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马立新-2018(第 0014号)-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2018年8月30日
简体字A4版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令 
2018(第 0014号)

被追查人姓名:马立新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职务:支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杨建军,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刘鑫,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局长王世辉,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赵洪涛,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傅德权,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18年8月22日,参与或参与指挥非法抓捕被害人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朱伟凤,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你于2018年8月23日,参与或参与指挥非法抓捕被害人中国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轮功学员田丽丽,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你于2018年8月23日,参与或参与指挥非法抓捕被害人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环北家园小区法轮功学员邓女士,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18年8月30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18年8月22日下午5点左右,沈阳市国保支队指使皇姑区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朱伟凤女士。
2018年8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邓女士,在于洪区环北家园小区父亲家,被非法绑架。
2018年8月23日,抚顺市望花区法轮功学员田丽丽与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分别在单位被沈阳市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田丽丽和丈夫都被劫持到沈阳非法关押。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马立新: 15904065273
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刘鑫:024-25850233、024-2842260、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杨建军:024-23105090转
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世辉:
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赵洪涛:13904024113,办024-24850789
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傅德权:15502419135 办024-86404354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