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克建 (2)
职务:
局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克建: 宅022-88913300
住:天津咸水沽镇北斗公寓6号楼1门202号
邮编: 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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