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寿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升星、孙福梅、付景春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寿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山东省寿光市法轮功学员李升星(男,65岁),寿光市一中退休高级教师;孙福梅(女,58岁),山东省潍坊科技学院退休高级教师;付景春(男,50岁),寿光市洛城街道村民。2025年8月26日,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派出所警察,非法闯进上述三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将三人绑架。李升星、付景春被劫持到寿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孙福梅被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非法关押。2026年1月22日上午,寿光市法院对李升星、孙福梅、付景春进行非法庭审,不准家人旁听。2026年2月13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寿光市法院非法判刑。其中,李升星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被勒索罚金42,000元;孙福梅被非法判刑4年,被勒索罚金48,000元;付景春被非法判刑3年4个月,被勒索罚金40000元。李升星、孙福梅已向潍坊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寿光市政法委书记周吉亮;寿光市公安局局长姬洪刚,政委隋华伟,政保大队长马志华,政保大队教导员王锡光,国保大队长郝腾飞,副大队长张林峰、张春生、单林,警察马建伟;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教德,公诉人赵强;寿光市法院院长王永涛,法官侯秀华;寿光市看守所;潍坊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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