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张晓晨,男,1964年出生,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绛帐镇春光村人。2007年以后,张晓晨任扶风县政法委书记、县“610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等职期间,扶风县至少有法轮功学员冯新祥、张天明、高彩莲、种改转、杨兵清、聪侠、唐金让、李新强等人被非法抓捕;种改转、高彩莲、朱新强、王小燕等人被非法劳教。2010年11月11日,冯新祥在扶风县新区粮站打工时,被扶风县城关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据举报,幕后指挥是张晓晨及国保大队杨亚丽、苏蛟、昝富强等人。自2011年11月至今,张晓晨调任渭滨区政法委书记、区“610办公室”主任等职,仍继续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渭滨区法轮功学员林济隆、柴秀芳、林海强、张爱莲、强孟生等人遭到非法抓捕、关押、罚款和判刑等迫害。其中,林海强于2013年4月被渭滨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渭滨看守所至今。2014年8月30日,林海强被渭滨区法院非法庭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政法委书记张晓晨;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局长刘国辉;扶风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旭,国保大队队长杨亚丽,国保大队警察苏蛟、昝富强;扶风县城关派出所警察庞建军。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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