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魏理光:021-23039461
追查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杨建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杨建华,女,29岁,家住上海市浦东区。2017年8月30日上午9点左右,杨建华到公司上班,被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理由是8月23日在北新泾一小区有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杨建华发放传单。警察非法搜查了杨建华的办公桌。然后拿一些杨建华的私人物品到会议室拍照、摄像。杨建华告诉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警察不置可否,仍非法带走了杨建华。下午1点左右,北新泾派出所还出动了20多人,到杨建华的家中非法搜查。当时家里只有她婆婆1人在家,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把房间柜子都搜查一遍后,没有发现什么,最后留了张纸条后离开,让家属到北新泾派出所找杨警官。2017年9月30日,杨建华被非法批捕,被关押在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长宁区政法委书记张磊,副书记高峥,长宁区“610办公室”主任蒋新平,副主任施永良;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局长祝新军,副局长张喜英,国保处处长张辉,科长王珏、魏理光;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派出所副所长徐巍仑,李烨,警官杨波;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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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魏理光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科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王珏 (1)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长、科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国保警察王珏:13061996102、 办公室 021-23039443、王珏分机 39461
王珏家庭地址:上海市汇川路300弄558号303室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张喜英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副局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袁桂香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支队队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袁桂香: 021-23039461、021-2303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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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蒋新平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职务: 主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610办公室”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788号B2-2楼 第4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张磊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职务: 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古北路788号B幢3楼 长宁区政法委
邮编:200050区政法委书记张磊:021-627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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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高峥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职务: 副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古北路788号B幢3楼 长宁区政法委
邮编:200050 -
追查涉嫌罪犯: 施永良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职务: 副主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610办公室” (防范办)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788号B2-2楼 第4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祝新军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局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局长祝新军:021-2303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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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张辉 (2)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处处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国保处处长张辉:021-2303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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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胡培云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副所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清池路108号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邮编:2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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