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青海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1999年7月 - 2004年11月28日
简体字A4版

青海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以下简称青海省劳教局)。劳教局下属三个劳教所,分别为青海省多巴劳动教养管理所、青海省格尔木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青海省女子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在1999年7.20以后,地处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的青海省劳教所俗称多巴劳教所,关押了许多法轮功男女学员,后改为青海省第一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男学员,原副所长为马汝强;青海省海西州的格尔木市的劳教所为青海省第二劳教所,又在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东路61号设立了青海省女子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女学员,劳教所原副所长是向建梅。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青海省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酷刑致少使5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4,5)。其他犯罪事实略述如下:

青海省劳教所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使用残酷的迫害手段。对学员实行软硬兼施的办法,也就是先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办法,把新入所的学员先分到各队和吸毒等犯罪人员关在一起,进行强制“洗脑”,然后再集中起来“洗脑”,如果再不屈服就再次分到严管队进行严管。

女子大队对刚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的学员先是扒光所有的衣服进行所谓的检查,然后交给2名烟毒犯的劳教人员进行严管,如不屈服就是拳脚相加。还指示烟毒犯的人员打骂、体罚学员。有一个姓范的年轻学员因不配合他们的“洗脑”被扒掉所有衣服,警察用电警棍打她,还关了7天的禁闭,并造谣说她是精神病、要自杀,不让其他学员和她接触。最后给她加了5个月的刑期,并派了2名吸毒人员对她进行监视。有一贾姓的学员,被扒光衣服搜身,警察用电警棍打她,并加期3个月。

2001年6月劳教所对所有的新入所的学员进行3个月的所谓的“训练”,每天长达10个小时之多。由于天太热,管教不敢走出办公室,就叫吸毒人员折磨学员,每人半小时,轮流进行,而学员每天除吃中饭外连一口水都喝不上,就连6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要是走不动,也得在高温下晒著。有一张姓的学员因实在走不动就坐了一下,警察就叫来吸毒人员打她,并关了7天禁闭,加3个月的期。有一苗姓学员腿都肿了,走不动了,还要对她进行单独训练,由于实在走不动,坐了一会儿,就用电警棍打她。吃饭时警察把学员集中在操场上用白线划成的一个方框内,说是不能出这个框。

法轮功学员贺万吉被关在二大队(男队)时,因母亲和儿子来探视时劳教所就把他们安排在被国家安全局安装了监视器的会议室内接见,对他们母子、父子的接见谈话秘密地录了像。就在这种特务手段的迫害下,贺万吉70多岁的母亲被公安机关非法关押29天,罚款100元,他的小儿子也被关押4天,罚款1500元。贺本人也被关了7天的禁闭,强迫写检查,增加了3个月的严管。

法轮功学员唐是西宁某中学的一教师,因上京上访被非法劳教。被从一大队送到了严管队,又由严管队送到严管班,由12名吸毒人员一起监管。每天早上和晚上要罚站2次,每次半个小时,上厕所要有人看。

2003年非典期间,青海省黄南州一名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劳教。5月底的一天,向建梅、李彩虹连同几名男狱警以及其他当日值班的人员将这位法轮功学员秘密绑架到一间房子里,进行了2、3个小时的残酷折磨。

此外,女子劳教所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到建筑工地干强体力劳动,在劳教所的操场上捡出口国外的大豆,捡药材、绣花、编椅子等。没活干时,上午上所谓的大课,下午在操场上进行迫害性的操练。劳教所安排烟毒、妓女等人员协助他们进行这种变相的身心折磨,烟毒人员喊操练的口令,喊累了再换另一拨烟毒人员。

多巴劳教所副所长马汝强因为迫害法轮功,2000年底在北京受到江氏集团的嘉奖。最初警察们只是指使劳教人员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2000年底以后,警察们亲自使用电棍电击、关禁闭、背铐、加包严管、延长劳教期加期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且更加明目张胆地教唆其他劳教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五大队特选了一些会整治人的劳教人员作为迫害的工具,他们利用这些人对新入所的劳教人员进行高强度的操练,而法轮功学员更是被他们利用来进行所谓的操练─长期的变相体罚,如罚蹲、罚站、罚跑等。罚站是单腿站立,另一条腿必须抬起45°保持直线且不能动,罚站时间随他们的兴趣。连那些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也不例外,常常在青藏高原强烈的阳光下曝晒,在凛冽的西伯利亚寒风中固定一个姿势冷冻。

在封闭的环境中,马汝强、鲁昕等狱警们一方面用高强度的身体折磨打击法轮功学员的自尊自信,用无止无休的恐怖画面及谎言覆盖法轮功学员的神经;另一方面蛊惑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各种利益的驱使下敌视法轮功,帮助他们从各个方面向法轮功学员施压,将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因果颠倒、混淆是非,将迫害法轮功所造成的家庭苦难、单位的麻烦归罪于处在危难中的法轮功学员,欺骗蒙蔽人们,这是江泽民分裂民众、破坏国家法律、损害社会良知,迫害法轮功的真实写照。

其他不法迫害手段兹列举如下:
(一)不准睡觉:狱警轮番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进行“洗脑”。连续几天几夜不准睡觉,不让休息。妄图从精神上、肉体上摧残她们的意志。
(二)使用饥饿迫害法:每天早晚各一个小馒头、一小纸杯水,长期如此折磨,致使有些学员骨瘦如柴、行走困难。
(三)冷冻迫害法:高原的冬季十分寒冷,地表冰冻,有的学员衣被单薄,被关在冰冷的屋子里,睡在水泥地上,冻的刺骨。
(四)唆使烟毒人员、妓女等监视、管制、殴打学员。许多学员的脸上、手上、身上被他们打、掐的伤痕斑斑,对一些年老的学员也不放过。
(五)动辄关禁闭戴刑具,肆意延长“劳教期”,经常动手殴打,用电棍电击学员。
(六)不让上厕所,迫使学员服从指令。

青海省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青海省多巴镇劳动教养所所长:马汝强
管理科科长:鲁昕
五大队队长:陈兴祥
一大队教导员:兆文奎
女子大队大队长:郭霞
二大队教导员:杨勇
一大队干事:扎西
青海省女子劳教所副所长:向建梅,电话 0971-8016657──802
管理科科长:段海容,电话 0971-8016210
一大队队长:王海杰
二大队队长:张文静。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范丽红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青海省女子劳教所将范丽红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多次。在精神病院里,狱警和医生强行给她吃药物。使她精神和肉体受到了极大的摧残。药物导致范丽红整日不思茶饭、精神恍惚。2002年1月她的尸体在青海人民公园被发现。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7/28026.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谈迎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戒毒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 谈迎春被非法判劳教3年,自从被绑架到青海省女子劳教所,经常遭到狱警扇耳光、用电警棍殴打,在冬天强制洗冷水澡。因谈迎春坚持信仰真善忍,被警察用警棍打得遍体鳞伤因为拒绝放弃信仰,狱警用残酷野蛮的手段迫害她,在原女子劳教所副所长向建梅等狱警的指使下,对谈迎春进行了惨无人道的、 流氓式的摧残,直至将谈迎春迫害致死。3天后,才告知家属,谎称谈迎春自杀,并在劳教所内威胁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对其他警察封锁消息,企图掩盖罪行。然而,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仅有法轮功学员,而且还有警察可以指证谈迎春是被打死的!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8/45431.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06.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香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虐杀
详细情况:赵香忠被非法关入青海女子劳教所迫害4次。最后一次被关押在女子劳教所的禁闭室里,遭到严酷的迫害,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二十几天后,赵香忠被放出来时已不能行走,下半身没有知觉,胸部以上疼痛难忍,水米难进,骨瘦如柴,瘫痪在床,生命垂危,于2003年2月22日被迫害致死。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61.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贺万吉,男,现年53岁,原为青海省西宁铁路分局公安处警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贺万吉因修炼法轮大法不断被迫害,先后被非法劳教2次关押于青海劳教所。2002年12月30日贺万吉因插播电视为法轮功讲真相被非法判刑17年,关押在青海省海北州浩门监狱。2003年5月28日狱警突然通知贺万吉的家人,声称贺万吉因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1/52050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7/45391.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74893.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61.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学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注射药物导致精神失常跳楼身亡
详细情况:青海省法轮功学员张学风,为了向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2000年12月27日,张学风与父亲一道去北京上访,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所获得的身心健康和道德的升华,却被抓捕,随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在青海省多巴劳教所被非法劳教2年期间,被狱警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导致精神失常。青海省“610”组织及劳教所的残酷迫害使张学风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莫大的痛苦,时间也没有抚平她身体和心灵的创痛。在解教1年后,张学风最终不堪忍受江氏集团迫害她所造成的痛苦,2003年11月20日跳楼身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3/67109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06.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吉萍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击、长期关禁闭
详细情况:陈吉萍因不配合劳教所的不法要求,一大队队长王海杰,唤来一帮烟毒、妓女等人员强制地给陈吉萍戴脚镣、反扣手铐。陈吉萍奋力挣扎拒绝迫害。警察王海杰恼羞成怒,搬来了向建梅、段海容等2男3女狱警,他们对陈吉萍打耳光,拳打脚踢,并用电棍在陈吉萍的大腿内外侧、腋下等处反复电击。十几天后,有人在厕所见到陈吉萍时,只见她浑身瘀血斑斑、青紫块累累,惨不忍睹。狱警惟恐他们的罪恶被人发现,又将陈吉萍隔离起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4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9/49364.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桂香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凌虐、灌食
详细情况:李桂香不配合劳教所不法要求,绝食40多天。狱警陈医生趁插管灌食的机会,伺机迫害、取乐、殴打。狱警并伙同烟毒人员经常殴打、虐待李桂香,导致李桂香生命垂危。为避免狱警的迫害骚扰,李桂香被迫流离失所远离家人远离家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4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29/49364.html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罗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击、注射不明药物
详细情况:罗芳坚决不放弃信仰,狱警张文静经常用警棍电击和手脚并用拳打脚踢,使罗芳的身心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摧残。有时一连罚站几天几夜,甚至不让她吃饭。管教科科长段海蓉指使狱警张文静等把罗芳拉到二大队办公室进行毒打摧残,用电棍,甚至指使4、5个烟毒人员强行抬著罗芳到医务室,打所谓的“高级药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4p.html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国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棍、灌食、关禁闭、扎背铐
详细情况:李国华因不配合非法劳教,劳教人员对其进行谩骂威胁、围攻殴打。李国华因坚持炼功,被用警棍多次殴打、关禁闭、扎背铐;李国华绝食抗议,被粗暴地进行野蛮灌食。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淑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棍、关禁闭、
详细情况:王淑娟不配合非法关押,不带名牌。狱警们用4根电棍长时间殴打其头部、脸部、手心、脚心等敏感部位。关禁闭时,送来一碗汤,王淑娟刚刚喝了一 口,感觉不对,意识到可能是毒药或是专门为摧残学员配制的药,没有再喝,但已经出现了舌头麻木,口中带有白沫,且手足冰凉麻木,双腿麻木疼痛。王淑娟为防止意外,在禁闭室绝食了9天。为了迫使王淑娟放弃坚信真善忍,在王淑娟体质极其虚弱的情况下,强迫她每天长跑数小时,以连续的体罚和疲劳战迫害王淑娟。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2/55491.html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唐发帮、刘锦国、孙大有、冯永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青海省多巴镇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 殴打、电棍、关禁闭
详细情况:唐发帮因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1年。本该在2001年2月解教,但因不写“三书”,被非法延期,2001年12月28日又被非法拘捕。被送进多巴劳教所五大队严管。进所后,狱警辱骂他,以陈兴祥为首的狱警对他拳脚相加,用几个10万伏的电警棍轮流拷打、电击长达2小时之久,然后又将唐铐上背铐投入禁闭室,禁闭7天。唐绝食抗议这种酷刑折磨,狱警又将他从一大队转到三大队。2年多在多巴劳教所里,唐发帮的心身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另外有法轮功学员刘锦国、孙大有、冯永伦也都在劳教所里经历了殴打、电棍、关禁闭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5/30225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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