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湖北省咸宁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徐长虹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6年7月12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徐长虹,48岁,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2015年7月22日,徐长虹因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咸宁市“610”人员姚雄、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等人从单位非法抓捕,并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实为“洗脑班”)关押迫害50多天。2015年9月9日,徐长虹被咸宁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人也被从“洗脑班”转到咸宁市咸宁区看守所关押。2015年11月17日,构陷徐长虹的案卷由咸宁市检察院移交至咸安区检察院,由该院公诉科张吉生充当公诉人。家属为徐长虹聘请了辩护律师。徐长虹在同律师见面后,当即同意由该律师充当其辩护人,并在辩护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2015年12月22日,律师先后两次去咸安区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调阅案卷,接待人员先是以律师是外地律师为由不准查卷,后又以公诉人张吉生去武汉开会、卷宗被锁为由支走律师。律师又去咸安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看守所负责接待的警察镇向阳告诉律师不能会见,理由是徐长虹已于当日解除了律师的辩护委托,并拿出一张声称是由徐长虹写的“解除律师辩护委托书”的复印件给律师看,律师要求拍照被拒绝。2015年12月23日上午,律师再次去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以便核实情况,遭该所韩姓所长和镇向阳拒绝。徐长虹的家属觉得事有蹊跷,遂于2015年12月31日,到看守所要求了解事情真相,警察镇向阳故技重施,只是隔着铁栏杆拿出一张复印件展示给家属看。家属再三要求将复印件拿到手里以便细看,镇向阳就是不给。2016年1月4日下午,咸安区检察院将徐长虹的“案子”转交到咸安区法院立案庭。次日上午,家属到区法院找到刑事庭庭长李拥军,提出让律师会见徐长虹,以便核实徐长虹辞退律师一事,李拥军先是推诿搪塞,继而拒绝。家属无奈,又到看守所找到所长吴宗斌,要求让律师面见徐长虹了解详情,被吴宗斌一口回绝。开庭前夕,主审法官林少坤向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索要了她本人和其他几位将参加旁听的亲属的信息,说是用于签发旁听证。2016年4月1日上午8点,咸安区法院对徐长虹非法开庭。苏小莲却在开庭前1个半小时就被非法抓捕到三号桥看守所关押,直到庭审结束才被放回。徐长虹的哥哥一大早在咸安区法院门口被嘉鱼县来的三辆车强行接回嘉鱼,亲属中只有徐长虹的姐姐进入法庭旁听。庭审时,法院拒绝律师入庭辩护。徐长虹被当庭非法判刑3年。此前,徐长虹曾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1年,判刑3年,非法拘留10多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吴晖(现任)、苏树林(原任,2016年1月,调任任湖北省移民局党组书记);咸宁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2015年8月调任宜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副局长聂胜(本案幕后操作人);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咸安区政法委书记黎正刚,咸宁市“610办公室”主任涂斌,副主任姚雄;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公诉科张吉生;咸安区法院院长徐红兵,刑庭庭长李拥军,主审法官林少坤;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所长吴宗斌姓所长,警察镇向阳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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