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高志龙
职务:
刑警大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河北省唐山路南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刑警大队高志龙;0315-2824672
刑警大队高志龙;0315-2824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