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黑龙江省、广东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唐丽娟、王哲浩母子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2年11月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广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唐丽娟,女,62岁,原黑龙江省行政干部学院副教授。1997年唐丽娟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以后身心健康,心胸开朗,家庭和睦。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唐丽娟的儿子王哲浩,男,27岁,大连轻工学院投资经济专业毕业,原工作在大连化工设计院任电脑及绘图员。几次被大连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先后曾在4个劳教所被迫害过(大连劳教所、关山劳教所、本溪劳教所、葫芦岛劳教所),遭到被电击、灌食及各种酷刑迫害,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于2004年底被迫害致死。唐丽娟丈夫因难以承受精神上的打击,与她分手离去。2008年4月26日,唐丽娟在深圳的住所,被深圳市八卦岭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警察抄走唐丽娟的电脑、打印机、卫星电视接收器等个人物品和现金,至今未还。之后唐丽娟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非法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期间,遭受到不让正常洗漱,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强迫罚站,一站就是7、8个小时,强迫坐烂塑料小凳,强迫吃不明药物,有时还逼迫脱光衣服搜身等迫害。唐丽娟如今家破人亡,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涉案主要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张志萍、罗辉,监狱"610办公室"人员刘伟珍、郑珠娥;四监区狱警张丽娟、汤姓狱警、赖姓狱警,刑事犯苏瑞娟、林旖兰、吴彩民、刘瑞茹等;深圳市中院审判长王挥,审判员陈利鹏、武文芳,书记员陈海燕;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刑庭庭长曹泽洲、审判员陈敏、书记员何东辉;葫芦岛教养院参与迫害致死王哲浩的警察刘国华、宋元彬、齐治平、范永杰、王永明、王大柱;大连市公安局一处三科陈新;五一广场派出所;深圳八卦岭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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