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湖北省安陆市长松“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7月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北省安陆市罗明海;安陆市“610办公室”主任杨俊文,副主任聂汉章;安陆市公安局局长田文涛,国保大长邹朝阳。
- 追查贵州省贵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饶继钰的责任人的通告2022年6月12日 (2024年6月30日更新)涉案主要责任人:贵州省贵阳市政法委书记彭容江,原书记向虹翔;贵阳市南明区政法委书记游永平;南明区公安分局局长余欣,国保大队任晓波;南明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林,公诉人邓海英,助理苏渊、曾会锡;南明区法院院长舒子贵,审判长赵曦,法官助理孙红燕,陪审员唐亚玲,书记员陈永红。
- 追查辽宁省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孔庆平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6月10日 (2024年6月30日更新)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刘宏,原书记于德泉、熊博力;大连市沙河口区政法委书记马兵;沙河口区公安分局长张敏军,国保大队长华壮;大连市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杨文存;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乾,检察官纪晓慧,助理检察官胡同军;甘井子区法院原院长温连生,法官倪生军;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朱海涛,审判长郑文龙;沙河口区李家街派出所长汪洋,警察刘远见、安国麟。
- 追查陕西省安康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曹萍、陈军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11月25日 (2024年6月30日更新)涉案主要责任人:陕西省安康市政法委书记范永斌;安康市汉滨区政法委书记陈光胜;汉滨区公安分局长杨健;安康市岚皋县政法委书记卢修春;岚皋县公安局长陈登林,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唐先伟,警察张金裕、张磊;安康市旬阳市政法委书记李作奎;旬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坤,公诉人杨军;旬阳市法院院长单福东,审判长刘锋强,审判员刘小荣、肖爱平;安康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娟,审判长张教辉。
- 追查福建省福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赖东萍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5月20日涉案主要责任人:福建省福州市政法委书记朱训志,原书记阮孝应;福州市晋安区政法委书记林欣;晋安区公安分局局长甘锦文,国保大队警察张响;福州市马尾区政法委书记陈巍;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兆茀;马尾区法院院长陆剑兰;福州市中级法院院长陈茂和;晋安区茶园派出所原所长张革新;福州第二看守所所长陈辉;福建省女子监狱监狱长黄敏。
- 追查辽宁省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秦书海、刘玉兰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5月20日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张大军;锦州市义县政法委书记汪刚;义县公安局局长张柯,国保大队长刘海志,国保警察刘梅;锦州市凌海市政法委书记王伟;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马量,公诉人李峰、李东宇;凌海市法院院长张凤武,审判长黄艳春,陪审员马长才、李媛,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李朋儒;锦州市女子看守所所长孙晓波。
- 追查吉林省辽源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谷久梅、梁桂娟、张淑芬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5月20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吉林省辽源市政法委书记徐晖;辽源市公安局泰安分局局长孙锡辉,副局长王志强,办案警察高长宇;辽源市龙山区政法委书记李雪松;龙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岩峰,原检察长矫慧玲;龙山区法院院长李剑铭。
- 追查河北省唐山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张月芹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6月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唐山市原政法委书记贾文雅、李彦明;唐山市社保局原局长李东升;遵化市原政法委书记任万阁;遵化市公安局原局长白玉礼;遵化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跃明;遵化市法院原院长刘永民,审判长苗瑞生;唐山市中级法院原院长牛向阳,法官崔建明;遵化市拘留所原所长王爱青;遵化市看守所原所长于铁军;河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郑晓英,狱警吴红霞、孔潇飞、杜丽静。
- 追查河北省张家口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淑玲、董海燕、石玉洁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5月18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张家口市政法委书记陈建;张家口市桥东区政法委书记侯东升;桥东区公安局分局局长齐永安;桥东区检察院检察长袁远光,检察官李少龙;张家口市桥西区政法委书记刘海军;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文轶,检察官董琪,助理白娟;桥西区法院院长高学军,审判长王翠芳,法官焦成云;桥东区五一路派出所所长杨旭东,警察尹逊国;张家口市看守所所长皮政斌。
- 追查四川省达州市、嘉州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邓道恒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5月19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四川省达州市政法委书记颜晓平,原书记何政;达州市公安局长高武林,原局长王景弘;达州市司法局长徐综;达州市开江县政法委书记张永红,原书记邓奎松;达州市开江县公安局长熊安,原局长周忠平、黄克应,副局长胡昊,国保大队长谭天文,办案警察李翔;开江县检察院原检察长谢晓鹰,副检察长朱良国,公诉科长何苗;开江县法院院长周永国,审判长张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