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达州市开江县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吴立翠等四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09年10月25日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绳之以法,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09 年8月17日,达州市开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立翠、柳明英、李本定、王兰英非法开庭审理。在庭审时,辩护律师依法指出公安、国安、六一零等在绑架吴立翠等人时未出示任何合法证件与手续,并在他们被绑架后超期羁押的一年多中,都遭受的各种刑讯逼供、肉体折磨、诱供骗供等迫害,要求无罪释放其当事人。此案是2008年3月由开江县检察院先报经达州市检察院批复后起诉到开江县法院的,县法院进行所谓的审卷、研究后,报达州市中法院,中法院报四川省高院批准备案后又层层返回县院的。名义上是县院开庭,实际上是达州市中级法院参与审理。2009年8月17日,庭审结束后未宣判,说是由合议庭合议后,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择日宣判。吴立翠被秘密非法判刑十年,柳明英被非法判八年,李本定被非法判六年,王兰英被非法判四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达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中明,开江县法院院长何德荣,副院长陈万堂;达州市610办主任韩家翼,副主任冯德波;达州市国安大队副队长彭宇,开江县政法委书记柏相臣;开江县检察院检察长杨辉霞,副检察长陈刚;开江县国保大队长胡昊李永奎,副大队长王天勇;开江县610办公室主任陈弟欣,副主任蒋朝勇杨文忠

四川省开江县法院、达州市中级法院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无罪判刑。使用的刑法300条第一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0月30日的决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解释中,都没有涉及法轮功。而任何人都不能根据内部规定、文件来审理案件。在未来对迫害者的审判中,仅用中国现行法律就可以将之定罪,所有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责任人,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其中主审法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为第一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审判委员会成员将根据介入案情的情况决定个人责任。追查国际责令四川省开江县法院、达州市中级法院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任何非法审判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所造成的后果,包括在监狱被虐待、酷刑、致残甚至致死,被认定的责任人都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的原则是,组织犯罪,个人承担责任。如果第一责任人认为还有其他人也应该承担责任,就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以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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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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