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吉林省吉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邓晓波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5月09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3年10月18日上午9点左右,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轮功学员邓晓波(女,49岁)在自家店(小型熟食鸭脖店)准备开业,昌邑公安分局和东局子派出所的4名警察突然闯进,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邓晓波非法抓捕并抄店。上午11点,警察又逼迫邓晓波的丈夫开家门进行非法抄家。当天晚上6点,邓晓波被劫持到沙河子“洗脑班”迫害。2013年10月21日,邓晓波从“洗脑班”被带走,说是提“外审”。邓晓波遭酷刑逼问、拳打脚踢、往身上浇水,回“洗脑班”时浑身是伤。几天后,邓晓波被转到吉林市看守所。2013年12月25日,邓晓波的律师去昌邑区法院查阅案卷,却被办案人付文忠无理拒绝,推托让律师回去等电话。2013年12月26日,律师同家属再次来昌邑区法院到付文忠的办公室提交手续,他竟说外地律师不接待,让邓晓波的女儿找本地律师,并叫法警将律师粗暴推拉出办公室。当天下午,律师向昌邑区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吉林市人民中级法院送交了投诉控告书。2014年1月16日,律师再次去昌邑区法院查阅案卷,又被昌邑区法院人员付文忠、单莲红、庭长刘广滨以不接待外地律师为由,不给律师代理手续,不让查阅卷宗。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吉林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黎海滨;吉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兼“610”办公室主任李永利;吉林市昌邑区政法委书记兼昌邑区公安分局局长谷江龙,国保大队指导员张龙江,警察肖越(案件承办员);昌邑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志强,办案人徐佳音;昌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广滨,法官付文忠、单莲红;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警察娄世伟;吉林市检察院控申科常竹联;吉林市沙河子“洗脑班”;吉林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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