公开销毁出版物活动,用粉碎机当场粉碎非法出版物和法轮功音像制品19.3万盘(张),化浆销毁出版物和法轮功书刊5.3万册,销毁法轮功其他宣传品 5.4万件[58]。

1999年8月5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出版物,收紧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

2000年1月29日,中宣部联合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公安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中宣部副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龚心瀚出席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全面清缴‘法轮功’类出版物”,认为这些出版物是“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与中国共产党“争夺思想文化阵地的重要工具”和传播的“重要渠道”。对于出版物市场仍有一部分‘法轮功’类出版物在社会上流传,“以境外出版物为底本”的“仍时有发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巩固党的思想政治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服从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加强领导”“ 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在讲话中说“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要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查缴‘法轮功’出版物” 要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严惩处”,“上级政法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检察院、法院适时提前介入” [63]。

据2001年7月中共官方统计,自1999年7月22日起, 中国大陆各地共查获法轮功印制、传播宣传品案件3,000多起;收缴宣传品260种,共330多万份;查缴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制版机等设备2,000多台[ ]。 

 

在法轮功的书籍、磁带和音像制品被禁止发行、被强行销毁,普通民众无法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情况下,中宣部推出一系列的诬陷栽赃法轮功的洗脑宣传。

七、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宣传系统部分官员(注):

刘云山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47年7月  职务:1997年4月至2002年10月中宣部副部长(1997年10月明确为正部长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2年11月起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3年起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 ]。

刘云山任职期间负责国内外反法轮功舆论宣传[ ]。主持全国性反法轮功的表彰会[50]、大型展览并讲话[38]。以中央文明办主任身份召开反法轮功座谈会并作主要发言[ ]。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会议上部署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 “扫黄”、“打非”工作。对各地方部门借“扫黄”、“打非”的名义收缴法轮功的讲真像资料的情况, 刘云山给予特别肯定,称为“‘扫黄’、‘打非’取得重大进展”。[ ]   

徐光春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44年11月   职务:1995年起任中宣部副部长,2000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2003年12月6日起兼任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2004年12月任河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 

徐光春任职期间鼓动各级广播影视局 (厅)制作反法轮功题材的影视伪作诋毁法轮功[48],积极执行中共中央批示和中宣部的部署,布置反法轮功宣传报道工作[ ],强调“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做好我广播影视节目在海外的落地…让中国的舆论在国际上发挥更积极的影响。” [ ]

李东生[ ]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5年  职务:1978年到中央电视台工作,曾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新闻中心主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2000年8月7日至2001年2月12日任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广电总局副局长[ ],协助徐光春分管日常宣传工作[ ], 2001年起以610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在全国活动。2002年起任中宣部副部长[ ]。

李东生任职期间以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的身份参加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7届会议,借接受记者采访之机发表反法轮功言论[ ],并就妇女问题作专题发言攻击诬蔑法轮功[ ]。2001年11月5日至13日,以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随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到广东的梅州、汕头、深圳、珠海、顺德、广州等主要几大城市的企业、学校、卫生与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视察[ ]、[ ]、[ ]、[ ]、[ ]。2002年10月22日,以中央610办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长的身份到湖南省岳阳市考察610办工作[80]。2002年8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李东生“通报揭批‘法轮功’的情况”[ ]  。李东生应对中国大陆五年多来主要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进行的反法轮功宣传负主要责任。

桂晓风[ ]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  职务:2001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全国政协委员、总署党组成员、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 ]、[ ],1989年起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

桂晓风任职期间积极查禁收缴法轮功出版物,污蔑向民众讲清事实真相的法轮功资料是“属于非法出版物”,并要“一律予以收缴”。他强调“从1996年以来,尤其是1999年7月份以来,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办还有其他的有关部门曾经多次发出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的通知,这一通知都应该继续执行” [ ]。2003年3月13日,桂晓风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年到2002年底”,全国共缴收“法轮功宣传品1630余万件” [ ]。桂晓风应对法轮功的书籍、磁带和音像制品被禁止发行、被强行销毁负主要责任。   

王仲伟[ ]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5年12月  职务:现任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上海第五制药厂团委书记,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市新闻出版局党委副书记,文汇新民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 ]

2002年8月22日和8月28日,上海电影集团公司出品的中国第一部反法轮功题材的电影故事片和同样题材的16集电视连续剧分别在上海首播。王仲伟出席了首映式,并接见了两部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这两部影视伪作是在由王仲伟担任部长的上海市委宣传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和上海市文广影视局官员对影片拍摄给予直接指导下产生,利用捏造的事实情节和文艺手段诋毁中伤法轮功残害生命等。得到了中宣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公室)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肯定。王仲伟管辖下的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市教育党委、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发出联合通知,要求本市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观看这两部影视伪作,配合电影、电视剧的观看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等活动[42]。几年来,以反法轮功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在上海社区进行巡演。2003年12月15日,王仲伟观看了专场演出并为获奖单位代表颁奖[ ]。

 《北京之春》2001年6月号(总第97期) “中共中央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文件”

《人民日报》2000年元月1日第九版“赵致真在2000年全国科普工作大会上发言”

《人民日报》1999年7月24日第1版“切实负起政治责任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大纪元网》2003年7月17日“7.20回顾:当年风雷急 法轮功抗争和平持久”

《中新社》1999年9月17日报道

《央视国际网络》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报采访就国内外重大问题发表重要看法并阐述我原则立场” 

《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7日 刊登特约评论员文章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1年1月12日第四版“丁关根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强调 以新世纪为新起点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人民日报》2001年3月20日第五版“ 以新世纪为新起点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美国之音中文网》2001年1月

中央宣传部 1988年2月6日·中宣发文〔1988〕3号“关于新闻报道工作的几项规定”

《大众网-青年记者》“把握突发性事件报道的‘度’” 作者: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高挺先

《人民日报》 2001年1月31日第一版 

《青宣网》青发[1997]41号 1997年12月18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意见”

《解放军报》 2001年1月31日

《光明日报》 2001年1月31日

《中国妇女报》2001年1月31日

《新闻与成材》杂志2001年第4期总第483期“子母报互动军内外开花”  

《东北网》“政协黑龙江省八届四次会议提案” (2002年1月23日)

《南方网》2001年2月7日“大量迹象显示西方记者参与了法轮功“自焚”事件” 

Washington Post Foreign Service By Philip P. Pan (Thursday, February 8, 2001; 1:16 PM) 

《新华网》2003年3月17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又称中共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1998年3月由政府机构划归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接受中共的直接领导。   

《人民日报》 2001年07月30日第四版《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展览闭幕 

《人民日报》2001年7月16日 “《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大型展览在京开幕” 

《中华女性网》(由中国妇女报主办)

《长江日报》 2001年9月13日“武汉近10万市民观看‘反邪教’展览”《长江日报》 2001”

《华商报》 2001年12月26日“陕西省‘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大型图片展昨开展”

《解放日报》2002年8月20日“首部反映同“法轮功”斗争的故事影片《走出死亡陷阱》在沪首映”

《人民日报》 2002年04月10日第四版“中国出版集团在京成立--丁关根表示祝贺并向出版战线的同志表示问候”

《媒体图书世界网》“中国出版集团成立--刘云山、石宗源等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中国出版集团网》“中国出版集团简介”

《中华工商时报》2002年4月8日“出版业面临大整合”

《明慧网》2005 年1月5日“小学课本与自焚骗局”

《光明日报》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中国新闻奖首届中国新闻名专栏奖在京颁发”

《中新网》中新社北京2001年2月26日电“中国表彰同“法轮功”斗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国驻丹麦王国大使馆网》2001年2月26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2001-02-26)” 

《新闻战线 2001年第二期》“给评论起个叫得响的名字(评论评析)” 作者:王金海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CCTV简介

《新华网》 2002年7月24日 “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获奖篇目”

《新华网》 北京2003年10月21日电 “第十三届中国新闻奖获奖篇目”

《青岛劳动保障网》“市新闻出版局被嘉奖”

《新闻与成才》杂志2002年第11期总第502期“第五届韬奋新闻奖获奖者事迹简介”

《新闻与成材杂志》2001年11期 总第490期“策划出精品 策划出重头 — 对《解放军报》一系列成功策划的回顾” 解放军报社总编室

1999年7月22日·新出图〔1999〕9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新闻出版局网》“中国“扫黄”“打非”大事记(1989-2001)”  

《人民日报》 1999年7月30日第4版“全国清缴“法轮功”类出版物逾200万件 各地举行集中销毁活动”

《人民日报海外版》1999年07月28日第4版  “北京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近廿万册”

《人民日报》1999年7月28日第4版“各地集中銷毀“法轮功”非法出版物1999年07月28日”

《人民日报》2000年1月30日第1版“中宣部等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2000年扫黄打非行动”

《井冈山学院图书馆网》新出技(1999)989号“新闻出版署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人民网》2001年7月19日 

《新华网》 “刘云山简历”

《中国网》2003年3月14日报道“桂晓风委员: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斗争”   

《党建》2005年第1期2005年1月20日“刘云山:贯彻中央总体部署扎实做好宣传思想工作” 

《首都文明热线网》“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编 2000年11月21日

《中国网》2004年1月16日“刘云山:开展扫黄打非为建设小康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互联网》 “徐光春简历”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中国网》转载)  “2003年10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下发《关于在广播电视工作中加强无神论宣传和科普宣传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精神文明网》2003年12月17日 “12月6日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成立”

扫黄”“打非”网》“图片新闻”

《中央电视台网》 “李东生简介”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机构沿革(1949—2004)”

《中国中央电视台网》 “CCTV简介”

《岳阳新闻网》岳阳电视台10月22日讯“中央610办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长了李东生来岳视察”

《中新网》2001年4月29日 “李东生谴责“法轮功”为美反华人权提案帮腔”

《中国网》新华社2001年4月10日消息“中国代表呼吁铲除邪教保障妇女权益”

《人民日报》2001年11月14日报道“ 抓住机遇 应对挑战 转变作风 真抓实干 -- 全面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客家飞龙情感网》发表日期:2003年12月26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视察梅州” 作者:客家飞龙情感网站编辑部

《大华网》摘自《汕头日报》2001年11月14日 “李岚清视察汕头(附图)”

《汕头金山中学网》 旧版网站/2001年11月7日“李岚清副总理来校视察”

《深圳虚拟大学园网》2003年5月8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视察深圳虚拟大学”

《泉州机关党建信息网》2002年9月5日“在全市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泉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少萍

《“扫黄打非”网》“图片新闻” 

《大众网》新华社北京2001年4月26日电  “国务院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

《新华网》北京新华社2004年11月19日电“受权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人民网》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简介”

《中央电视台》新闻专题 2001年1月20日报道“新闻出版署负责人指出:打击‘法轮功’...

《人民网》 北京2003年3月13日讯 ““扫黄打非’:任重而道远” 

《新浪网上海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仲伟先生参加颁奖晚宴” 图片   

《上海社会科学院网》“王仲伟简历”   

《新华网上海频道》2003年12月15日消息 “反邪教文艺专场演出举行”

 

14.9 关于中共利用共青团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05年11月17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有300万个基层组织、6000多万团员[1]。1999 年7月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利用共青团的庞大组织对青少年灌输谎言和仇恨宣传,通过煽动不明真相的青少年学生参与反法轮功的运动,达到其消除法轮功 信仰的目的,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下达文件层层部署无孔不入。

1999 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后,共青团中央(团中央)紧跟着连续发出《关于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在全团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开展及部署全团斗争与抵制法轮功[2]。2001年1月31日下午,团中央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2月1日下午,团中央以密码电报形式,向全国各省级团委下发《“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3]。

一、利用天安门自焚事件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2001年1月31日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周强诬蔑法轮功除夕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要求各级团组织及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与法轮功斗争[4],为这场迫害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类污蔑法轮功的活动

据新华社北京2001年2月12日报道,全国各地大中小学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以多种形式举办“校园拒绝法轮功”活动。

从 2001年2月7日开始,北京市展开一系列污蔑法轮功的“校园拒绝邪教活动”。共青团北京市委编辑出版青少年污蔑法轮功读本。在开学第一天,全市近 2000名法制校长,以团市委、市未委会编辑的《北京市法制校长宣讲手册之一――认识法轮功》一书为教材,给全市中小学生上了仇恨法轮功的第一课[5]。 12日,共青团北京市委部署中学团员青年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揭批法轮功活动,并发放反法轮功宣传卡。整个2月份,以图片展、座谈会、签名活动、国 旗下的讲话等不同形式,进行一系列的反法轮功活动[6]。辽宁、河北、河南、广西、福建、内蒙、西藏、湖南等地组建了大中学生帮扶小分队,到法轮功练习者家庭进行宣传,以达精神转化及放弃信仰为目的[7]。

(一)举办诬蔑法轮功座谈会
2001 年1月31日,团中央、全国学联在北京大学举行声讨法轮功座谈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学生参加了座谈会,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春华讲话。同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在北京召开各界青年反法轮功座谈会,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巴音朝鲁主持会议,书记处书记孙金龙、胡 春华、崔波、赵勇参加了此座谈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河南、湖北、福建等地的省市团委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亦参加[8][9]。

(二)举办诬蔑法轮功图片展
2001年2月1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要求春季开学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毁谤法轮功图片展[10]。
2001年2月6日上午,北京市“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全面展开诬蔑法轮功图片展以及要求大中学生们开展网上揭批法轮功的活动[11]。

(三)举办签名活动
山 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于2001年2月19日下午在1号楼前召开声讨法轮功大会暨反法轮功签名仪式。校党委副书记于留成以及教务处、学工处有关 人员参加了仪式[12]。天津、吉林、江苏、广东、广西、山西、黑龙江、四川、新疆、湖南、陕西、云南、甘肃、西藏等省区市的共青团,也在车站、广场等人 流密集的地区组织开展了反法轮功宣传活动[13]。

(四)发行污蔑法轮功的书籍、VCD
各地配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开展以“校园拒绝邪教”为名的反法轮功活动,安徽教育出版社组织出版了系列污蔑法轮功读本,江西美术出版社出版郭正谊主 编的《破除迷信拒绝邪教》一书,新华出版社出版《揭批法轮功邪教青年学生读本》。另由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和全国妇联宣传部共同编撰的污蔑法轮 功《拒绝邪教》一书[14],2002年10月由九州岛岛出版社出版[15]。 2001年2月24日,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联合监制、高等教育出版社《时事》编辑部制作了污蔑法轮功的VCD《校园拒绝邪教》,并对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和共青团系统公开发行[16]。

三、共青团中央发起“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组织青少年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全面开展反法轮功活动

由共青团中央发起的“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2001年2月6日同时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青年文明”社区启动,组织全国青少年走上街头, 深入社区,以“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传播文明”为名,全面开展了反法轮功宣传教育活动。另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天津、吉林、江苏、山东、江 西、贵州、福建、内蒙古等地也以反法轮功专题宣传橱窗,张贴挂图、招贴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反法轮功的宣传活动 [11][13]。

四、各地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

2001 年4月19日,共青团江苏省委与省“610”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对法轮功人员帮教转化工作的意见》[17],对“帮教工作”原则、重点、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团组织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转化洗脑工作主要包括“抽调团干部参加 当地“610”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加入当地党委、政府组建的帮教小组、在帮教组织中建立临时团支部等方式参与帮教,配合党政组织和专门机关做好帮教转化 工作”等[18]。
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张效廉一年内就三次率团市委调研组到平谷县就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洗脑工作进行调研[19]。

五、部署各级共青团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团中央官员名单及犯罪事实

周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6月在共青团十四届一中全会一次会议上当选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3年7月在共青团十五届一中全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是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内蒙古)[20]。
1999年7月23日上午,共青团中央召开深入揭批法轮功座谈会,周强在会上说,党中央依法坚决果断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共青团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决策,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这场斗争中的积极作用[21]。

1999年7月27日团中央召开直属单位“三讲”教育总结交流座谈会,周强出席并讲话。他说,直属单位的“三讲”教育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团中央的统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做好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工作[22]。

1999年7月29日周强主持召开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学习传达7月28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团中央机关和直属单位法轮功练习者的工作[23]。

1999 年8月31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工作部署,团中央组织部在京召开团省、区、市委组织部长会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书记崔波 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周强在讲话中总结“(各地团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深刻揭批法轮功,开展一次针对法轮功问题的学习教育活 动,取得了显着成效。”他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坚决贯彻党中央指示,在巩固和扩大转化成果的同时,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团员中极少数拒不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 或法轮功组织骨干分子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工作。”[24]

1999 年9月6日周强谈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中把法轮功作为“反面教材”[25]。2001年1月9日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周强说:“各 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同法轮功的斗争,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与法轮功进行坚决彻底的斗争,在揭批法轮功的斗争中发挥生力军作用。”[4]

2001 年1月10日周强主持召开团中央书记处会议,传达全国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形势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全国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团深入开展与法轮功斗争的有关工作 [26]。

2001年2月6日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举办反法轮功活动。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等相关人员参加青年“文明”社区反法轮功行动启动仪式[11]。

2001年1月20日周强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各级团组织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精神和统一部署,广泛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与法轮功的斗争,深入揭批法轮功[27]。

2001 年1月31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在京召集各界青年座谈,利用1月23日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污蔑、揭批法轮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在会上讲话,他强调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同法轮功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认识这场斗争的实质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9]。

2002年3月1日周强在2002年全国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中表示,团员青年反法轮功斗争取得了新的胜利,“崇尚科学,倡导文明,拒绝邪教”在青少年中形成风气[28]。

2003年7月周强在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在总结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和基本经验中包括了“组织青少年与法轮功作斗争” [29]。

巴音朝鲁: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男,1955年10月生,蒙古族,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人。1976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任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全国少工委主任;2001年4月,任浙江省副省长[30]。

1999年7月23日巴音朝鲁主持共青团中央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通知精神,深入揭批法轮功[21]。

2000年1月8日巴音朝鲁在全国青联八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说,(去年)4月以来,全国青联先后两次召开各界青年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揭批法轮功[31]。

2000年9月27日巴音朝鲁在全国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团中央在)果断处理法轮功问题等政治斗争中,组织部分宗教界青联委员积极参加各类座谈讨论活动,表达了宗教界青年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意志[32]。

2000年12月22日巴音朝鲁在共青团十四届四中全会上的总结讲话,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的斗争[33]。

2001年1月31日,巴音朝鲁主持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召集的各界青年座谈,利用中共炮制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批判法轮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在会上讲话。书记处书记孙金龙、胡春华、崔波、赵勇参加了座谈会[9]。

2001 年1月31日下午,团中央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巴音朝鲁主持会议,以“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 学、传播文明”为口号,实施“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到反法轮功的斗争。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书记处书 记孙金龙、胡春华、崔波、赵勇出席会议[3]。

孙金龙: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湖北钟祥人,1962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1月调任共青团中央工作,历任青工部部长、团中央书记处 书记。2001年6月任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副部长级)、全国青联副主席,2001年12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2003年4月 至今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是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34]。

2001年4月11日孙金龙在共青团全国青工工作上的讲话,表示要同法轮功斗争[35]。

2002 年7月29日孙金龙在全国省级团委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暨《中国共青团》杂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谈到要“进一步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扶转化工作。与法轮功的 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等特点。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扶转化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青年中法轮功练习者的有关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出现反弹。”[36]

2004年8月20日在共青团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总结讲话要求“以打战役的方式,深入揭批法轮功,……引导青少年远离法轮功” [37]。

黄丹华: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女,汉族,1958年1月出生于四川成都,中共党员。曾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现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共第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8]。

1999年7月27日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联合召开座谈会坚决贯彻中央通知深入批判法轮功,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黄丹华说,……我们要充分认识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39]。

1999 年8月25日,黄丹华在中央综治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法轮功事件发生后,团中央迅速向全团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功,并在全团集中 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关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指示精神,深入揭批法轮功,要求青少年抵制法 轮功[40]。

胡春华: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湖北省五峰人,1997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1996年9月至1999年7 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2001年7月起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2001年9月起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兼秘书长[41]。

1999 年9月8日胡春华在全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推进会议上的讲话时说,“揭批法轮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我们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究竟如何做才能为青年所接受,才能真正入脑。比如最近开展的与法轮功的斗争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完全可以结合读书活 动,加强对青少年这方面的教育。”[42]

2000年1月18日胡春华在2000年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说,去年我们进行了同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同李登辉的“两国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三场政治斗争,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43]。

2001年1月31日参加了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在京召集的各界青年反法轮功座谈会[9]。

2001年1月31日下午,出席团中央召开的全面部署“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会议[3]。

2001年1月31日,胡春华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在北京大学举行在京部分高校大学生座谈会上讲话,希望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自觉站在党和政府处理法轮功问题的立场上,与法轮功进行坚决的斗争。进一步做好大学生中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工作[8]。

2001 年2月13日胡春华在200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他强调:同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同时要清醒地看到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要把揭批法轮功作为今年团的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与法轮功作坚决彻底的斗争。团属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揭批法轮功的宣传,团中央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专门成立了反邪教工作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宣传部。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示,按照中央的部署,根据团中央的要求,把这项 工作扎实做好[44]。

胡春华和张宝顺一起主编的《揭批法功邪教青年学生读本》(新华出版社)被作为团中央推荐“崇尚科学、拒绝邪教”图书,同时被推荐的还有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 宣传部、全国妇联宣传部共同编撰、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王茂林作序的《拒绝邪教》(九州岛岛出版社)、何祚庥著的《清除邪教再生的土壤》(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等15种诽谤法轮功书籍。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学习,使广大团员青年在深入揭批法轮功的斗争中充分发挥作用[45]。

赵勇: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男, 汉族,湖南人,1963年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2003年9月从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现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在湖南历任乡长,省民政厅副处长、处长,县委副书记,团省委副书记,在团中央历任副部长、部长、书记处书记。

2001 年1月31日下午,出席团中央召开的全面部署“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会议。赵勇在会上具体部署了“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2月1日下午, 团中央以密码电报形式,向全国各省级团委下发《“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3]。

2001年2月6日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文明社区,举办反法轮功活动。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等相关人员,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和首都青少年一起来到北京西单图书大厦门前广场参加“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启动仪式[11]。

2001年2月上旬,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在北京召开青少年法律工作者“依法反邪教、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座谈会。书记处书记赵勇在讲话污蔑法轮功,要求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要动员社会的力量,运用法律武器与法轮功坚决斗争[46]。

赵勇曾经亲自带着机关干部到劳教所,挨个给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洗脑”[47]。

参考资料

  1. 《中国共青团》共青团支部工作问答
  2. 《中国共青团》2001年1月20日周强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 《中国青少年维权网》2001年1月31日下午,团中央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
  4. 《新华网》2001年2月1日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组织日前召开座谈会
  5. 《主题教育在线》 2001年2月7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市委开展校园反邪教活动
  6. 《北京共青团》2001年2月7日 “校园拒绝邪教活动”启动
  7. 《法制日报》据新华社北京2001年2月12日电
  8. 《中国教育网》本报北京2001年1月31日讯(记者刘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今天在北京大学举行在京部分高校大学生座谈会
  9. 《中国青年报》2001年1月31日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在京召集各界青年座谈
  10. 《河南大学图书馆》主办2002年11月(第3卷第6期总第12期)内部交流
  11. 《中国青年报》2001年2月7日(记者万兴亚,李建泉摄)“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全面启动
  12.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1年2月19日
  13. 《人民日报》(2001年2月7日第一版)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4. 《中华读书报》2001年2月21日
  15. 《北京周报》2002年10月
  16. 《中华读书报》2001年3月7日
  17. 《江苏共青团网》“共青团江苏省委2001年3至5月份大事记”
  18. 《江苏省青少年维权网》“全省各级团组织积极投身青少年反邪教斗争”
  19. 《团内信息》2002[第四期]“共青团北京市委2001年工作大事记”
  20. 《新华网》周强简历
  21. 《光明日报》北京1999年7月24日电共青团中央23日上午召开座谈会
  22. 《中青在线》1999年7月27日团中央召开直属单位“三讲”教育总结交流座谈会,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出席并讲话。
  23. 《中国青年工作大事记》1999年7月23日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
  24. 《团情快报》团中央双周动态1999年8月31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工作部署,团中央组织部在京召开团省、区、市委组织部长会议。
  25. 《团情快报》1999年9月6日周强谈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
  26. 《中国共青团网》中国青年工作大事记 (2001)2001年1月10日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主持召开团中央书记处会议,…
  27. 《中国共青团》发挥共青团的自身优势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周强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1月20日)
  28. 《南昌大学党建思政网》2002年3月1日周强在2002年全国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9. 《中国共青团江西科技师范学校委员会》2003年7月周强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0. 《中新网》巴音朝鲁简历
  31. 《中国共青团》2000年1月8日巴音朝鲁在全国青联八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32. 《中国共青团》2000年9月27日巴音朝鲁在全国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
  33. 《中国共青团》2000年12月22日巴音朝鲁在共青团十四届四中全会上的总结讲话
  34. 《北京地质大学新闻网》孙金龙简历
  35. 《共青思维网》2001年4月11日孙金龙在共青团全国青工工作上的讲话
  36. 《延边青年网》2002年7月29日孙金龙在全国省级团委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暨《中国共青团》杂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7. 《海南共青团》2004年8月20日孙金龙在共青团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总结讲话
  3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黄丹华简历
  39. 《人民日报海外版》(1999年07月28日第1版)1999年7月27日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联合召开座谈会
  40. 《导航》1999年8月25日黄丹华在中央综治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1. 《人民网》胡春华简历
  42. 《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网》1999年9月8日胡春华在全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43. 《中国共青团》2000年1月18日胡春华在2000年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4. 《中国共青团》2001年2月13日胡春华在200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5. 《光明日报》2001年3月1日团中央推荐“崇尚科学、拒绝邪教”优秀图书
  46. 《新华网》北京2001年2月10日电 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近日在京召开青少年法律工作者“依法反邪教、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座谈会
  47. 《新疆共青团》2002年第31期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02年8月23日,根据录音整理)赵勇在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工作培训研讨班上的讲话
     

下载打印版:PDF文件, DOC文件
 

Source URL: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