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林明健-2020(第 0002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2020年1月5日
简体字A4版

林明健-2020(第 0002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20(第0002号)

被追查人姓名:林明健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职务:大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 王乐刚,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冯立波,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所长 李晓野,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副所长 赵泽勋,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19年12月27日,参与或参与指挥非法抓捕被害人中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法轮功学员迟令铧,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20年1月5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19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法轮功学员迟令铧被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城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据称是因为在微信上转载文章。
目前,迟令铧被非法关押在绥芬河市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林明健:1376659099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           王乐刚:13904532927、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和:15946358888、 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冯立波:13019056226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所长       李晓野:13115533111、0453-3922207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副所长     赵泽勋:18645759157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