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甘肃省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蒋延东、方银天、陈永峰等的通告

2012年6月3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甘肃省金昌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1999年7月以来,甘肃省金昌市历任"610"主要成员蒋延东、赵殿玺、康坚、李成龙、马森、赵永瑞、王多民、方银天、李生伟、周文魁、赵玉甫、王旺坤及现任市"610办公室"主任陈永峰等人,为捞取政治资本,谋取个人私利,一直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政策,操纵当地公、检、法部门,以及永昌县、金川区、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公司及市属厂矿企业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他们一方面利用媒体,诬蔑、造谣法轮功,欺骗世人;一方面制定、发布、实施迫害计划,通过非法抓捕、洗脑、拘押、劳教、判刑及勒索钱财等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13年来,金昌市法轮功学员中被迫害致死者10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者8人,被非法判刑者45人,被非法劳教77人次,被非法拘禁260人次,被绑架30人次,被劫持到"洗脑班"41人次,被非法抄家122人次,直接造成法轮功学员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其中,在2001年1月2日,金昌市公安局一次就非法关押关押了10多名法轮功学员。2009年6月22日下午7点,在金昌市"610"主任方银天指挥下,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策划组织,新华路、桂林路、滨河路、北京路等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绑架了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梅、李霞、石汝珍。2010年3月16日,王玉梅、李霞、石汝珍分别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6个月、4年、3年缓刑4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甘肃省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原金昌市人大主任王多民,原政法委书记李生伟(现任金昌市政协主席);金昌市"610"主任陈永峰;金昌市人大主任方银天(原主管司法副市长);金昌市宣传部部长、金昌日报社社长蔺有武;原金昌市公安局局长陈涛,副局长吴广贤,政保处处长王有祥,政保处王明芳、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金昌市司法局局长王辉庆;金昌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东亮;金昌市中级法院院长孙铭;原金昌市金川区区委副书记李发祯(2006年12月后任金昌市金川区人大主任);金川区公安分局局长朱生念,原政保科科长孟家贤;原金川区宣传部部长多文功(现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李永军(原金川集团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甘肃省监察厅副厅长张云生(原永昌县委书记、金昌市委宣传部长);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综治委主任邓少军,金川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杨惠国;龙首公安分局局长杨惠国、副局长韩钟玉(原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副处长);永昌县县委书记孟有柱(原永昌县县长);原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福海,副局长段富祥,政委彭维平,警察李新华、刘成业、李国玉、闫正武、罗文虎;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甘肃省河西走廊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陆志雄(原永昌县县长、永昌县委书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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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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