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德龙
职务:
“610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610办公室”, 庄河公安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刘德龙:办0411-89725781、宅0411-89828377、 1394268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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