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天津市河西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赵月花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6年3月18日 (2017年7月4日更新)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天津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 信 仰 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 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赵月花,女,家住天津市河西区。赵月花于2015年3月2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天津市河西区东海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河西区法院曾于2015年8月4日开庭审理赵月花案,辩护律师要求法庭必须有陪审员出庭,法庭未能达到要求,庭审未成。9月11日第2次开庭。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对公诉人提出两点质疑,一是检察院出示的电子证据要有第三方的鉴定才能生效,所有证据必须提供完整,不能草率开庭。二是对公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提出质疑,强调其中一名证人来历不明,所供证词不足为据。赵月花当庭检举河西检察院的不法行为:检察院人员曾到河西看守所找到赵月花,拿出一张纸让其签字。赵月花提出要先看明白纸上的内容再签字。这个检察院人员一听,就收回了那张纸转身走了。公诉人对辩护律师和赵月花的质疑无力回应,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整个过程只进行了30分钟便草草收场。2015年11月20日,河西区法院第3次对赵月花非法庭审,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一一给予驳斥。赵月花对两个来自河西区东海街儒林园居委会书记杨建华、副书记张金萍当庭作伪证予以揭露。两位律师为赵月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且要求当庭释放赵月花。2016年5月30日,天津市河西法院非法对赵月花判刑3年。赵月花本人及家属不服法院判决,提出上诉。中法非法维持原判。法院未事先通知律师和家属,于2016年8月25日将赵月花劫持至天津市女子监狱(凌庄子)。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天津市政法委书记赵飞、政法委副书记李清(原河西区政法委书记;河西区公安分局局长赵年伏,国保大队警察苑春光齐波,预审科李建国;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刑庭庭长李学智,法官果健马为,陪审员张晶;河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学文(原任),公诉人李康蕊;河西区东海街儒林园居委会书记杨建华,副书记张金萍;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吾水道祺林园片警佟建国;天津市河西看守所所长贾志锁;天津市河西区东海派出所副所长杨书红;天津市女子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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