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四川省凉山州迫害法轮功学员吴世莲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04月13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四川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5月22日,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法轮功学员吴世莲(女,46岁),在板桥乡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之后,吴世莲被越西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4年,吴世莲本人不服判决,向凉山州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13年1月24日下午,吴世莲的家属和辩护律师到凉山州中级法院去办手续,刑一庭庭长罗春秀拒见律师。主审法官王昌芹告诉律师,称吴世莲的二审已经结案,裁定书已经下给越西法院。1月25日上午,律师和家属到越西县看守所去见吴世莲,吴世莲说没有收到裁定书。他们又到越西法院找到刑事庭庭长毛打前要裁定书,毛称没有收到裁定书。律师和家属又索要越西法院对吴世莲的判决书,毛以案子已到中院为由,不给家属判决书。当日下午律师又返回凉山州中级法院,要求法院刑事庭接受律师手续,承办法官王昌芹再次以结案了,裁定书正在路上为由欺骗律师,阻碍律师介入此案。律师问王昌芹在二审阶段是否见过当事人,王说未见。律师指出,按照法律,在二审阶段,中院法官在既未见当事人,又未公开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就做出裁定,是违法行为。当事人没有接到裁定书,二审裁定就不能执行,中院不接受律师手续、拒绝律师复印卷宗同属违法行为。2013年1月28日,律师依法对越西县法院和凉山州中级法院的违法行为向凉山州检察院控申科和州纪委提出控告。2月下旬,吴世莲已被劫持到四川省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政法委书记韩光荣;越西县公安局国安大队林志杨;越西县检察院检察长阿木尔举;越西县法院院长翁古九哈,刑事庭庭长毛打前;凉山州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罗春秀,法官王昌芹;越西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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