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桂春丽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2年11月1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玉溪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桂春丽,女,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法轮功学员。2012年7月25日,桂春丽在家中被红塔公安分局、"610办公室"、玉带路派出所等非法抓捕,并抄走笔记本电脑、4部手机等私人物品,她10岁女儿和6岁儿子当场被吓哭。当晚11点,桂春丽被非法关押在红塔区看守所。期间,桂春丽被迫害致身体虚弱,于2012年8月3日被放回。2012年8月20日及21日,红塔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师坤明、副队长何晓沛逼迫桂春丽家人将她带到红塔区公安分局,以逼问法轮功资料的来源。2012年8月26日早上,玉带路综治办王志明开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到桂春丽的家中,桂春丽拒绝开门。他们走后,黄官居委会调解委员黄庆文又来敲门,桂春丽不予理会,之后黄庆文通知她的丈夫到黄官居委会谈话,声称:"人在家不开门,问题严重"。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公安分局局长王伟,国保大队队长师坤明,副队长何晓沛,警察陈刚、朱家勇、杜忠荣;红塔区"610办公室"人员胡锦程、何晓玉;红塔区看守所所长殷国文;玉带路办事处综治办王志明;黄官居委会调解委员黄庆文;玉带路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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