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伊春市伊春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1月0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3年5月17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女)、吴文锦(女)在伊春区泓江市场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她们的“案子”于7月15日被移交到伊春区法院,家属从北京请来三位正义律师为刘艳华、吴文锦做无罪辩护,但当地 “610办公室”操纵的警方多次阻挠、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后在家属和律师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见到了当事人刘艳华和吴文锦。9月10日,伊春区法院对刘艳华、吴文锦进行非法庭审,吴文锦和刘艳华被戴着手铐脚镣来到了法庭,律师当时指出,吴文锦和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期间,法院多次违规操作,均被律师当庭指出,法院不得不一再休庭。9月24日原定是第二次开庭的日期,当律师来到伊春区法院庭长室,刑庭庭长李永胜要求带律师到看守所去开会,被律师当场回绝。律师说:9月10日已经开庭了,现在没有开庭前会议的必要。律师还拿出了法律条文,告诉他们没有开庭前会议的法律依据。决意不去开庭前会议,李永胜没有办法,最后法庭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2013年10月22日下午2点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在三位律师没有到庭之前就私自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和公诉人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审判长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在此情况下,律师最后愤而退庭。最后,伊春区法院采纳检察院公诉人蔡永霄的建议,对两位善良妇女分别非法判重刑10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伊春市政法委书记林宏坤,伊春市综治办主任郑春;伊春市法院代院长石岩梅;伊春区“610办公室”主任张虎;伊春市伊春区法院院长曹岩,刑事庭庭长李永胜,审判长黄瑛玲,书记员王品龙;伊春区检察院检察长任凤忠,公诉人蔡永霄;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所长孙叙,指导员马国海,副所长董建民、张海洋,警察苏宏志、杨万财、王剑锋、付洪强、王宏、刘汉权、王晓微、马秋波、孙海波;伊春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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