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重庆市荣昌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何祖彬、朱勇、金雨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7年4月26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重庆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何祖彬,39岁,家住重庆市荣昌区。何祖彬1999年以前修炼法轮功,在中共对法轮功17年的迫害里,他多次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2次,被迫流离失所几年。法轮功学员朱勇,40岁,重庆市荣昌益民机械厂工人。曾于2000年7月19日被荣昌县公安局一科非法抓捕、抄家,之后被劫持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回家后经常遭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和单位的骚扰,被迫退职到外省打工。法轮功学员金雨,女,43岁,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被迫带着几个月幼小女儿流离失所。2003年被荣昌县“610办公室”非法抓捕到荣昌许家沟“洗脑班”迫害。2005年再次被非法抓捕、抄家,并被劫持到重庆女子劳教所迫害1年。2015年4月19日,3位法轮功学员何祖彬、朱勇、金雨被荣昌县公安一科警察非法抓捕、非法抄家。2016年10月20日,被重庆市荣昌区法院非法判刑。何祖彬被非法判刑5年,罚款5000元;金雨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2000元;朱勇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2000元。在一审判决的10天之内,3位法轮功学员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3人的家人和何祖彬的律师,都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刑二庭二审主审法官钟宇斐提出要求开庭重新审理此案或发回重审,但钟宇斐、尹华、粱婷3位法官不采纳何祖彬的律师的意见,不顾3位家属的强烈要求,不但没开庭,在2016年12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判决。2017年1月6号,何祖彬、朱勇、金雨被劫持入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庆市荣昌区政法委书记唐成军,重庆市荣昌区“610办公室” 主任李强,副主任刘兴涛;荣昌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李雅洁;荣昌区检察院检察长欧彬;重庆市荣昌区法院院长向前,刑庭庭长黄常菊,副庭长王小辉,主审法官唐帅;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王立新,副庭长钟宇斐周赟珏,法官尹华粱婷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