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春献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春献,女,50岁,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2001年1月24日,张春献因修炼法轮功被新市公安分局迎宾路派出所警察绑架,2001年3月31日,被劫持到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2006年2月15日,张春献又被新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关押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子监狱。在监狱期间,遭到狱警拳打脚踢、野蛮灌食、电棒电击、剥夺睡眠等酷刑折磨。2016年12月31日,张春献因挂法轮功真相横幅,半夜被乌鲁木齐市沙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后移交新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2017年1月26日,张春献被非法批捕。期间,国保大队办案警察张建军用逼供、诱供的方式采集所谓的证据。2017年8月底,张春献被新市区检察院起诉到新市区法院,2017年11月24日上午,新市区法院对张春献非法庭审。庭审时公诉人出示的是一份虚假证据,被张春献当场驳斥,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拖了3个多月后,2018年3月15日,张春献被非法判刑3年半。张春献上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2018年8月20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张春献的上诉案,并于2018年9月初宣判,二审非法维持原判。这是张春献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新疆乌鲁木齐市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艳东、王国和(现任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记);新市区政法委书记康建军(原任),副书记李秀峰,610办主任戴干勇;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涛(原任),副局长陈冠衫,国保大队长马俊山,教导员塔力哈提•阿不力孜,副大队长肖克来提•那苏肉拉,国保警察张建军;乌鲁木齐市沙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文军(原任),国保大队长袁奇;新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孟庆和(原任),副检察长金志新;新市区法院院长张焰(原任),刑庭庭长张雍,主审法官黄勇琦;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永江(原任,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子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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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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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8300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袁奇:1390992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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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4号
邮编: 830000更多信息:局长刘文军(原任):139992270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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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11更多信息:国保警察张建军:1380991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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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11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肖克来提•那苏肉拉:1399984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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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纬二路20号 高新区公安分局
邮编:830011更多信息:国保大队教导员塔力哈提•阿不力孜:1399924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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