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西省太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润苗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西省太原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润苗,女,34岁,家住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2025年3月20日,刘润苗被迎泽区公安分局和郝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她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第四(女子)看守所。8月14日,迎泽区法院对刘润苗非法庭审,将其非法判刑3年3个月,并勒索罚金5,000元。刘润苗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到太原市中级法院。刘润苗的父母、弟弟都修炼法轮功。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刘润苗全家均遭迫害,无人幸免。父亲刘吾云多次被非法劳教、判刑,于2024年中秋前夕含冤离世;母亲刘桂花也曾遭判刑迫害,至今仍被迫流离在外,下落不明;弟弟曾遭非法拘禁、恐吓。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西省太原市政法委书记武晓花;太原市公安局局长史红波;太原市迎泽区政法委书记闫俊力;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局长王树仁;迎泽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晖,检察官李新全,助理警察管乔琛;原迎泽区法院院长王晋斌(2021.04-2026.03),主审法官李栋林;太原市中级法院院长于昌明,法官闵佳;迎泽区郝庄派出所所长李明星,办案警察王天阳、高建祥、卫星、张朋;太原市第四(女子)看守所所长张成龙。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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