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牛桂香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3月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 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 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牛桂香,女,64岁,原沈阳铁路第二招待所职工。2013年11月5日,牛桂香去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浑河堡发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时,被两个蹲坑守候的人盯上,其中一人谎称要学炼法轮功,缠住牛桂香,不让她离开。10多分钟后一个男便衣警察骑自行车赶到,假称自己也要学功,并抓住牛桂香的手拎兜子,要用手机给牛桂香拍照。牛桂香扔下兜子,绕道走脱,兜子里的一张老年人公交IC卡,成为日后牛桂香被非法抓捕的依据和庭审时的所谓“证据”。2014年4月18日下午3、4点,一名谎称是收水费的男便衣警察骗开了牛桂香家的家门,在核对了牛桂香的身份后,强行给牛桂香戴上手铐。随后又有几名男便衣闯进屋内非法抄家,将牛桂香家中的法轮功书籍、MP3等私人物品抄走。当天深夜,牛桂香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2014年8月6日上午,牛桂香被东陵区法院非法庭审。2个半月后,牛桂香被东陵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牛桂香上诉至沈阳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刑二庭承办法官曹世军并未开庭,只是核对了一下所谓证据,就提出由合议庭出判决结果。2015年1月23日,牛桂香的女儿打电话询问是否已出判决结果,曹世军不正面回答,让家属联系书记员。家属打电话给书记员时,书记员声称不清楚判决结果,其后他回电话让家属于2015年1月26日到沈阳中院领取判决书。 牛桂香女儿领到判决书时才得知,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牛桂香曾于2007年4月在去沈阳南郊农村(班家寨)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时遭构陷,被非法抓捕到东陵区桃仙镇派出所,之后被非法抄家,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1年3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东陵(浑南新区)政法委书记周再强;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公安分局局长高玉斌;东陵区(浑南新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副所长程孝周(警号104442),警察朱红斌;东陵区(浑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波;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法院院长程起华,主审法官高亚男(女);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官曹世军(二审主审法官);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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