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第一监狱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如平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刘如平,男,51岁,济南市舜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原是济南市长清区中共党校教授法律和经济管理的高级教师、法律教研室主任。他因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1次,两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2009年7月1日,党校校长刘太义欺骗刘如平到学校去一趟。刘如平在去党校途中被孝里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至济南市“610办公室”,随后被非法抄家。2009年7月8日,刘如平被非法关押在长清区第三看守所。济南市“610”人员和长清区分局及看守所警察对他虐待和刑讯逼供,给他戴脚镣90天,手铐45天,并且把手铐和脚镣固定在一起,使得刘如平头朝下,呈90度大弯腰,每天24小时如此。他还被野蛮灌食、电击,电的嘴部发黑,嘴唇肿胀外翻。2010年1月22日,长清区法院对刘如平非法庭审。庭审前,“610”人员威胁刘如平不得自我辩护,只能回答是或不是,他们还威胁刘如平的律师,在辩护中不得触及中共对法轮功的定性问题。整个庭审过程都是在“610”人员的操控之下进行,刘如平被非法判刑7年,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一监狱。2012年5月,刘如平绝食抗议迫害,遭插管灌食迫害20多天,并遭刑事犯毒打。家人几次探监,均被监狱以各种借口拒绝。2013年11月28日,监狱以刘如平违反监规为由对其严管。刘如平被长期罚坐小板凳、不让购物、不让家属会见等,还被狱警画地为牢(在地上划个圈不准出圈)。在严管期间,刑事犯谢弢私自翻查法轮功学员的衣柜,被刘如平制止。谢弢伙同另一名刑事犯马登舟将他架到警察会议室谩骂羞辱,刘如平欲找警察说理,被谢弢推倒在沙发上,沙发底座被撞碎,刘如平腰部受损伤,致不能弯腰下蹲。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本群,政委刘吉林;山东省第一监狱监狱长齐晓光,副监狱长战化程,政委张传林,十一监区区长李伟,副监区长陈岩,教导员胡波,副教导员周善智,警察郑洁,刑事犯谢弢、马登舟;济南市长清区政法委副书记、长清区“610”办公室主任孟谦,长清区委“610”办公室副主任陈忠、武乐文;长清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刚,反邪教大队队长王峰、马广振 (原任),法制科孙丙庆、王鹏;长清区公安分局孝里派出所所长陈传铎,教导员石卫东;长清区检察院公诉人房玉芳;长清区法院法官王芳,审判员为刘勇、李虎;济南市长清区中共党校校长刘太义;济南市第三看守所(长清区看守所)所长段德镇, 副所长刘志国(音)。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济南市第三看守所
邮编:250300 - 职务:所长系统: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普东镇,普东第三看守所(青岛市女子看守所)
邮编:266234更多信息:所长段德镇:手机 13361081522
- 职务:校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3919号
邮编:250300 - 职务:审判员、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2935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主审法官李虎:15668387989、0531-87202069、办0531-87225269
- 职务: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2935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刘勇:办0531-87202019、住宅0531-87216158、13290103640、小灵通0531-87225269
- 职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2935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王芳:办0531-87202089、住宅0531-87231967、小灵通0531-89790026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2935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赵其魁:0531-87217196、13905316988、小灵通0531-89791708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6199号 长清区检察院
邮编:250355 - 职务: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6199号 长清区检察院
邮编:250355更多信息:检察长张生 (原任, 现任济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 孝里派出所
邮编:250302更多信息:教导员石卫东:宅0531-87229029、13361081321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 孝里派出所
邮编:250302更多信息:所长陈传铎:办0531-87388619、13361081333
- 职务:法制科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南段)1458号
邮编:250300 - 职务:法制科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南段)1458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法制科孙丙庆:13583157106
- 职务:反邪教大队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南段)1458号
邮编:250300 - 职务:反邪教大队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南段)1458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反邪教大队队长王峰:宅0531-87225936、13589108321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南段)1458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局长刘刚:办0531-85083933、13361089077
- 职务:“610办公室”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南段)1458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长清区委“610”办公室副主任武乐文(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宅0531-87224986、13361081503、小灵通0531-82521588
- 职务:“610办公室”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长清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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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2:(区委政法委610办)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2517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长清区委“610”办公室副主任武乐文(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宅0531-87224986、13361081503、小灵通0531-82521588
- 职务: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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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2:(区委政法委610办)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2517号
邮编:250300更多信息:长清区委“610”办公室副主任陈忠:宅0531-87224817、1320583908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长清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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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0300更多信息:区政法委副书记、长清区“610”办公室主任孟谦:0531-87223511、1379313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