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谢毅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8年3月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谢毅强,男,53岁,原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副站长。谢毅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3年、判刑4年,并被非法开除公职。谢毅强在劳教所、监狱曾遭酷刑迫害,两次差点失去生命。在谢毅强被非法关押期间,其母亲在无助、悲愤中离世。2016年9月4日,谢毅强在宁夏贺兰县金贵镇遭人诬告,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和抄家,在贺兰县看守所遭刑讯逼供,后被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非法关押。2016年10月11日谢毅强被贺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2017年2月17日,贺兰县法院对谢毅强非法庭审。贺兰县检察院的张丽雯作为公诉人出庭,她以所谓“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非法起诉谢毅强。2017年4月21日贺兰县法院非法判处谢毅强2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谢毅强不服非法判决并提出上诉。2017年7月27日下午,银川市中级法院重审谢毅强案。庭审中,法官何文波、曾琳巧肆意践踏法律,多次故意打断、阻止律师及谢毅强本人的辩护发言,且一再宣称不许律师和当事人提“法轮功”三个字,更不允许说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列入邪教范畴,甚至中途还动用法警将辩护律师逐出法庭。谢毅强本人在做法庭最后陈述时,未等发言完毕就被强行带出法庭。2017年7月28日,律师发出《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专函》,对贺兰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相关涉案人员提出控告;谢毅强家属也发出《投诉信》,对银川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和银川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官予以投诉。2017年8月27日,家属接到律师发来的银川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谢毅强二审被加刑迫害,刑期由一审的2年4个月增为3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6,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反邪教处”骆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白建斌,国保大队长杨锐强,国保成员陈清尤进祥孙明;贺兰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学信,公诉科科长白洁,公诉人张丽雯,案管中心主任陈丽敏;贺兰县法院院长李彤伟,刑事庭庭长王金(当庭审判长),书记员王佩;贺兰县金贵镇派出所所长胡继林,教导员蔡文忠,成员刘涛;银川市中级法院院长陆维东,主审法官何文波,审判员曾琳巧;贺兰县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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