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大队副队长杜占一(反×教支队副支队长 警号090398 610打手 现已调转到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696114
杜占一妻子张明艳:双鸭山市人民银行财会科、办0469-4266034、13904888890
追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支队副队长杜占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杜占一,男,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支队副队长,多年来一直在主动积极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手段包括:盯梢、窃听、恐吓、敲诈勒索、掠夺、酷刑折磨、栽赃陷害等等。他曾经多次公开表示:双鸭山市经他手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已有50多人。2007年8月2日,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善振昌(男,60多岁)被杜占一绑架。后善振昌被杜占一用皮鞋踹、用带铁夹子的皮带打左腿及劫持到拘留所。2008年6月,善振昌被迫害致死。2010年12月14日晚上,杜占一唆使警察将法轮功学员胡光明等人绑架。胡光明被强制戴上手铐和脚镣,脚被固定在地环上,动弹不得,而后的10多个小时被殴打到鼻青脸肿。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吴玲霞、刘金山、尹玲、纪松山、李儒清、潘兴福、刘国余、崔龙植、于志贤、李凤文、孔祥柱等人被迫害致死,杜占一都是直接或间接的责任人。法轮功学员胡寅俊、王耀君、尤淑琴、袁桂华、李儒清、善振昌、邓春英、刘俊忠、潘兴福、赵娟都曾被杜占一等人用各种酷刑折磨。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支队副队长杜占一(警号09039);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局长李焱春。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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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杜占一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副队长、宝清县“610办公室”主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 宝清县“610办公室”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 市公安局
邮编:155100 -
追查涉嫌罪犯: 杜占一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副队长、宝清县“610办公室”主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 宝清县“610办公室”地址:
(县政府 县委 县政法委)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138号
邮编:155600国保大队副队长杜占一(反×教支队副支队长 警号090398 610打手 现已调转到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696114
杜占一妻子张明艳:双鸭山市人民银行财会科、办0469-4266034、13904888890 -
追查涉嫌罪犯: 李焱春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国家机关职务: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公安局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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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李焱春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国家机关职务: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任)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公安局现任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 市公安局
邮编: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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