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王传菊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1月13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传菊,女,59岁,原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实验三小教师,家住莒南县民政局。2014年6月16日,王传菊在岭泉乡王家沟头村贴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被警察非法抓捕。当天下午,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陈鑫、郭强、刘苹、李先锋、李虎贤等人到王传菊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王传菊的丈夫因此受到惊吓,身体状况很差。2014年7月7日,王传菊的两个女儿聘请了北京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律师去临沂市看守所准备会见王传菊时,遭警察陈鑫、郭强等人阻止,并称是山东省司法厅和当地“610”的命令,后来陈鑫、郭强等人又改称此案是涉密案件,不让律师会见王传菊。直到2014年9月23日,律师第3次到临沂市看守所,才见到王传菊。2014年7月15日,王传菊被莒南县检察院非法批捕,9月底,案件移交到莒南县检察院公诉科。2014年10月31日,莒南县法院非法庭审王传菊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王宪学。2014年11月18日,律师被告知王传菊被非法判刑4年。目前,王传菊已提起上诉。2015年1月8日,律师向临沂市中院刑二庭递交了委托手续。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委政法委书记赵树敏;莒南县“610”办公室主任陈张伟;莒南县公安局长刘星,国保大队长陈鑫,警察郭强、刘苹、李先锋、李虎贤;莒南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政国,公诉人王厚彦;莒南县法院院长胡发胜,审判长严汝华;临沂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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