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06月2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7月19日,家住辽宁省沈阳市北新区虎石台镇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等4人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家也被非法查抄,价值10余万元的私人财物被抄走。次日深夜,牛桂芳、曲丽红等人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2013年1月17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在当地“610”办公室的操控下,对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非法庭审。法院在开庭前并未按规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家属,而是在开庭前一晚才告知,故家属无法为她们聘请律师。庭审当日,牛桂芳的亲属们见牛桂芳被迫害得人已脱相,原本140多斤的体重降到只有100斤左右。庭审后,牛桂芳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2013年1月29日上午,律师赶到沈北新区法院了解案情,并提请法院重新开庭审理,随之递交了《再次开庭审理牛桂芳一案之法律意见书》。2013年2月27日,沈北新区法院在未事先通知牛桂芳的律师、家属及本人的情况下对牛桂芳、曲丽红做出非法判决。牛桂芳被非法判刑3年;曲丽红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5年。沈北新区法院于3月1日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对牛桂芳偷偷下达判决,既没给牛桂芳判决书也未告知其有上诉的权利。2013年3月4日,律师在给沈北新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旭打电话询问牛桂芳的案情时,才得知判决已经下达。3月5日,律师及家属赶到沈北新区法院找到主审法官王旭,问其为何在判决之前不通知律师和家属及为什么不给家属判决书时,王旭支吾不答。当日下午,律师及家属又赶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得知牛桂芳已经被准备收监关押。3月6日牛桂芳的律师将牛桂芳的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5月27日上午9点钟,沈阳市中级法院对牛桂芳待上诉案进行开庭,牛桂芳为自己做了辩护,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之后两位律师从本案中地方公、检、法从绑架到判决,违反法律方面进行辩护,并指出信仰合法,要求当庭释放牛桂芳。法庭最后休庭,当庭没有宣判结果。牛桂芳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政法委书记孙永刚;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局长金维民,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段庆祝;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孟秋野,公诉人郝连封;沈北区法院院长冯岩,审判长邹东辉,审判员王旭,陪审员张颖,书记员朱静;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所长关连福,副所长韩显军;沈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张海军;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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