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张英男
职务:
预审队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北京市朝阳看守所, 朝阳区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预审大队张英男:010-65484872、13331113493
追查通告:






追查国际



