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海南省男子劳教所、海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事实

2002年1月 - 2004年12月10日

自1999年7月,江氏利用手中权力操纵国家机器,从中央到省委、到地方系统的全面的迫害修炼真、善、忍的中国主流民众,违背天理道德实行残酷的“转化”,企图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海南省男子劳教所和女子劳教所追随江氏集团,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地,使用各种酷刑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其迫害手段包括:夹控、灌食、暴晒、殴打致骨折、不许睡觉、通宵罚站等等。法轮功学员勾学君被吊起来打断两根肋骨;法轮功学员高宁华的手臂被犯人李长海打断。

女子劳教所剥夺女法轮功学员做人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被严厉制止相互说话,被犯人厉声呵斥、辱骂,强行扒开衣服、胸罩、内裤,甚至使学员上下身裸露在外。以各种非人道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以阻止学法炼功,用透明胶封嘴,或被用毛巾塞嘴,抓住头发,把头往墙上撞,有的学员打坐被踢肚子、踢背、踩脚或被罚站、罚跑步。

主要犯罪人员:

恶人姓名 性别 职称 单位
张河林 政委 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王学军 教育科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陈少华   一队队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吴平   管理科长兼专管队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韩林定   入所队队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陈陆河   狱警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韩林海   狱警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李长海   狱警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李兴盛   狱警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陈xx   所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胡克琳   副所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韩花   狱警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吴建龙 二大队 大队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李艳彬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高正霞 劳教局局长   劳教局
陈燕     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曹亚明     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陈辉     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陈xx   所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胡克琳   副所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韩花   狱警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吴建龙   二大队大队长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男子劳教所,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夹控、不许讲话、灌食、不许睡觉、吊铐、晒太阳、面壁
详细情况:

一、海南男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夹控:每个法轮功学员由2至3个吸毒者24小时监控,连上厕所也被跟着不许讲话:坚修者每天24小时被禁止说话,即使问狱警事情也不行。

灌食:对绝食的学员进行强行灌食,有的被灌尿不许睡觉:强制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每放一遍都强迫学员写“认识”。拒绝写的接着继续站着看录像,一直循环往复的进行,几天几夜都不让睡觉。

吊铐:对炼功者铐在走廊的栏杆上,有的脚离地。

晒太阳:对不配合不法要求的学员在太阳下罚站。

面壁:学员炼功被发现后,狱警强制学员面对墙壁,身体笔直地站着。

不许跟外界联系: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不许来探视、上菜金,不许与学员互相通信。对被迫放弃修炼的人后劳动教养期满的,在放行时还强迫填写一份“十个问答”的材料,内容有“有人给你经文怎么办?”;“有人找你聚会怎么办?”等等。

二、海南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多数与男子劳教所相同,而女子劳教所更恶毒的一招是单独关押女学员并用刑,以此来封锁掩盖劳教所的罪恶行径。

三、海南公安近日按“文件”要求多次绑架学员
一份机密传真文件下达到派出所一级,下达确切时间不详。文件内容是市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前,公安系统重点追捕流离失所的学员,对坚定的修炼者可以不需理由而进行拘留,加强强迫“洗脑”。此文件引发了海南公安绑架学员的行动,现在在海南省屯昌县、琼山市等市县已发生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事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15/36596.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8/24238.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2

受害人:勾学君、郑齐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被打断两根肋骨,每天被折磨的全身发肿,警察不给穿衣服,不让睡觉,不给加菜,不给接见。
详细情况:在2000年10月6日狱警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进行折磨,拘留2个月后,狱警又无法律、无证据的判他们劳教1年。在劳教所,学员只要说一声“法轮大法好”或“法轮功没有组织”,就被几个人围住打,狱警看见不言不语;学员不向狱警或犯人妥协就遭罚站、加刑、不让睡觉,劳动最苦、时间最长;甚至用枪、手铐、绳子、电棍等威胁法轮功学员还要加刑3个月。狱警殴打他们,有的被打的全身发黑,有的被打的死去活来,有的被放在水池里泡。有的一连几个月不让睡觉,铐在铁门上。绝食抗议的被强迫灌尿。有位名叫勾学君的学员,因坚持炼功被它们吊起来打断两根肋骨,后来又吐血,1个月后被送往医院,从两肋钻孔抽出胸口淤血才保住生命。有位名叫郑齐的学员被折磨的全身发肿,恶警不给穿衣服,不给睡觉,不给加菜,不给接见。警察天天放诬陷大法的报导,进行“洗脑”,每放完一次都要叫写一次“体会”,不写就折磨等。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0/40714.html

案例3

受害人:陈君、高宁华、勾学君、黄学进、刘天鹏、闫立有、郑齐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陈少华(一队队长)、陈陆河、韩林定(入所队队长)、韩林海、李长海、李兴盛、王学军(教育科长)、吴平(管理科长兼专管队长)、张河林(政委)(海南省男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唆使纵容吸毒劳教人员当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辱骂和殴打。李长海打断法轮功学员高宁华的手臂
详细情况:海南省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80多人,除个别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一至六队外,其他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在与外界隔绝的专管队和入所队。全所“洗脑”工作由政委张河林负责。2000年10月成立专管队,由教育科长王学军、一队队长陈少华和卫生科副科长梁生雄负责。张河林、王学军等唆使纵容吸毒劳教人员当打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辱骂和殴打。甚至私下以减期做诱饵,唆使打手们往死里打。

法轮功学员勾学君因拒不屈服被他们吊起来毒打,放下来后又搞“刹车”(用脚猛击胸膛),多根肋骨被打断,生命垂危,送医院抢救,从两肋钻孔抽出胸口淤血才保住生命。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黄学进被打手捆绑后扔进冬天冰冷的水池,打手们还要用报纸从旁边扇风取乐。闫立有、郑齐等法轮功学员每天只许睡2个小时,晚上被罚站通宵。在入所队,狱警韩林定以怕闫立有炼功为名,每天晚上用4个手铐把闫铐在床上无法睡觉,并指使吸毒人员对闫进行摧残。打手们把尿灌进闫的肚子里再打得吐出来;用蚊香烫闫的小腿,疤痕至今犹在。2001年4月份,法轮功学员高宁华因坚持炼功被李长海打断手臂住院,把郑齐、陈君等法轮功学员用手铐吊起来毒打。孙道文把法轮功学员吊起来打并嚣张至极。2001年8月9日晚,3队法轮功学员高宁华(4月份调入3队)被5名夹控人员捆在床上3个多小时,拳打脚踢,现场惨不忍睹,许多有良知的犯人敢怒而不敢言。2001年12月以来,海南省劳教所的警察更加猖狂,把法轮功学员关进地下室,强迫写所谓的“转化书”,不给亲人会见,不给送衣服,全面封锁消息。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4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2/17654.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闫立有,50岁,1954年生,祖籍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人,原海南省华艺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男子劳教所、北京公安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酷刑毒打、“包夹”、吊铐等
详细情况:2000年7月,闫立有被海口市新港码头的警察绑架。2000年8月,闫立有被海南省男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原定期限为2年。在海南省男子劳教所,他坚持炼功,常常被狱警与犯人打得死去活来。经常被狱警用手铐吊起来,一铐上就是几天几夜,放下来后,他感到全身麻木、动弹不得。还经常被殴打。劳教所还利用刑事犯长期殴打他(因为他坚修大法、坚持炼功,所以劳教所就派几个刑事犯“包夹”他,他炼功,那几个犯人就要加期,反之有奖。)举例说明,他曾多次被刑事犯用衣服、被子蒙住头殴打;冬天,犯人用冷水浇湿他的衣服,甚至于将他放到冰冷的水池里泡;还曾给他灌屎、尿。闫立有经常被他们打得昏死过去,甚至于吐血,还曾被送到医院去抢救,然后又重新送回劳教所再遭毒打,经过1年半的折磨后,他已经不成人样,全身伤痕累累,眼看快死了,劳教所只好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叫其家人接回家。回家后,经常吐血,食后不久就呕吐,身体状况非常不好。

2002年1月,他凭着自己的坚强的毅力,本着大善大忍的胸怀,再一次到北京证实大法。当时北京城到处张贴诽谤大法毒害世人的谎言,他看到后感到很伤心,他的脚步一瘸一瘸的走遍北京的大街小巷日夜不停的将谎言销毁,白天偶尔坐着小睡一会。后来,身上带的钱用完后,他忍着饥饿继续清除谎言,讲清真象。几天后,他又走上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被部分公安酷刑毒打,他坚持不报姓名、地址。狱警曾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他,以各种酷刑迫害他,他经常被打得昏死过去,多次被送去医院抢救,吐血、呕吐、常常抽筋、全身肌肉经常不由自主的跳动,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面对警察的威逼,他以顽强的意志忍下来,他被狱警迫害9个月后已经瘦得皮包骨,空腹也不停的呕,打针、灌食都不管用了,怎么整也没辙了,他就是坚修大法,眼看快死了,公安就把他放出来。一位有正义感的公安非常钦佩法轮功学员、非常钦佩他,给了他250元做路费,他回到衡阳,找到他生意中的一个合作伙伴,那人给他路费回家。2002年9月底,闫立有回到家后,还经常吐血、食后就呕,不分白天晚上空腹也呕,时常出现神智不清,终于在2004年4月12日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1/75247.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6/48585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海南省女子劳教所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史月琴,女,海南省文昌市人,30多岁,原海南省粮食局职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女子劳教所、海南省精神病医院(安宁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史月琴第一次上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几个月后又放出来。不久,史月琴第二次上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被送到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史月琴在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遭到非人折磨,警察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她睡觉,加上警察的威逼、利诱和欺世谎言,史月琴被迫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三书”。几天后她声明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劳教所又重新开始日夜不停的对她进行“洗脑”,逼她重写“三书”。写完后她感到非常难受。有一次她对别人讲“还要证法”。被别人告到管教那里,当天晚上管教就叫她去问话,问她是否说过“还要证法”的话,她说:“就是要证法”。第二天早上,管教就叫她收拾东西骗她出所。结果把她送到了海南省精神病医院――安宁医院。

在精神病医院,医生把她当作精神病来对待。她曾对朋友讲:“医院对我什么恶劣手段都用过了,讲出来你们听了都会害怕的。”刚开始迫害时,她不肯打针,她说自己只是炼法轮功的,不是精神病。医生说:“劳教所说你有精神病你就有精神病。”

那药水都是黑色的,她就是不让他们打针,结果医生把她的手脚固定绑在床上强行打针,一直把她绑在床上连续几天几夜(时间不详),连厕所都不给上,屎尿都拉在裤裆里。史月琴被迫害成这样,医生还恬不知耻的说:“宁愿泡屎尿都不愿打针,不是精神病是什么?”就这样,史月琴作为一个正常人被强行打针、灌药,按精神病来对待迫害了1个月,给她肉体上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史月琴虽然身在难中,还是坚持每天给病人洗碗、打扫房间、洗厕所等,并主动跟医生和护士沟通、讲真象。其实医护人员从临床经验中很清楚的知道史月琴并没有精神病,所以史月琴在安宁医院被强行所谓“治疗”个多月后,医院终于打电话给劳教所,叫劳教所来接人,付医疗费。劳教所没有去医院接人,而是让安宁医院打电话叫史月琴的姐姐去接,并由史月琴的姐姐付了3800多元钱。(准确数字不详)。

史月琴回家后,失去了工作。由于她被海南省精神病院注射了大量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回家后表现出行为有些失常,终于在2003年3月6日早上跳楼身亡。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5/77116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8/49618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277.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77313.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韩惠芳、陈芳娟、林卓清、小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女子劳教所、陈燕(海南三叶轮胎公司)、曹亚明(海南三叶轮胎公司)、陈辉(海南三叶轮胎公司)、海南三叶印刷厂
基本犯罪事实:绑架、关押
详细情况:从10月31日起,海南三叶轮胎公司(原海南农恳橡胶厂)及海南三叶印刷厂(原海南农恳印刷厂)的不法人员与农恳公安局联手,绑架法轮功学员韩惠芳、陈芳娟、林卓清、小黎。其中韩惠芳、陈芳娟被送往海南女子劳教所;林卓清、小黎现下落不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0/40713.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9/29910.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陈燕(海南三叶轮胎公司)、曹亚明(海南三叶轮胎公司)、钟建生(海南三叶轮胎公司)、陈辉(海南三叶轮胎公司)
基本犯罪事实:不给睡觉、不给刷牙、不给洗澡、不给穿衣服、威胁。
详细情况:海南三叶轮胎公司(原海南农垦橡胶厂)及其它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在“十六大”期间被警察绑架进海南女子劳教所“洗脑班”。“洗脑班”警察对她们非人的折磨。不给睡觉、不给刷牙、不给洗澡、不给穿衣服,只准穿内裤和胸罩,连做操也不例外。对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警察用放了很多盐的稀饭灌,由于放盐太多太咸,喝水就多,致使法轮功学员两条腿肿大。大小便都有4、5个人跟着,法轮功学员不许互相看,嘴不许动,整天被强制“洗脑”,导致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里边都分不清上午和下午。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写“保证”,不写的就要劳教3年。海南三叶轮胎公司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陈燕还威胁违心写“保证”释放出去的法轮功学员说,不准将里边的情况说出去,谁说就抓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15p.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31180p.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史春梅、吴碧玉、王素珍、王金花、王燕清、刘素邑、张红英、吴海芬、符红霞、林红萍、王颢、陈海芳、樊启帆、许灵月、陈月娥、吴美林、谢慧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海南省女子劳教所陈xx(所长)、胡克琳(副所长)、韩花(狱警)、吴建龙(二大队大队长)、李艳彬、高正霞(劳教局局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殴打、酷刑
详细情况:海南省女子劳教所前后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数百人,警察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使尽了招数。自1999年年底开始非法关押法轮法轮功学员以来,女子劳教所就唆使其他劳教人员分别“包夹”法轮功学员,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打招呼。不允许炼功,学法。所里以给这些劳教人员“加分”(减劳教期)或“减分”(延长劳教期)的威逼利诱,利用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因此,这些人打骂法轮功学员就是肆无忌惮的了。2001年1月份以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残酷、也更加公开化。2月8日晚,法轮功学员史春梅晚上在床上打坐,值班警察韩花阻止史春梅之后,史春梅在床上默诵经文。韩花唆使几个男警察将史春梅拖了出去,2个男警察与陈所长(男)亲自动手,在旧接待室(现已拆修)关了灯,对史春梅毒打。他们把史春梅踢倒在地,然后抓着头发拖起来,再踢倒……这样反复毒打折磨,直到天明才住手。史春梅遍体鳞伤,拖着腿,扶着墙回来。当日下午,韩花又将史春梅喊出去。几个男警察再次问她:“你还炼不炼?”史回答:“炼!”于是几个警察又开始毒打史春梅。

7月中旬,二大队的大队长吴建龙领着3个男警察,对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吴碧玉、王素珍、王金花、王燕清等大打出手。他们把这几位女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拳脚相加,其惨状连女大队长方某都不敢看。法轮功学员刘素邑、张红英、吴海芬等,因炼功,吴建龙指使劳教人员,将这几位法轮功学员的手往上吊了起来,捆了3天3夜,吴恶毒地说:“我让你们炼个够,看你们的手能不能放下来!”

7月18日中午,吴建龙将出面制止打人的法轮功学员符红霞关在阅览室,指使劳教人员毒打符红霞,告诉她们,“不打就罚你们!”于是,李海慧、王娜、郑少玲、王丽等8人,对符红霞拳打脚踢,而且她们还非常狠毒地专踢符红霞的胸部和下身,符红霞被她们毒打得奄奄一息。

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林红萍被劳教人员毒打,腰部胃部被严重踢伤。这些被警察指使的劳教人员,还无耻地对她耍流氓(拨她的阴毛)。

7月18日晚,劳教所由陈所长,胡克琳副所长带头,全部警察出动,对法轮功学员搞所谓的“全所大行动”(大迫害)。所长、警察亲自动手,将晚上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及制止打人的法轮功学员王颢、史春梅、陈海芳、樊启帆、许灵月、陈月娥等人,拖出去,五花大绑,分别关押起来,3天3夜不许睡觉,任意毒打,责骂!

许灵月、陈月娥、陈海芳等法轮功学员,以绝食抵制这种迫害。所里指使根本就不是医务人员的警察灌食,故意将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喉头戳破吐血,叫嚣:“看你们还敢不敢绝食!”

8月18日晚,劳教局的高正霞局长,带领一帮警察与劳教人员冲到一大队楼上,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强行抢走法轮功学员身上的经文。法轮功学员吴美林追了出来,要求退还经文。高正霞骗她:“你跟着来,我们还给你!”吴美林被他(她)们带到了墙外的草地上。高要吴美林下蹲一百次,吴美林不从,于是一帮警察上前将吴美林踢倒在地,抓起来再踢倒,一直数到100次。高正霞又叫吴美林当着她的面喊“报告!”吴美林仍然拒绝,高指使警察将吴美林再次踢倒100次。吴美林被严重踢伤,站不起来,警察将她拖到了禁闭室。同日晚上炼功的法轮功学员谢慧也被拖出去毒打,而后关进了禁闭室。未被关押进禁闭室和关押了的法轮功学员都以绝食抵制这一残酷迫害。警察仍是旧戏重演。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被捆绑起来强行灌食,多数法轮功学员的喉头又被戳破戳伤。谢慧被灌得昏了过去。4个人提着她的手脚又将她送进禁闭室。后半夜看谢慧快不行了,才将她从禁闭室转出来,而后送到医院。

从2001年9月份以后,所里的法轮功学员都以拒绝干活来抵制非法关押及残酷迫害。所里就指使劳教人员强行对不干活的法轮功学员“罚站”。法轮功学员以炼动动和炼站桩抵制“罚站”,警察就指使劳教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捆绑在走廊的铁栏杆上。从凌晨4点捆到晚上10点是常有的事。

2001年年底,胡克琳副所长与李艳彬管教带头,亲自出马,伙同别的警察和劳教人员,将在北京“新安劳教所”等地学到的犯罪招数,在女所一一施行。2个从北京被“洗脑”的犹大,助纣为虐,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骨干。她们将法轮功学员单独隔离,“封闭”式地关押在房间里,不允许睡觉,“车轮战”式地“疲劳轰炸”。说:“什么时候写保证不炼功,什么时候才允许睡觉。”这些人昼夜不停地对法轮功学员强行灌输诽谤诬陷大法的谣言和邪悟的东西。强逼法轮功学员在神志不清时写所谓的“三书”。

法轮功学员樊启帆,是大学教师,单亲家庭,因给联合国人权组织写信,被非法判3年劳教。不到10岁的儿子独自在外,流离失所。无论怎么迫害,樊启帆一直坚持学法炼功。劳教所对她前后搞了三次强制“转化”。第一次前后12天不允许她睡觉,第二次连续8天8夜。第三次连续9个晚上8个白天不允许她合眼。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638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